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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前提预设区间植根于制度"辩证生成",作用指向制度有效度.在文化哲学视域,制度前提预设区间是制度得以在人的实践基础上自然生成和主体设定并有效运行的文化前提的幅度、范围、连续体.其标准为制度价值存在、制度伦理张力、制度权义关联、制度理性支持、制度主体间性五种区间,性质为共时态的一般、特殊和个别,历时态的萌芽态、成熟态和退化态.在应然和实然统一中设计、调理制度前提预设区间,有利于制度有效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