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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11月15日电农村经营主体抵押物不足一直是“三农”融资的难点,今后河北农民可以将承包土地经营权预期收益为抵押进行贷款了,日前《河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实施,有望缓解贷款难题。《办法》包括总则、管理和服务体系、抵押人及资格条件、抵押登记管理、抵押物评估及保险、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及利率、贷款流程及管理、抵押物处置和附则9章共计4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