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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设定有助于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有效的团体标准设定公共治理模式不仅能推进团体标准的开发与扩散,也彰显了政府良好的治理能力。本文根据政府介入团体标准设定活动的阶段,将团体标准设定的公共治理模式分为三类,“前政府-后市场”、“半政府-半市场”和“前市场-后政府”,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三种团体标准设定公共治理模式的运行机理,包括各个模式中的政府角色、政府介入方式与适用情况。然后,结合具体的案例研究发现,对于社会组织发展较为成熟的团体标准设定,政府宜采用“前政府-后市场”和“前市场-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