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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实施,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融通,规范各类市场经济行为,保障债权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依据。资金融通,尤其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金融行为是否规范是贯彻执行《担保法》工作的重点。为此,我们仅就齐齐哈尔市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一、抵(质)押贷款的基本状况自1996年1月至1997年3月未,齐齐哈尔市金融机构共办理抵押贷款(含质押贷款,下同)5102户(笔),金额84.99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一季度末各项贷款余额的37.9%,占有抵押贷款、借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