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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房公积金在推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水平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繁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进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开展卓有成效。但是由于政策的缺乏,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文章通过分析企业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
中图分类号:TU113.5 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01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但在市场化住房体制已经确立的形势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管理和运作中的一些弊端也不断显现,必须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及其有效性重新审视。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现状
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对于转换住房分配机制、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等发挥了显著作用。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急需改进和完善。
1.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低,融资渠道狭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应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但是,目前各地区除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外,很大一部分单位未缴公积金,特别是经济成分占很高比重的私营企业涵盖面不够。
2.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不平衡
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改革开放和进入市场经济轨道时间早,财税收入增长快,因而住房公积金制度得到迅速发展。内地经济不发达地区则不然;二是所有制性质不同使住房公积金的发展不平衡。目前就全国范围而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力军仍然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只占很小一部分。
3.贷款手续复杂,风险多且缺乏监督机制,处罚力度不够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手续复杂、步骤多、拖延的时间长。另外,公积金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如物产权风险、信用风险、欺诈风险、贷款条件风险、流动风险、运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法律风险等。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委托银行双方权利与义务不明确,造成资金沉淀,甚至导致公积金的流失。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完善公积金制度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国务院关于1999年4月3日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和办法
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编制,做好相应工作;另一方面,要依据国务院重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结合各省实际,组织制定管理细则和具体办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制度化。
2.加强多方协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住房公积金机构要加强与银行、税务、工商、劳保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及时了解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设立、登记、解散或分立情况,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及时建立和有效延续。住房公积金机构还要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遵照管理、运用分离和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合理科学地营运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保证政策性支付前提下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慎重选择资金使用方向,以确保住房公积金进入良性循环,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大力发展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业务,提高公积金存、贷款额
要拓展贷款范围,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建立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办公制度,切实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办实时间,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谋福利。要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加强贷前审查和还款情况跟踪监督,建立对逾期贷款的预警和催收机制,完善个人贷款档案管理,通过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采取累进缴存比例制。对于高收入群体,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制定灵活的缴交底线或是缴交比例来提高缴存额。
4.加大住房公积金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
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实施细则,提供执法依据。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设立专门执法机构,加强执法力量,吸收熟悉法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知识的人才充实执法队伍,配置执法必需的硬件设施。只有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执法权,才能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加强联合执法,必要时联合工商、税务、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对不按规定建立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对挤占、挪用、违规提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另外,鼓励群众自觉、依法维权。建立“公众-单位-中心”三方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监督执法体系,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结语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义务性、保障性和互助性相结合的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它是我国借鉴新加坡等国住房基金制度经验,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住房公积金的发展是国家经济、金融、国民生活质量等综合指标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一个国家经济体制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发展与深化,会进一步推动我国住房建设和国民经济快速持续稳定地增长,有助于“居者有其屋”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刘春燕,李慧民.我国公积金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浅析[J].建筑技术开发,2010(03).
[2]马铭泽.浅析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问题及对策[J].人力资源管理,2012(08).
[3]周芝青.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J].现代商业,2009(23).
作者简介:李春艳(1974-),女,辽宁昌图县人,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住房公积金管理。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
中图分类号:TU113.5 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01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但在市场化住房体制已经确立的形势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管理和运作中的一些弊端也不断显现,必须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及其有效性重新审视。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现状
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对于转换住房分配机制、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等发挥了显著作用。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急需改进和完善。
1.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低,融资渠道狭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应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但是,目前各地区除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外,很大一部分单位未缴公积金,特别是经济成分占很高比重的私营企业涵盖面不够。
2.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不平衡
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改革开放和进入市场经济轨道时间早,财税收入增长快,因而住房公积金制度得到迅速发展。内地经济不发达地区则不然;二是所有制性质不同使住房公积金的发展不平衡。目前就全国范围而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力军仍然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只占很小一部分。
3.贷款手续复杂,风险多且缺乏监督机制,处罚力度不够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手续复杂、步骤多、拖延的时间长。另外,公积金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如物产权风险、信用风险、欺诈风险、贷款条件风险、流动风险、运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法律风险等。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委托银行双方权利与义务不明确,造成资金沉淀,甚至导致公积金的流失。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完善公积金制度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国务院关于1999年4月3日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和办法
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编制,做好相应工作;另一方面,要依据国务院重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结合各省实际,组织制定管理细则和具体办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制度化。
2.加强多方协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住房公积金机构要加强与银行、税务、工商、劳保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及时了解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设立、登记、解散或分立情况,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及时建立和有效延续。住房公积金机构还要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遵照管理、运用分离和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合理科学地营运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保证政策性支付前提下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慎重选择资金使用方向,以确保住房公积金进入良性循环,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大力发展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业务,提高公积金存、贷款额
要拓展贷款范围,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建立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办公制度,切实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办实时间,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谋福利。要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加强贷前审查和还款情况跟踪监督,建立对逾期贷款的预警和催收机制,完善个人贷款档案管理,通过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采取累进缴存比例制。对于高收入群体,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制定灵活的缴交底线或是缴交比例来提高缴存额。
4.加大住房公积金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
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实施细则,提供执法依据。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设立专门执法机构,加强执法力量,吸收熟悉法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知识的人才充实执法队伍,配置执法必需的硬件设施。只有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执法权,才能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加强联合执法,必要时联合工商、税务、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对不按规定建立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对挤占、挪用、违规提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另外,鼓励群众自觉、依法维权。建立“公众-单位-中心”三方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监督执法体系,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结语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义务性、保障性和互助性相结合的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它是我国借鉴新加坡等国住房基金制度经验,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住房公积金的发展是国家经济、金融、国民生活质量等综合指标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一个国家经济体制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发展与深化,会进一步推动我国住房建设和国民经济快速持续稳定地增长,有助于“居者有其屋”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刘春燕,李慧民.我国公积金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浅析[J].建筑技术开发,2010(03).
[2]马铭泽.浅析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问题及对策[J].人力资源管理,2012(08).
[3]周芝青.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J].现代商业,2009(23).
作者简介:李春艳(1974-),女,辽宁昌图县人,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住房公积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