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错冠词的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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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据汉语习惯漏用冠词
  按英语习惯,单数可数名词若表示泛指意义,其前需加 a / an,注意此时不要按汉语习惯漏掉此不定冠词。如:
  我想当老师,这就是我的志愿。
  误:I want to be teacher. That’s what I want to be.
  正:I want to be a teacher. That’s what I want to be.
  我们班的每个学生都有电脑。
  误:Every student in our class has computer.
  正:Every student in our class has a computer.
  2. 根据汉语习惯误加冠词
  按英语习惯,不定冠词不能与指示代词、物主代词、名词所有格等连用。如:
  我在公园遇到了我的一位朋友。
  误:I met my a friend in the park.
  正:I met a friend of mine in the park.
  请接受这件小小的礼物。
  误:Please accept this a little gift.
  正:Please accept this little gift.
  3. 混淆go to school与go to the school
  go to school的意思是“去学校上学”,指的是与“学校”有关的活动,即“上学(读书)”;而go to the school的意思是“去这所学校”,涉及的是“学校”这个地方或指其建筑物。比较:
  The children like school. 这些孩子喜欢上学(读书)。
  The children like the school. 这些孩子喜欢这所学校。
  具有类似区别的还有:
  go to bed 上床睡觉 (指与“床”有关的活动,即睡觉)
  go to the bed 到床边去 (指“床”这个具体的东西)
  be in school 在上学 (指与“学校”有关的活动,即读书)
  be in the school 在这所学校里 (指“学校”这个地方)
  go to church 去做礼拜 (指与“教堂”有关的活动,即做礼拜)
  go to the church 去这座教堂 (指“教堂”这个地方)
  (编辑 陈根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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