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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对社会医疗机构问题,医政部门的人说:“社会医疗机构是利益驱动主义者,他们开设诊所的根本目的为了赚钱”;卫协方面的人说:“社会医疗机构是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对发展卫生事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卫生监督的人说:“社会医疗机构一塌糊涂,经常出现医疗质量问题”;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对社会医疗机构也基本上持非议的态度。
那么,究竟应当怎样看待社会医疗机构?
从医院发展史看社会医疗机构
分析社会医疗机构,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一句话肯定,需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历史、辩证、全面地看待。当你翻开《上海地方志》就会发现:私立医疗机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相适应而衍生的产物。
所谓社会医疗机构,在历史上,就是除了像中山医院、华山医院等国立医院之外的医疗机构。比如: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外国人办的教会医院、私立医院、联合诊所、个体诊所。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国民党办的国立医院,接收了教会医院、私立医院,统称为全民所有制医院,剩下的联合诊所、私立诊所属于社会医疗机构。
195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管理开业医务人员暂行规则》,允许医生私人开业,经审核合格,发给开业证书。六十年代,联合诊所合并为地段医院(街道医院),称之为集体所有制医疗机构。“文化大革命”期间,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私立医院全部关闭,个体诊所几乎灭迹。1980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恢复私立诊所。改革开放以后,淡化所有制概念,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医疗机构,称为公立医疗机构;有证的民间、社会办医,统称为社会医疗机构。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允许多渠道办医,社会医疗机构像雨后春笋,得到蓬勃发展。目前,上海社会医疗机构不是在减少,而是在不断增加。仅从口腔专业来看,公立医疗机构只有401家,社会医疗机构却有906家,总共1307家。
对社会医疗机构,研究它的历史、产生原因和发展过程,可以看到:如今,许多著名的市级医院、教学医院,出生于私立医院。仁济医院前身是道光24年(1844年)英国传教士洛克哈脱(Lock Hart)创设的仁济医馆;市一医院是清同治3年(1864年)天主教创办的公济医院;胸科医院是美国圣公会创办于清同治5年(1866年)的宏仁医院;市六医院是清光绪30年(1904年)开设在靶子路的上海西人隔离医院;瑞金医院是光绪33年(1907年)天主教会创立的广慈医院;华东医院前身宏恩医院,建于民国15年(1926年);九院是我国医学界最早留学美国的女医师石美玉于民国9年(1920年)创办的伯特利医院……
在上海,几乎每个区、县的公立医院,都有私立医院的身影,都是公立、私立的“混血儿”,不是纯种的国立医院。因此,不要忘记老祖宗,不要以公立、私立医院名称、性质论功过是非。现在,社会医疗机构之所以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都是政府对它们缺乏有效管理所致。医院从来是需要强势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特殊行业。“文化大革命”时,打倒城市老爷卫生部,撤销卫生管理机构(卫生科),公立医院实行医、护、工一条龙,医疗质量大幅度下降,清洁工上手术台草菅人命,不同样产生缺乏管理的种种问题吗?长期以来,公立医院在卫生局的强势管理下,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医疗安全、医疗质量持续提高;社会医疗机构则处于弱势管理的状态,卫生局管不了,卫协却无权管。
赚钱不是社会医疗机构唯一目的
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的对立双方,办事要抓主要矛盾,具体问题要作具体分析。研究社会医疗机构设置动因,不难发现:赚钱不是社会医疗机构的唯一目的。
有些民营企业家挖了“第一桶金”之后,想在医疗行业积累资本,他们以为:世间万事万物中,人吃五谷杂粮,一代又一代的人口繁衍,医疗行业有源源不断的生机;少数企业家在资本市场获得成功后,希望在医疗行业投资,用慈善之心回报社会。
医生走向社会,开办诊所的原因也各不相同。有的医务人员出于体制、机制上的原因,希望跳出受抑制的公立医院,“下海”施展自己的才华;有的医务人员因私出国回不了公立医院,只能投身社会医疗机构。
有人把社会医疗机构俗称为“民营医院”,这个说法并不科学,容易混淆概念,造成错觉:民营的,就是赚钱的,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民营医院的最终目的。其实,社会医疗机构也有营利、非营利之别,非营利性医院等同于公立医院,区别仅仅是公办、民办,资金来源不同而已。
总之,社会医疗机构利益驱动并非千篇一律,有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者;有公立医院医务人员高风险、高技术含量得不到公正的待遇;也有国家政策上的问题,医疗收费、医保准入、医疗行业的过度监管,限制了医学事业的发展。
定位社会医疗机构作用和地位
社会医疗机构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是一种宝贵的医疗资源。我举个例子来说:近几年,静安区新设立的社会医疗机构,多有顶尖的、一流的。他们之所以涌向静安区,主要是静安区属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中心城区。事实证明:高品位的商务、商业区域经济,引来了优质医疗资源;优质医疗资源带来了高品质的医疗保健元素,反过来又促进了区域经济、人文环境的发展。
从口腔专业来看,静安区54家社会医疗机构,设置口腔医疗的有40家,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本科学历的口腔医师数量和比率明显高于、多于公立医院,共有高级职称20名、博士6名、硕士8名、学士57名。社会医疗机构精良的装备、优美的环境、优越的条件、优良的品质,为病人提供一流的医疗、保健服务。私立诊所不是宾馆,胜似宾馆,面对静安区10万名外籍人士、高级白领,采取国际标准化服务、最新医疗技术,在与外国同行交流中,得到广泛的赞赏和认可,始终与国际水准保持同步。
有些人一谈到社会医疗机构,就用旧眼光看新事物,总以为私立的、个体的,都是“斩”人的。其实,这里有本质区别。少数私立诊所,或因服务对象定位不准;或因经营管理缺乏理念;或因任意招聘医生、护士,依靠虚假广告、急功近利,呈现医院面前门可罗雀。中国有句成语:“一粒老鼠屎坏一锅汤。”社会舆论对社会医疗机构产生偏见的根本原因在于:无证的、低档的私人诊所扰乱了人们的视线,当人们深入了解一流的社会医疗机构之后,当刮目相看,犹如进入崭新的天地,发现闪烁着的明亮珠光。
人民的健康需要更多保障
事实证明,一个好的医疗单位,必须具备八大基本要素:执照——具有卫生局核发的执业证书,开展的医疗项目符合许可范围;资格——医生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配备足够数量的注册护士;制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度严密,人人遵守“游戏规则”;消毒——医疗器械消毒后一人一物一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有可靠的保障;服务——医护人员的举止谈吐、礼貌规范,医疗流程井然有序;环境——就医环境和医疗设备先进、舒适、方便、有效;价格——公开、合理,过于低廉可能减少了医疗流程、使用劣质材料降低成本;口碑——病人认为好的诊所,介绍给亲戚、朋友和同事,可信度比较高,会产生“滚雪球”现象,比医疗广告切实有效。
一个好的医生不在于高学历、高职称,不在乎男性还是女性,关键在医德和医术。医德:第一是诚信,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行、行必果;第二是责任心,尽最大努力治好疾病;第三是仁心,把患者视为朋友,视为亲人。医术:医疗技术没有人可以达到极限,却有明显的高低之分。第一,规范严格;第二,注重细节;第三,经常学习;第四,临床经验。此外,还有优质服务——做到迅速应对、随时联络、礼貌谦虚、信用安全,医患沟通时多听、多观察,解释时仔细、易懂,诊疗时耐心、细致、轻柔、质量高。
爱一个人、爱一件事,你就会用心去亲近她、呵护她。像一棵幼苗一样,去耐心地培育它。当我们正确地看待社会医疗机构,消除了对立情绪,用母爱之心去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环境,让更多的民间资本充实国家财力,让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形成合力,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岂不得到更多的保障吗?在平时的广泛接触中,我发现:绝大多数社会医疗机构,主观上都想把工作做好,有时真的苦衷于怎么做才能让“父母官”满意。也有的社会医疗机构,缺乏现代医院管理理念,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不力,投资者不懂医;懂医者不懂管理;管理者有职无权,造成医院管理滞后。少数医疗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巧立名目,过度收费,需要加强监督,建立投诉渠道,规范执业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2010]58号文件明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重要意义;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国家对社会医疗机构的政策可谓“尘埃落定”。可是,真正落实58号文件,不少社会医疗机构心存疑虑,亟待政府有关部门更新观念,抓紧落实国家有关政策。
(作者系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工作者协会副会长)
那么,究竟应当怎样看待社会医疗机构?
从医院发展史看社会医疗机构
分析社会医疗机构,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一句话肯定,需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历史、辩证、全面地看待。当你翻开《上海地方志》就会发现:私立医疗机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相适应而衍生的产物。
所谓社会医疗机构,在历史上,就是除了像中山医院、华山医院等国立医院之外的医疗机构。比如: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外国人办的教会医院、私立医院、联合诊所、个体诊所。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国民党办的国立医院,接收了教会医院、私立医院,统称为全民所有制医院,剩下的联合诊所、私立诊所属于社会医疗机构。
195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管理开业医务人员暂行规则》,允许医生私人开业,经审核合格,发给开业证书。六十年代,联合诊所合并为地段医院(街道医院),称之为集体所有制医疗机构。“文化大革命”期间,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私立医院全部关闭,个体诊所几乎灭迹。1980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恢复私立诊所。改革开放以后,淡化所有制概念,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医疗机构,称为公立医疗机构;有证的民间、社会办医,统称为社会医疗机构。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允许多渠道办医,社会医疗机构像雨后春笋,得到蓬勃发展。目前,上海社会医疗机构不是在减少,而是在不断增加。仅从口腔专业来看,公立医疗机构只有401家,社会医疗机构却有906家,总共1307家。
对社会医疗机构,研究它的历史、产生原因和发展过程,可以看到:如今,许多著名的市级医院、教学医院,出生于私立医院。仁济医院前身是道光24年(1844年)英国传教士洛克哈脱(Lock Hart)创设的仁济医馆;市一医院是清同治3年(1864年)天主教创办的公济医院;胸科医院是美国圣公会创办于清同治5年(1866年)的宏仁医院;市六医院是清光绪30年(1904年)开设在靶子路的上海西人隔离医院;瑞金医院是光绪33年(1907年)天主教会创立的广慈医院;华东医院前身宏恩医院,建于民国15年(1926年);九院是我国医学界最早留学美国的女医师石美玉于民国9年(1920年)创办的伯特利医院……
在上海,几乎每个区、县的公立医院,都有私立医院的身影,都是公立、私立的“混血儿”,不是纯种的国立医院。因此,不要忘记老祖宗,不要以公立、私立医院名称、性质论功过是非。现在,社会医疗机构之所以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都是政府对它们缺乏有效管理所致。医院从来是需要强势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特殊行业。“文化大革命”时,打倒城市老爷卫生部,撤销卫生管理机构(卫生科),公立医院实行医、护、工一条龙,医疗质量大幅度下降,清洁工上手术台草菅人命,不同样产生缺乏管理的种种问题吗?长期以来,公立医院在卫生局的强势管理下,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医疗安全、医疗质量持续提高;社会医疗机构则处于弱势管理的状态,卫生局管不了,卫协却无权管。
赚钱不是社会医疗机构唯一目的
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的对立双方,办事要抓主要矛盾,具体问题要作具体分析。研究社会医疗机构设置动因,不难发现:赚钱不是社会医疗机构的唯一目的。
有些民营企业家挖了“第一桶金”之后,想在医疗行业积累资本,他们以为:世间万事万物中,人吃五谷杂粮,一代又一代的人口繁衍,医疗行业有源源不断的生机;少数企业家在资本市场获得成功后,希望在医疗行业投资,用慈善之心回报社会。
医生走向社会,开办诊所的原因也各不相同。有的医务人员出于体制、机制上的原因,希望跳出受抑制的公立医院,“下海”施展自己的才华;有的医务人员因私出国回不了公立医院,只能投身社会医疗机构。
有人把社会医疗机构俗称为“民营医院”,这个说法并不科学,容易混淆概念,造成错觉:民营的,就是赚钱的,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民营医院的最终目的。其实,社会医疗机构也有营利、非营利之别,非营利性医院等同于公立医院,区别仅仅是公办、民办,资金来源不同而已。
总之,社会医疗机构利益驱动并非千篇一律,有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者;有公立医院医务人员高风险、高技术含量得不到公正的待遇;也有国家政策上的问题,医疗收费、医保准入、医疗行业的过度监管,限制了医学事业的发展。
定位社会医疗机构作用和地位
社会医疗机构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是一种宝贵的医疗资源。我举个例子来说:近几年,静安区新设立的社会医疗机构,多有顶尖的、一流的。他们之所以涌向静安区,主要是静安区属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中心城区。事实证明:高品位的商务、商业区域经济,引来了优质医疗资源;优质医疗资源带来了高品质的医疗保健元素,反过来又促进了区域经济、人文环境的发展。
从口腔专业来看,静安区54家社会医疗机构,设置口腔医疗的有40家,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本科学历的口腔医师数量和比率明显高于、多于公立医院,共有高级职称20名、博士6名、硕士8名、学士57名。社会医疗机构精良的装备、优美的环境、优越的条件、优良的品质,为病人提供一流的医疗、保健服务。私立诊所不是宾馆,胜似宾馆,面对静安区10万名外籍人士、高级白领,采取国际标准化服务、最新医疗技术,在与外国同行交流中,得到广泛的赞赏和认可,始终与国际水准保持同步。
有些人一谈到社会医疗机构,就用旧眼光看新事物,总以为私立的、个体的,都是“斩”人的。其实,这里有本质区别。少数私立诊所,或因服务对象定位不准;或因经营管理缺乏理念;或因任意招聘医生、护士,依靠虚假广告、急功近利,呈现医院面前门可罗雀。中国有句成语:“一粒老鼠屎坏一锅汤。”社会舆论对社会医疗机构产生偏见的根本原因在于:无证的、低档的私人诊所扰乱了人们的视线,当人们深入了解一流的社会医疗机构之后,当刮目相看,犹如进入崭新的天地,发现闪烁着的明亮珠光。
人民的健康需要更多保障
事实证明,一个好的医疗单位,必须具备八大基本要素:执照——具有卫生局核发的执业证书,开展的医疗项目符合许可范围;资格——医生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配备足够数量的注册护士;制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度严密,人人遵守“游戏规则”;消毒——医疗器械消毒后一人一物一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有可靠的保障;服务——医护人员的举止谈吐、礼貌规范,医疗流程井然有序;环境——就医环境和医疗设备先进、舒适、方便、有效;价格——公开、合理,过于低廉可能减少了医疗流程、使用劣质材料降低成本;口碑——病人认为好的诊所,介绍给亲戚、朋友和同事,可信度比较高,会产生“滚雪球”现象,比医疗广告切实有效。
一个好的医生不在于高学历、高职称,不在乎男性还是女性,关键在医德和医术。医德:第一是诚信,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行、行必果;第二是责任心,尽最大努力治好疾病;第三是仁心,把患者视为朋友,视为亲人。医术:医疗技术没有人可以达到极限,却有明显的高低之分。第一,规范严格;第二,注重细节;第三,经常学习;第四,临床经验。此外,还有优质服务——做到迅速应对、随时联络、礼貌谦虚、信用安全,医患沟通时多听、多观察,解释时仔细、易懂,诊疗时耐心、细致、轻柔、质量高。
爱一个人、爱一件事,你就会用心去亲近她、呵护她。像一棵幼苗一样,去耐心地培育它。当我们正确地看待社会医疗机构,消除了对立情绪,用母爱之心去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环境,让更多的民间资本充实国家财力,让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形成合力,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岂不得到更多的保障吗?在平时的广泛接触中,我发现:绝大多数社会医疗机构,主观上都想把工作做好,有时真的苦衷于怎么做才能让“父母官”满意。也有的社会医疗机构,缺乏现代医院管理理念,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不力,投资者不懂医;懂医者不懂管理;管理者有职无权,造成医院管理滞后。少数医疗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巧立名目,过度收费,需要加强监督,建立投诉渠道,规范执业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2010]58号文件明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重要意义;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国家对社会医疗机构的政策可谓“尘埃落定”。可是,真正落实58号文件,不少社会医疗机构心存疑虑,亟待政府有关部门更新观念,抓紧落实国家有关政策。
(作者系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工作者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