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陈独秀在上海被捕事件探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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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10月4日,上海法租界巡捕抓捕陈独秀,在其寓所搜获大量违禁书刊.10月26日该案审结,会审公廨判陈独秀缴纳罚金100元.舆论和时人回忆或认为陈独秀因过激言论违反北京政府《暂行新刑律》第221条获罪,或强调他被捕的原因与其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身份有关.实际上,法庭认定陈独秀的言论无关煽惑,施以惩罚的唯一理由是陈独秀涉嫌在寓所经营一家未经注册登记的“秘密出版社”,有违《法租界印刷律》第1款.陈独秀案反映了中共一大前后法租界出版监管制度对中国共产党早期宣传活动的干扰相对有限,客观上为中国共产党建党和组织发展提供了机遇.不过,该案审结后租界的政治环境发生明显变化.1922年随着革命活动趋于活跃,法租界当局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和领导人物愈发重视.出版监管制度对中国共产党宣传活动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构成整个上海政治环境恶化的缩影.
其他文献
在非法采砂行为入罪的路径选择上,存在增设非法采砂罪论与适用非法采矿罪论两种分歧.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刑事解释的方式将非法采砂行为涵摄在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中.虽有助于惩罚犯罪,却存在行为对象不符、行为方式不兼容、易滑向类推解释的风险与缺陷.从法益独特性、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实现一般预防以及现有法律基础等角度看,非法采砂行为具有独立制罪的正当依据.非法采砂罪的规范建构应以“违反国家采砂管理规定”为前置条件,以类型化思维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