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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的“十三五”时期,特别是成都改革发展进入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发展目标的新时期,成都司法行政工作也迎来了继恢复重建、科学发展之后的第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即以创新驱动为第一动力、创业精神为第一指引、全国领先为第一担当、服务中心为第一任务的“三次创业”时期.需要在辩证继承过去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对战略摆位、战略指引和战略部署进行重新审视和再次建构,找准新时期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新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