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的思考——以“适用范围”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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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的建立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应当对其构建进行适当思考。作为在民事诉讼一定范围内适用的强制律师代理制度,其适用范围可谓构建的重点,结合本国国情,可以渐进方式从制度初期、中期和成熟时期三个阶段来逐渐扩大以最终实现理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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