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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证据法是研究先秦历史与文化的重要手段,但其重出土材料而轻文献资料的发掘,又会给学术研究带来不必要的失误.本文通过对<晋书·束皙传>和<隋书·经籍志>中两条关于<周易>材料的再利用诠释,检讨了在<周易>经传研究中一些问题上立论的不当,指出其疏忽文献的弊病.同时又援引其它史料和研究成果,阐明了自己在这些问题上的基本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