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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构成要素与影响机制研究,应当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政府主导、市场和社会参与的既有角色定位出发.地方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是指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授权范围内,立足地方实际,制定适当的公共文化服务目标使命,进而实现目标使命的能力.从效能的构成要素看,地方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包括目标制定和目标实现两个层面.其中,目标制定反映了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目标实现决定于地方政府治理的实现水平.从效能的影响机制来看,中央授权范围和地方“政府-市场-社会”的力量联动影响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能力限度、合法限度和合理限度的边界范围及匹配状况影响地方政府的实现水平;行政生态影响地方政府的目标制定和目标实现的整体行动环境.本文以山东省和青海省为例,对比分析两省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构成要素和影响机制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