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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判作为一种民族法文化现象,在世界很多民族中都曾存在,而在中国西南少数民族中一直保留到解放前,并对今天民族内部纠纷的解决都有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影响。神判之所以能长期存在,应有其合理和可能因素,这表现在各种形式的神判中几乎都有人的因素。对及时解决纠纷,息事宁人,稳定地方,维护习惯法的权威和神性,打击真正犯罪是有利的。中国古代的触角种判、占卜神判和烫伤神判都具这样的文化内涵,但同时也指出不是所有的神判都一定有人判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