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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一个企业如果完全通过权益资本筹集资金显然是不明智的,因为其筹集方式使之不能得到负债经营的好处,但是风险随着过度举债比例的增大而增加,相应的企业的危机成本及代理成本的增加,使债权人风险加大,从而使其在债务契约中加入诸多限制性条款,使得公司在投资、融资及股利分配等财务决策方面丧失部分弹性。而保持适度的财务弹性,是灵活适应资本市场变动的必要条件,是合理运用财务杠杆收益的前提,是调整融资规模、融资结构的基础。本文基于负债的“双刃剑”及财务弹性为切入点来探讨公司资本结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