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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徐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城镇居民医保的实施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用足职能和政策,致力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确保人人过得去,争取人人过得好。通过多年的努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像“三张网”正在逐步形成,共同构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一、注重行政推动 强化督促检查
市政府把居民医保工作纳入年度县(市)区经济工作目标综合考核范围,将参保目标以任务书形式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并要求各地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一级抓一级,自上而下,一抓到底。同时,调整劳动保障工作考核分值,把居民医保工作作为劳动保障方面的一项主要指标,占有重要的分值和权重,这一措施极大地激发了县(市)区政府的工作积极性,有效保证了参保扩面工作的顺利推进。
市政府还多次召开居民医保工作推进会和调度会,对一些涉及全市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部署。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调度制度,加强对全市居民参保情况的工作调度。劳动保障系统坚持每周一调度,定期编发《居民医保快报》,及时通报各地扩面进展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市政府成立了6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市12个县(市)区、开发区实行分片包干,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慢、措施不得力的地区进行蹲点帮带,确保了各地扩面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狠抓参保重点 破解扩面难题
徐州各类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托幼机构在籍学生为38.58万人,约占参保总数的1/3,为此,我们研究出台了更加优惠的参保政策,始终把学生参保作为扩面的一个重点进行攻坚。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均可以享受100元的财政补助,而且个人缴纳的100元参保费用由父母单位报销;职校学生参保可以享受到财政补助60元、学校补助40元的优惠政策;城镇职工参保子女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还可以再由父母单位报销。为推进学生参保进度,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成多个宣传组,深入到各中、小学校宣传发动。部门的协作共推和优惠的参保政策对加快独生子女、职校学生参保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逐步凸显了“小手牵大手”的辐射效应。同时,着力帮扶弱势群体参保。市总工会对市区690户特困职工家庭共2100人参保,实行集中办理并对个人缴纳的60元费用予以全额补助,共补助资金12.6万元,实现了特困职工的“应保尽保”。各县(市)、区也分别对低保、特困、重度残疾家庭成员参保给予了补助,有效提高了广大居民的参保热情。
三、保费征缴灵活 财政补助及时到位
居民医保工作启动以来,由于时间紧,参保量大,我们始终坚持一手抓扩面,一手抓保费征缴,基本实现了人员参保、保费到位。一是加强保费征缴。在充分发挥家庭缴费这一资金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参保对象,确定不同的征缴办法。在校学生参保,由教育部门牵头以校为单位办理登记缴费手续;低保户、残疾人参保,分别由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同时,优化简化征缴程序,利用居民到定点医院看病的时机,由106家定点医院代收保费,共征收12.6万人保费1082.17万元,大大方便了居民的参保缴费。为防止只登记不缴费问题的发生,市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凡登记录入人员未按时缴费的,由所辖地区财政先行垫付,有效保证了参保费用征缴工作的落实。二是补助资金到位。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财政补助资金划入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的要求、程序和时限,用制度规范确保补助资金的及时到位。市县两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对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作出安排。2007年,由财政全额补助的孤儿和孤寡老人,已按人头全部划拨到位;其他群体补助资金,按照补助标准和参保个人缴费情况,也都定期划拨到位。
四、提升经办能力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20多名业务骨干跑遍全市289个社区,逐一进行调查摸底,软件安装、业务培训,建立完善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努力提高经办管理效率。突破传统的工作模式,以创新优质的服务吸引群众参保。推行上门服务制。市劳动保障部门主动把登记表送到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上门办公,现场办公。根据民政部门提供孤儿、孤寡老人名单,实行一揽子集中办理,送证、历、卡上门。同时,简化经办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现有流程进行科学设计,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按照能简则简的要求,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决不给城镇居民办理手续增加负担。强化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服务功能。构建以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管理主体、区劳动保障部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为服务平台的经办网络,把政策宣传、参保动员等业务向街道社区延伸,基本实现了居民不出小区参保的社会化服务目标,社区功能网格化雏形初步形成。同时,强化社区卫生平台就医导向机制。通过实行降低基金起付标准、提高结付比例、减免挂号费和诊疗费等优惠政策,引导参保居民就近在社区就医,初步形成了“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
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发展态势良好,群众满意。截至2007年底,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132.27万,覆盖率为81.41%,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两个确保”的目标要求。
今年,我们将结合十七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筑牢徐州市民医疗保险的第三张网,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到所有城镇居民,解决病有所医的问题,减少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继续扩大制度覆盖范围。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综合运用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加大宣传力度等手段,用好定期通报、协调调度等制度,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努力实现城镇居民“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应保尽保”。二是强化医疗费用和基金管理。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项目、范围、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完善初审复审程序,做好待遇审核支付工作。统筹基金保持合理结余水平,在确保平稳运行的前提下有重点地用到患大重疾病、个人负担重的参保居民身上,努力扩大受益面,真正惠及广大参保对象。积极推行居民医保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三是推进制度创新发展。充分借鉴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验,增强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吸引力,在坚持总额控制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建立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激励机制,实行连续缴费年限与保障待遇水平挂钩,对参保后一定时间内未发生医疗费用的居民研究实行一定的奖励措施。从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出发,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衔接工作,并探索城乡居民在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的措施。四是坚持用“八率”考核居民医保工作的绩效。即通过对参保率、缴费率、补贴率、报销率、受惠率、就诊增长率、基金结余率、成本效益率等“八率”的分析,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以促进制度的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责任编辑:刘忠
一、注重行政推动 强化督促检查
市政府把居民医保工作纳入年度县(市)区经济工作目标综合考核范围,将参保目标以任务书形式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并要求各地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一级抓一级,自上而下,一抓到底。同时,调整劳动保障工作考核分值,把居民医保工作作为劳动保障方面的一项主要指标,占有重要的分值和权重,这一措施极大地激发了县(市)区政府的工作积极性,有效保证了参保扩面工作的顺利推进。
市政府还多次召开居民医保工作推进会和调度会,对一些涉及全市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部署。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调度制度,加强对全市居民参保情况的工作调度。劳动保障系统坚持每周一调度,定期编发《居民医保快报》,及时通报各地扩面进展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市政府成立了6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市12个县(市)区、开发区实行分片包干,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慢、措施不得力的地区进行蹲点帮带,确保了各地扩面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狠抓参保重点 破解扩面难题
徐州各类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托幼机构在籍学生为38.58万人,约占参保总数的1/3,为此,我们研究出台了更加优惠的参保政策,始终把学生参保作为扩面的一个重点进行攻坚。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均可以享受100元的财政补助,而且个人缴纳的100元参保费用由父母单位报销;职校学生参保可以享受到财政补助60元、学校补助40元的优惠政策;城镇职工参保子女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还可以再由父母单位报销。为推进学生参保进度,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成多个宣传组,深入到各中、小学校宣传发动。部门的协作共推和优惠的参保政策对加快独生子女、职校学生参保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逐步凸显了“小手牵大手”的辐射效应。同时,着力帮扶弱势群体参保。市总工会对市区690户特困职工家庭共2100人参保,实行集中办理并对个人缴纳的60元费用予以全额补助,共补助资金12.6万元,实现了特困职工的“应保尽保”。各县(市)、区也分别对低保、特困、重度残疾家庭成员参保给予了补助,有效提高了广大居民的参保热情。
三、保费征缴灵活 财政补助及时到位
居民医保工作启动以来,由于时间紧,参保量大,我们始终坚持一手抓扩面,一手抓保费征缴,基本实现了人员参保、保费到位。一是加强保费征缴。在充分发挥家庭缴费这一资金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参保对象,确定不同的征缴办法。在校学生参保,由教育部门牵头以校为单位办理登记缴费手续;低保户、残疾人参保,分别由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同时,优化简化征缴程序,利用居民到定点医院看病的时机,由106家定点医院代收保费,共征收12.6万人保费1082.17万元,大大方便了居民的参保缴费。为防止只登记不缴费问题的发生,市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凡登记录入人员未按时缴费的,由所辖地区财政先行垫付,有效保证了参保费用征缴工作的落实。二是补助资金到位。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财政补助资金划入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的要求、程序和时限,用制度规范确保补助资金的及时到位。市县两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对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作出安排。2007年,由财政全额补助的孤儿和孤寡老人,已按人头全部划拨到位;其他群体补助资金,按照补助标准和参保个人缴费情况,也都定期划拨到位。
四、提升经办能力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20多名业务骨干跑遍全市289个社区,逐一进行调查摸底,软件安装、业务培训,建立完善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努力提高经办管理效率。突破传统的工作模式,以创新优质的服务吸引群众参保。推行上门服务制。市劳动保障部门主动把登记表送到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上门办公,现场办公。根据民政部门提供孤儿、孤寡老人名单,实行一揽子集中办理,送证、历、卡上门。同时,简化经办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现有流程进行科学设计,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按照能简则简的要求,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决不给城镇居民办理手续增加负担。强化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服务功能。构建以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管理主体、区劳动保障部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为服务平台的经办网络,把政策宣传、参保动员等业务向街道社区延伸,基本实现了居民不出小区参保的社会化服务目标,社区功能网格化雏形初步形成。同时,强化社区卫生平台就医导向机制。通过实行降低基金起付标准、提高结付比例、减免挂号费和诊疗费等优惠政策,引导参保居民就近在社区就医,初步形成了“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
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发展态势良好,群众满意。截至2007年底,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132.27万,覆盖率为81.41%,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两个确保”的目标要求。
今年,我们将结合十七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筑牢徐州市民医疗保险的第三张网,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到所有城镇居民,解决病有所医的问题,减少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继续扩大制度覆盖范围。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综合运用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加大宣传力度等手段,用好定期通报、协调调度等制度,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努力实现城镇居民“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应保尽保”。二是强化医疗费用和基金管理。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项目、范围、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完善初审复审程序,做好待遇审核支付工作。统筹基金保持合理结余水平,在确保平稳运行的前提下有重点地用到患大重疾病、个人负担重的参保居民身上,努力扩大受益面,真正惠及广大参保对象。积极推行居民医保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三是推进制度创新发展。充分借鉴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验,增强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吸引力,在坚持总额控制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建立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激励机制,实行连续缴费年限与保障待遇水平挂钩,对参保后一定时间内未发生医疗费用的居民研究实行一定的奖励措施。从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出发,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衔接工作,并探索城乡居民在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的措施。四是坚持用“八率”考核居民医保工作的绩效。即通过对参保率、缴费率、补贴率、报销率、受惠率、就诊增长率、基金结余率、成本效益率等“八率”的分析,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以促进制度的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责任编辑:刘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