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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顿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有效转变工作作风,山西省芮城县民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外学右玉精神、内学“五个不准”的要求基础上,对全体干部职工提出“十要、十不准”要求。“十要”就是要加强学习、要思想纯洁、要勤政廉政、要自重自律、要自尊自省、要微笑服务、要衣帽整洁、要团结协作、要深入调研、要心态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