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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区宜林地面积至少在2000万亩以上,但现有森林面积,含疏林、灌木林在内仅700万亩,森林覆盖率仅14%,这说明历史上大面积的森林遭到破坏。民国时期祁连山森林遭受破坏的严重程度是历史上少见的,森林覆盖率锐减,森林资源极度流失,是形成当前祁连山和河西地区生态问题严重的最直接的历史原因之一。祁连山区分属甘肃、青海二省,就其北麓,即甘肃沿河西走廊一翼森林资源的流失来说,是与当时河西地区的政治、经济的变迁密切相关的。
祁连山森林对于河西绿洲的重要性,远在明清时期,地方官与普通民众已有深刻认识,并针对破坏森林的行为制定法规、乡约进行保护。如清朝嘉庆年间,驻张掖的甘肃提督苏宁阿曾写《八宝山来脉说》、《八宝山松林积雪说》、《引黑河水灌溉甘州五十四渠说》等文章,阐述祁连山森林对黑河河源的重要性,并悬挂铁牌,禁止入山伐木[1]。直至民国时期,前朝留下的地方法令、乡约仍具有极大的约束力。广泛分布于祁连山区的藏、土、裕固、蒙古等民族,以畜牧为业,以畜粪为主要燃料,不兴私人建筑,又信仰藏传佛教,不少地方的森林被当作“神林”受到严格保护,所以破坏不太严重。清初平叛时曾焚烧过大面积森林,其林地到民国时也已恢复成了云杉纯幼林[2]
民国时期河西地区对祁连山森林的滥伐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论述。
第一阶段(1927-1937年)
1927 年至抗战爆发前,河西地区地震、水旱灾害和兵祸穿插交织,酿成无数灾难,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极大损失,也影响着祁连山天然森林的生存状况。
首先,灾害和战争使木材制品,如房屋、桥梁、寺观、大车、家具、农具、电杆、水利设施等大量损毁,灾后、战后的重建使得木材需求量大增。灾荒和战争又使社会贫困化加剧,产生群众对自然资源的过度依赖,不得不向森林资源寻找出路,砍伐树木出售以谋生。战争和灾荒也使旧的地方管理体系被摧毁或陷于瘫痪,为滥伐创造了条件。这样,私伐偷伐大盛,很多地方无人限制。如酒泉之西藏寺,伐木者极多,任意砍伐,故名“大木厂”。此即所谓的“迨自民十七、八年兵燹之后,林禁渐驰,山林被人窃伐者不可甚数”[3]。
其次,通过战争与灾荒的打击,原来的地方管理体系被摧毁,取而代之的是马步芳家族的军阀统治。1931-1941的10年期间,韩起功留驻张掖,马步青驻武威,马步康驻高台、酒泉等县。军阀统治在经济上表现出极大的掠夺性,他们重征暴敛,抓兵拉夫,严重阻碍着河西地区的经济发展,祁连山森林资源也成为掠夺对象。军阀在各县都设兵站,摊派粮款木柴等,由军法处追逼催收。这无疑是驱使人民砍伐林木。韩起功在张掖设立“入山税”的名目,每人每日征收税款1元5角,即可允许在张掖的龙首堡和民乐的大都麻任意砍伐木料,随意运卖[4]。
最后,农田水利事业遭受到严重破坏,土地无法耕种,马家军阀抓兵苛派,部分群众开始逃向河流上游及祁连山区,依附于当地寺院、头人,毁林造田。石羊河上游哈溪滩一带,牧主、寺院趁机招徕外地移民进入山区,为其充当“牛户”[5]。刊于1936年的《甘肃通志稿》卷二八《实业》载:“甘肃多山,山多产林。自昔省山启辟,采山耕山者任岁增多,林日减少。”《西北的农田水利》也说:“到近年以来则人口向上游迁移,滥伐森林,摧残过度,于是童山濯濯,雪线逐渐上升[6]。”草原也被牧民及马步芳部队大量开垦成农田,牧区向林区推进,给森林带来的损害也不可忽视。
第二阶段(1938-1949)
抗战爆发后,河西处于中苏国际交通线上,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木材也承担起建设后方、支持抗战的重任,需求量大增,军队参与砍伐,祁连山森林进入大规模破坏阶段。
1934年到1937年间,甘新公路由勘测进入到分期修建和续建、改善阶段。受技术力量和建桥材料所限,很少修建永久式桥梁,一般仅修木桥、临时便桥维持通车。所需木料都是督办马步青摊派给沿途各县、乡。曾有木商陈世昌致信甘肃建设厅厅长请准入股开办林场,称“近来敝处因修筑甘新公路,关系需用木材既广且巨,若再逾数年,将有供不应求之势,拟于在县北熊瓜湖设置林场借以培植森林……”[7],可见建修公路用木之巨及其商机之巨大。军阀自然不会放过这一牟利良机。1937年3月,韩起功派了四营兵力在大都麻、酥油口、小都麻、黑河口一带入山,大肆砍伐森林。据不完全统计,大都麻伐林15万株,黑河口伐林22万株,其他各处,每处不下10万株。1938年他将木料从黑河水上运出,除一小部分卖给玉门油矿外,其余强卖给张掖、山丹、民乐、临泽四县的人民。1939年,韩起功又在大都麻一带进行了一次毁灭性的破坏,致使林木一光。1939年,马步青整军从天祝的哈溪滩到古浪的林地入山砍伐,初则择木拣材,继则一律砍光[8]。1938年底甘新公路第一期工程完成,全线共有桥梁139座,计长1761.86米,涵洞891个,其中最大的桥为酒泉县城西北的北大桥,长220米,全系木料建筑,载重10吨[9],估计需用木料3000根以上。张掖段大桥3座,小桥72座几乎全为木架桥,涵洞160道,其中木架涵130道[10]。
因桥梁设施毁损与腐烂严重,维修所需木料也为数不少。如1943 年5月,甘新公路工程养护处处长王竹亭电请省政府准伐国有祁连山林区之天然林木,计共需胸径在20至40厘米,长6.5到7.0米的原木1500根,省政府减半拨给[11]。1943年6月民乐县政府呈报省政府,“查获大小都麻山口木贩刘怀仁等伐祁连山国有林木九百余根,业已封存”。刘怀仁系当地木匠,“甘新张掖公路工务段建修房屋,需用木料事前未经呈准本府及商得当地主管官署允许,擅向木贩价购,以致刁民贪利偷伐”[12]。
1939年3月,玉门油矿落脚在嘉峪关外祁连山北麓。在四无人烟的戈壁滩上,油矿在短短三四年之间,即由零发展成为职工和家属上万人的生机勃勃的油矿城市,祁连山的森林为此作出了巨大牺牲。木料来源,一是购自驻军、木商及收购邻近地区居民平日砍伐积攒的木头。二是派人或者雇人到祁连山区砍伐取用。“木材须到酒泉以东,距矿约一百八十公里的祁连山上自己砍伐,拖到公路旁,用汽车运来”[13]。矿区为拉运木材,专门修筑了一条由元山子至白庄子的长50公里的公路。三是四处搜求,民国32年(1943年)5月敦煌农学商代表吕钟、吕生枝、张恩、刘思功、陶尚义等联名上书省政府,请予制止玉门油矿局伐树,称“查玉门油矿局历年在敦煌伐树已达3万余株,搜罗殆尽,不惟妨害水源,且风沙无法防御,影响农田生产甚巨,现该局仍继续派人砍伐,群情惶恐,请明令制止”[14]。特别是1942年9月,蒋介石视察玉门油矿老君庙矿场时,谕示数事,其中便有关于该局工程建筑一项准取用祁连山木料。1943年,“本矿为减少木料计,不论建筑任何房屋悉用最简单方式构造,实已无法再省”的情况下,仍采伐木料共计260,602根,尚且“不及总需要之半数”[15]。
为了保护森林,1942年8月成立了祁连山国有林管理处,建设厅也在厅长张心一的主持下制订了一些采伐及补植规则,驳回了一些采伐申请,但都难以扭转大量砍伐的趋势。
1943年,韩锡侯第九十一军、杨德亮四十二军驻防河西,成立河西工程处,建筑国防工事和兵营。7月15日,两个团光建筑营舍所需木料即达82,500根,欲就临泽、高台两县之南山罗儿家各沟湾林场采伐,省政府批复允伐5万根[16];7月27日,请伐用支撑军营帐篷木料5万根,省政府允伐16,234根[17];12月,河西工程处拟在安、敦、玉三县各建一团营房一团阵地,蒋介石亲自批准允伐木料15万根[18]。1943年,截止12月10日,各方经省政府批准的伐木数已达488,700余株[19]。旧时军队蛮横,借砍伐之机,大小军官勾结木商,私自盗贩,往往过量采伐,林管处无力监督。砍伐时,影响林木更新的大树因难于运输而留下,幼株反被伐去,又乱倒乱放树木伤及底层幼苗灌丛。种种弊端所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所定数字。
民间盗伐猖獗。1941年8月25日,民乐县海潮坝的“功德主”杨如桂带领护林群众与近百个伐木者发生了械斗,杨如桂竟被当场杀害[20]。永昌县平羌口“近查有山丹县属大马营、黑城及民乐县属之永固一带,居民竟敢驾车入山擅自窃伐平羌口森林,结伙成群,毫无忌惮”[21]。地方官吏、土豪劣绅及木商也竞相伐林牟利。1941年,酒泉地主陈子嘉、石作宾对清水堡以南三山口一带的森林大量砍伐出售,不下万余株[22]。1945年武威县白塔、古城、大河、大柳四乡赵国瑾等13人上书省政府主席谷正伦说:“讵意近年以来,禁止废驰,地方牟利之徒,借故滥伐,于中营私肥己,每年有之,无人过问,所收之款,未归正途。将两渠四乡,数万家民生攸关之水利森林,砍伐殆尽,几如童山濯濯,遍地不毛 [23]”。1946年林管处被裁撤,此后内战迫临,管理更加疏松。1949年高台县参仪长杜梓楠在梨园河一带森林中砍伐树木20多万株,私自出卖。同年,武威专员张作谋勾结土豪,在杂木河、西营河林区伐木30多万根[24]。甚至于少数民族人民宗教感情也受到强烈伤害,生态道德逐渐沦丧,最后也沦为只图眼前利益的破坏者。《古浪县志》载,此时期“内政紊乱,地方不靖,旧规尽废,滥伐大盛,驻军居民,竞相采伐。山中番民,见其苦心保护之林木为人采伐,始则痛心疾首,欲反抗而不能,继亦起效尤,无所顾忌。于是,祁连山中仅有之水源林,亦先后破坏,其所存留者,概去悬崖之上,人马交通不便之处,然亦疏落不济,非复昔日郁郁葱葱之天然林可比矣”[25]。
随着砍伐行为的增多,森林、草原着火事件也相当频繁,1940年民乐酥油口着火达20余天,苏南的卯来泉,也曾发生严重的火灾 [26]。“有时一连数十天不息,连绵烧毁几千亩,甚至万亩。着火后任其发展,直到熄灭为止”[27]。
当然,柴炭、电杆、大车、“河柴”以及军阀、河西羊毛推广站、河西垦务局大兴土木等项,所耗木材也为数不菲。如马步青在武威修建了规模宏伟的私人建筑和店面、学校等,参考其人在故乡临夏修建“东公馆”一所即耗费大小木料3万根[28],可使大约3000亩林地失去林木,可见所耗木材之巨与森林所受戕害之烈。
总结
森林资源流失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双重作用的结果,而后者是民国时期祁连山森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河西地区的社会贫困化,木材需求量的增大以及森林管理无力的背景下,驻军、机关、群众竞相砍伐,农区、牧区向林区推进,林火频烧等,酿成了一幕幕森林惨遭破坏的悲剧。程景皓先生估计民国时期甘肃森林每年实际消耗量为400万株,按祁连山木材产量占全省产量的12%计算,每年有近50万株森林被伐[29]。到解放前夕,山丹的南山,张掖的龙首堡(即黑河口)、梨园堡、民乐的大都麻,天祝的哈溪滩、牙郎个家、呼郎个家,古浪的显化山,永昌的西大河脑,肃南的卯来泉等地林区,除悬崖绝壁,入山数十里,不见有天然林之孑遗。
祁连山森林生态系统对河西地区的戈壁沙漠生态系统、绿洲生态系统起着决定作用,森林植被的减少直接导致山区生态恶化,水土流失加剧,引起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如农业陷于困境、沙漠扩大等。相对于经济效益,森林资源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发挥着更大的作用。森林资源,诸如林木、林地、林副产品、野生动物、旅游观赏、水、森林范围的大气、森林土壤及岩石矿物等,都是以林木和林地的存在为前提的,森林一经消失,其它一切都随之而流失或降低价值,而且极难恢复。苛责前人是没有意义的,但民国时期掠夺式砍伐及其所带来的诸多惨痛历史教训,不能不引起我们当代人深深地反思。
参考文献:
[1][4][5][8][9][22][26][27]张掖地委秘书处主编,河西志[M],1958年编。
[2]甘肃省建设厅档案,甘肃省档案馆藏,档号27-1-288,缩微号M331:第31页.
[3][21]甘肃省建设厅档案,甘肃省档案馆藏,档号27-1-287,缩微号M35:第8页。
[6]王成敬,西北的农田水利[M],中华书局1950,11:45。
[7]甘肃省建设厅档案,甘肃省档案馆藏,档号27-1-269,缩微号M3-4:第21页。
[10]方步和等编著,张掖史略[M],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02,4:615。
[11][12][14]甘肃省建设厅档案[B],甘肃省档案馆藏,档号27-1-286,缩微号M331:第50~52页、第75-76 页、第60页。
[13]《西北近代工业》编写组,西北近代工业[G],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161。
[15]甘肃省建设厅档案,甘肃省档案馆藏,档号27-1-287,缩微号M35:第32页。
[16][17]甘肃省建设厅档案,甘肃省档案馆藏,档号27-1-287,缩微号M35:第70 页,第40页。
[18][19]甘肃省建设厅档案,甘肃省档案馆藏,档号27-1-288,缩微号M331:第28页。
[20]民乐县政协编,民乐县文史资料(第一辑)[G]:157-158。
[23]甘肃省建设厅档案,甘肃省档案馆藏,档号27-1-295,缩微号M35:第73页。
[24]甘肃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甘肃省志·林业志[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9,4:230 81。
[25]古浪县志编纂委员会,古浪县志·林业[M],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1996,12:387。
[27]临夏回族自治州政协编,临夏文史资料选辑(第三辑)[G],1987年:213-214。
[29]朱允明,甘肃乡土志稿[M],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第30卷),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编辑委员会编,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影印版:584。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祁连山森林对于河西绿洲的重要性,远在明清时期,地方官与普通民众已有深刻认识,并针对破坏森林的行为制定法规、乡约进行保护。如清朝嘉庆年间,驻张掖的甘肃提督苏宁阿曾写《八宝山来脉说》、《八宝山松林积雪说》、《引黑河水灌溉甘州五十四渠说》等文章,阐述祁连山森林对黑河河源的重要性,并悬挂铁牌,禁止入山伐木[1]。直至民国时期,前朝留下的地方法令、乡约仍具有极大的约束力。广泛分布于祁连山区的藏、土、裕固、蒙古等民族,以畜牧为业,以畜粪为主要燃料,不兴私人建筑,又信仰藏传佛教,不少地方的森林被当作“神林”受到严格保护,所以破坏不太严重。清初平叛时曾焚烧过大面积森林,其林地到民国时也已恢复成了云杉纯幼林[2]
民国时期河西地区对祁连山森林的滥伐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论述。
第一阶段(1927-1937年)
1927 年至抗战爆发前,河西地区地震、水旱灾害和兵祸穿插交织,酿成无数灾难,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极大损失,也影响着祁连山天然森林的生存状况。
首先,灾害和战争使木材制品,如房屋、桥梁、寺观、大车、家具、农具、电杆、水利设施等大量损毁,灾后、战后的重建使得木材需求量大增。灾荒和战争又使社会贫困化加剧,产生群众对自然资源的过度依赖,不得不向森林资源寻找出路,砍伐树木出售以谋生。战争和灾荒也使旧的地方管理体系被摧毁或陷于瘫痪,为滥伐创造了条件。这样,私伐偷伐大盛,很多地方无人限制。如酒泉之西藏寺,伐木者极多,任意砍伐,故名“大木厂”。此即所谓的“迨自民十七、八年兵燹之后,林禁渐驰,山林被人窃伐者不可甚数”[3]。
其次,通过战争与灾荒的打击,原来的地方管理体系被摧毁,取而代之的是马步芳家族的军阀统治。1931-1941的10年期间,韩起功留驻张掖,马步青驻武威,马步康驻高台、酒泉等县。军阀统治在经济上表现出极大的掠夺性,他们重征暴敛,抓兵拉夫,严重阻碍着河西地区的经济发展,祁连山森林资源也成为掠夺对象。军阀在各县都设兵站,摊派粮款木柴等,由军法处追逼催收。这无疑是驱使人民砍伐林木。韩起功在张掖设立“入山税”的名目,每人每日征收税款1元5角,即可允许在张掖的龙首堡和民乐的大都麻任意砍伐木料,随意运卖[4]。
最后,农田水利事业遭受到严重破坏,土地无法耕种,马家军阀抓兵苛派,部分群众开始逃向河流上游及祁连山区,依附于当地寺院、头人,毁林造田。石羊河上游哈溪滩一带,牧主、寺院趁机招徕外地移民进入山区,为其充当“牛户”[5]。刊于1936年的《甘肃通志稿》卷二八《实业》载:“甘肃多山,山多产林。自昔省山启辟,采山耕山者任岁增多,林日减少。”《西北的农田水利》也说:“到近年以来则人口向上游迁移,滥伐森林,摧残过度,于是童山濯濯,雪线逐渐上升[6]。”草原也被牧民及马步芳部队大量开垦成农田,牧区向林区推进,给森林带来的损害也不可忽视。
第二阶段(1938-1949)
抗战爆发后,河西处于中苏国际交通线上,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木材也承担起建设后方、支持抗战的重任,需求量大增,军队参与砍伐,祁连山森林进入大规模破坏阶段。
1934年到1937年间,甘新公路由勘测进入到分期修建和续建、改善阶段。受技术力量和建桥材料所限,很少修建永久式桥梁,一般仅修木桥、临时便桥维持通车。所需木料都是督办马步青摊派给沿途各县、乡。曾有木商陈世昌致信甘肃建设厅厅长请准入股开办林场,称“近来敝处因修筑甘新公路,关系需用木材既广且巨,若再逾数年,将有供不应求之势,拟于在县北熊瓜湖设置林场借以培植森林……”[7],可见建修公路用木之巨及其商机之巨大。军阀自然不会放过这一牟利良机。1937年3月,韩起功派了四营兵力在大都麻、酥油口、小都麻、黑河口一带入山,大肆砍伐森林。据不完全统计,大都麻伐林15万株,黑河口伐林22万株,其他各处,每处不下10万株。1938年他将木料从黑河水上运出,除一小部分卖给玉门油矿外,其余强卖给张掖、山丹、民乐、临泽四县的人民。1939年,韩起功又在大都麻一带进行了一次毁灭性的破坏,致使林木一光。1939年,马步青整军从天祝的哈溪滩到古浪的林地入山砍伐,初则择木拣材,继则一律砍光[8]。1938年底甘新公路第一期工程完成,全线共有桥梁139座,计长1761.86米,涵洞891个,其中最大的桥为酒泉县城西北的北大桥,长220米,全系木料建筑,载重10吨[9],估计需用木料3000根以上。张掖段大桥3座,小桥72座几乎全为木架桥,涵洞160道,其中木架涵130道[10]。
因桥梁设施毁损与腐烂严重,维修所需木料也为数不少。如1943 年5月,甘新公路工程养护处处长王竹亭电请省政府准伐国有祁连山林区之天然林木,计共需胸径在20至40厘米,长6.5到7.0米的原木1500根,省政府减半拨给[11]。1943年6月民乐县政府呈报省政府,“查获大小都麻山口木贩刘怀仁等伐祁连山国有林木九百余根,业已封存”。刘怀仁系当地木匠,“甘新张掖公路工务段建修房屋,需用木料事前未经呈准本府及商得当地主管官署允许,擅向木贩价购,以致刁民贪利偷伐”[12]。
1939年3月,玉门油矿落脚在嘉峪关外祁连山北麓。在四无人烟的戈壁滩上,油矿在短短三四年之间,即由零发展成为职工和家属上万人的生机勃勃的油矿城市,祁连山的森林为此作出了巨大牺牲。木料来源,一是购自驻军、木商及收购邻近地区居民平日砍伐积攒的木头。二是派人或者雇人到祁连山区砍伐取用。“木材须到酒泉以东,距矿约一百八十公里的祁连山上自己砍伐,拖到公路旁,用汽车运来”[13]。矿区为拉运木材,专门修筑了一条由元山子至白庄子的长50公里的公路。三是四处搜求,民国32年(1943年)5月敦煌农学商代表吕钟、吕生枝、张恩、刘思功、陶尚义等联名上书省政府,请予制止玉门油矿局伐树,称“查玉门油矿局历年在敦煌伐树已达3万余株,搜罗殆尽,不惟妨害水源,且风沙无法防御,影响农田生产甚巨,现该局仍继续派人砍伐,群情惶恐,请明令制止”[14]。特别是1942年9月,蒋介石视察玉门油矿老君庙矿场时,谕示数事,其中便有关于该局工程建筑一项准取用祁连山木料。1943年,“本矿为减少木料计,不论建筑任何房屋悉用最简单方式构造,实已无法再省”的情况下,仍采伐木料共计260,602根,尚且“不及总需要之半数”[15]。
为了保护森林,1942年8月成立了祁连山国有林管理处,建设厅也在厅长张心一的主持下制订了一些采伐及补植规则,驳回了一些采伐申请,但都难以扭转大量砍伐的趋势。
1943年,韩锡侯第九十一军、杨德亮四十二军驻防河西,成立河西工程处,建筑国防工事和兵营。7月15日,两个团光建筑营舍所需木料即达82,500根,欲就临泽、高台两县之南山罗儿家各沟湾林场采伐,省政府批复允伐5万根[16];7月27日,请伐用支撑军营帐篷木料5万根,省政府允伐16,234根[17];12月,河西工程处拟在安、敦、玉三县各建一团营房一团阵地,蒋介石亲自批准允伐木料15万根[18]。1943年,截止12月10日,各方经省政府批准的伐木数已达488,700余株[19]。旧时军队蛮横,借砍伐之机,大小军官勾结木商,私自盗贩,往往过量采伐,林管处无力监督。砍伐时,影响林木更新的大树因难于运输而留下,幼株反被伐去,又乱倒乱放树木伤及底层幼苗灌丛。种种弊端所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所定数字。
民间盗伐猖獗。1941年8月25日,民乐县海潮坝的“功德主”杨如桂带领护林群众与近百个伐木者发生了械斗,杨如桂竟被当场杀害[20]。永昌县平羌口“近查有山丹县属大马营、黑城及民乐县属之永固一带,居民竟敢驾车入山擅自窃伐平羌口森林,结伙成群,毫无忌惮”[21]。地方官吏、土豪劣绅及木商也竞相伐林牟利。1941年,酒泉地主陈子嘉、石作宾对清水堡以南三山口一带的森林大量砍伐出售,不下万余株[22]。1945年武威县白塔、古城、大河、大柳四乡赵国瑾等13人上书省政府主席谷正伦说:“讵意近年以来,禁止废驰,地方牟利之徒,借故滥伐,于中营私肥己,每年有之,无人过问,所收之款,未归正途。将两渠四乡,数万家民生攸关之水利森林,砍伐殆尽,几如童山濯濯,遍地不毛 [23]”。1946年林管处被裁撤,此后内战迫临,管理更加疏松。1949年高台县参仪长杜梓楠在梨园河一带森林中砍伐树木20多万株,私自出卖。同年,武威专员张作谋勾结土豪,在杂木河、西营河林区伐木30多万根[24]。甚至于少数民族人民宗教感情也受到强烈伤害,生态道德逐渐沦丧,最后也沦为只图眼前利益的破坏者。《古浪县志》载,此时期“内政紊乱,地方不靖,旧规尽废,滥伐大盛,驻军居民,竞相采伐。山中番民,见其苦心保护之林木为人采伐,始则痛心疾首,欲反抗而不能,继亦起效尤,无所顾忌。于是,祁连山中仅有之水源林,亦先后破坏,其所存留者,概去悬崖之上,人马交通不便之处,然亦疏落不济,非复昔日郁郁葱葱之天然林可比矣”[25]。
随着砍伐行为的增多,森林、草原着火事件也相当频繁,1940年民乐酥油口着火达20余天,苏南的卯来泉,也曾发生严重的火灾 [26]。“有时一连数十天不息,连绵烧毁几千亩,甚至万亩。着火后任其发展,直到熄灭为止”[27]。
当然,柴炭、电杆、大车、“河柴”以及军阀、河西羊毛推广站、河西垦务局大兴土木等项,所耗木材也为数不菲。如马步青在武威修建了规模宏伟的私人建筑和店面、学校等,参考其人在故乡临夏修建“东公馆”一所即耗费大小木料3万根[28],可使大约3000亩林地失去林木,可见所耗木材之巨与森林所受戕害之烈。
总结
森林资源流失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双重作用的结果,而后者是民国时期祁连山森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河西地区的社会贫困化,木材需求量的增大以及森林管理无力的背景下,驻军、机关、群众竞相砍伐,农区、牧区向林区推进,林火频烧等,酿成了一幕幕森林惨遭破坏的悲剧。程景皓先生估计民国时期甘肃森林每年实际消耗量为400万株,按祁连山木材产量占全省产量的12%计算,每年有近50万株森林被伐[29]。到解放前夕,山丹的南山,张掖的龙首堡(即黑河口)、梨园堡、民乐的大都麻,天祝的哈溪滩、牙郎个家、呼郎个家,古浪的显化山,永昌的西大河脑,肃南的卯来泉等地林区,除悬崖绝壁,入山数十里,不见有天然林之孑遗。
祁连山森林生态系统对河西地区的戈壁沙漠生态系统、绿洲生态系统起着决定作用,森林植被的减少直接导致山区生态恶化,水土流失加剧,引起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如农业陷于困境、沙漠扩大等。相对于经济效益,森林资源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发挥着更大的作用。森林资源,诸如林木、林地、林副产品、野生动物、旅游观赏、水、森林范围的大气、森林土壤及岩石矿物等,都是以林木和林地的存在为前提的,森林一经消失,其它一切都随之而流失或降低价值,而且极难恢复。苛责前人是没有意义的,但民国时期掠夺式砍伐及其所带来的诸多惨痛历史教训,不能不引起我们当代人深深地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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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