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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河北邯郸推出有奖举报政策,凡举报问题食品药品被查实,可获奖10万。律师殷清利想知道政府是否能按文件办事,接连举报问题食品10起,但均无果。期间,他的私人电话被泄露给商家,他要举报问题食品的消息被走漏给商家。工商部门甚至向他坦言,小工商所惹不起大超市。11月14日,殷清利以超期不结案为由,将工商部门诉至法院。
消费者咋办
文 乔志峰
商家明目张胆售卖问题食品,工商部门听之任之甚至还有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之嫌,而政府煞有介事推出的所谓“有奖举报政策”不过是一纸空文……面对这样的消费环境,面对这样的维权现状,当事律师居然没有绝望,“生命不息,维权不止”。说实话,我真的很佩服他。
工商为什么惹不起大超市?这里边的原因可能很复杂。或许,是大超市为当地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和税收,因此享受到了地方上“超国民”保护;或许,仅仅是因为大超市“上边有人”,是“官商勾结”在作祟。当然,也有可能这仅仅是工商部门的一个托词,目的不过是为了推卸责任。
现在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诸多乱相有目共睹,无需我在此饶舌。而所有的问题,最后的根源都指向了“监管不力”。工商部门的职责便是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管,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连工商都惹不起大超市,消费者又能怎么办呢?找上级或者起诉至法院,就一定能解决问题吗?恐怕也不容乐观。万一不小心被扣上个“刁民”甚至“上访分子”的大帽子,就更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忽然发现这篇小文写到这里进入了死胡同,无法继续下去了。相信很多人都产生过跟我一样的无力感。而对那些丑陋现象,我们愤怒,大声疾呼,努力抗争,然而事实是如此冷冰冰。我想象不出各种问题这样累积下去、发酵下去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我只有在自求多福的同时,为那些跟我一样变得无话可说的“沉默的大多数”们祈祷。
“惹不起”的荒诞逻辑
文 廖水南
作为一个地方的执法者,竟然惹不起辖区的超市。这话听起来无辜,可事实上你不得不承认这是实话。当地工商部门的回答中暗含着两种荒诞逻辑。一种逻辑是,执法应该知难而退。寻常百姓占个道,马上就有人出来执法,因为这种执法路径很简单,也不存在任何利益纷争;可对于权贵圈地,执法者就必须三思而后行,在没摸清对方底细之前是万不敢乱来的,要么“惹不起”,要么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另一种逻辑是,权力不与资本较真。当正当执法可能涉及到当地财政税收或者GDP增长时,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惹”,至于民众的利益自然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或者说,民众的利益也应该为实现财政税收或者GDP增长而做出让渡。
正是这两种逻辑的作用,让当地工商所不仅没有按相关文件办事,查处问题食品,奖励举报人,还不得不承认“惹不起”。
显然,无论是哪种逻辑,其核心问题都在于曲解了执法的公正性。而行政执法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在实现法的公正和公平上有着无法比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涌现的今天,监督部门更应该迎难而上,切实维护公众权利,更何况公正是我们一直追求和崇尚的价值目标,更是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
只是,在地方监管部门往往诡辩“惹不起”的背后,我们更应该看到这种逻辑产生的现实根源。一方而,在复杂的利益集团面前,执法者确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可能;另一方面,在唯GDP的政绩考核体系中,在地方官员的庇佑下,资本的傲慢越来越凸显。如果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执法“惹不起”的闹剧就会接二连三地上演。
“大超市”背后有“神仙”
文 江德华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总让人心寒。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势在必行,民众对此也有良好的期待。可是,一些地方部门一边高喊“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假扮“巨人”,一边却说“惹不起”,被打回“矮子”的原形。那句令人啼笑皆非的“小工商所惹不起大超市”,向我们道出了真相——背后有“神仙”。
从理论上说,任何一家哪怕再“小”的政府部门,只要在法律授权的范围之内依法行使自身的行政执法权,哪怕面对任何“巨无霸”型的企业,都不存在“小”的问题,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执法。所谓的“小工商所”,更像是一种“自谦”的说法——故意把自己卑微到尘埃里,只不过是想逃避自身的责任。真正令“小工商所”害怕的,是“大超市”背后有“神仙”。
“在殷清利的10起举报中,有5起涉及当地沃尔玛、阳光超市、美食林等邯郸市大型企业。”别的不说,像沃尔玛这种“世界500强企业”肯定是当地招商引资来的重点企业,属于当地政府官员的“政绩工程”。是谁的“政绩”,谁就会扮演“神仙”。至于其他“大超市”,可能有多种“来头”:或者也是招商引资来的,或者是官员家属开办或参股的,或者是有涉及行贿问题的。不论哪中“来头”,都让工商所望而生畏。
食品安全领域问题丛生,表面上看是无良企业在发黑心财,但更深刻的根源是地方上各路“神仙”在背后兴风作浪,把问题企业当宝贝疙瘩一样呵护着。假如没有“神仙”伸手阻拦,都像“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那么干脆,还有什么妖魔鬼怪能逃得过去?这不是手段问题,也不是决心问题,是一个利益问题,进而是反腐败问题。
“神仙”不除,食品安全难保。只有把那些包庇纵容妖魔鬼怪的“神仙”统统贬为“凡人”,我们才能真正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消费者咋办
文 乔志峰
商家明目张胆售卖问题食品,工商部门听之任之甚至还有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之嫌,而政府煞有介事推出的所谓“有奖举报政策”不过是一纸空文……面对这样的消费环境,面对这样的维权现状,当事律师居然没有绝望,“生命不息,维权不止”。说实话,我真的很佩服他。
工商为什么惹不起大超市?这里边的原因可能很复杂。或许,是大超市为当地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和税收,因此享受到了地方上“超国民”保护;或许,仅仅是因为大超市“上边有人”,是“官商勾结”在作祟。当然,也有可能这仅仅是工商部门的一个托词,目的不过是为了推卸责任。
现在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诸多乱相有目共睹,无需我在此饶舌。而所有的问题,最后的根源都指向了“监管不力”。工商部门的职责便是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管,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连工商都惹不起大超市,消费者又能怎么办呢?找上级或者起诉至法院,就一定能解决问题吗?恐怕也不容乐观。万一不小心被扣上个“刁民”甚至“上访分子”的大帽子,就更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忽然发现这篇小文写到这里进入了死胡同,无法继续下去了。相信很多人都产生过跟我一样的无力感。而对那些丑陋现象,我们愤怒,大声疾呼,努力抗争,然而事实是如此冷冰冰。我想象不出各种问题这样累积下去、发酵下去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我只有在自求多福的同时,为那些跟我一样变得无话可说的“沉默的大多数”们祈祷。
“惹不起”的荒诞逻辑
文 廖水南
作为一个地方的执法者,竟然惹不起辖区的超市。这话听起来无辜,可事实上你不得不承认这是实话。当地工商部门的回答中暗含着两种荒诞逻辑。一种逻辑是,执法应该知难而退。寻常百姓占个道,马上就有人出来执法,因为这种执法路径很简单,也不存在任何利益纷争;可对于权贵圈地,执法者就必须三思而后行,在没摸清对方底细之前是万不敢乱来的,要么“惹不起”,要么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另一种逻辑是,权力不与资本较真。当正当执法可能涉及到当地财政税收或者GDP增长时,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惹”,至于民众的利益自然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或者说,民众的利益也应该为实现财政税收或者GDP增长而做出让渡。
正是这两种逻辑的作用,让当地工商所不仅没有按相关文件办事,查处问题食品,奖励举报人,还不得不承认“惹不起”。
显然,无论是哪种逻辑,其核心问题都在于曲解了执法的公正性。而行政执法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在实现法的公正和公平上有着无法比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涌现的今天,监督部门更应该迎难而上,切实维护公众权利,更何况公正是我们一直追求和崇尚的价值目标,更是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
只是,在地方监管部门往往诡辩“惹不起”的背后,我们更应该看到这种逻辑产生的现实根源。一方而,在复杂的利益集团面前,执法者确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可能;另一方面,在唯GDP的政绩考核体系中,在地方官员的庇佑下,资本的傲慢越来越凸显。如果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执法“惹不起”的闹剧就会接二连三地上演。
“大超市”背后有“神仙”
文 江德华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总让人心寒。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势在必行,民众对此也有良好的期待。可是,一些地方部门一边高喊“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假扮“巨人”,一边却说“惹不起”,被打回“矮子”的原形。那句令人啼笑皆非的“小工商所惹不起大超市”,向我们道出了真相——背后有“神仙”。
从理论上说,任何一家哪怕再“小”的政府部门,只要在法律授权的范围之内依法行使自身的行政执法权,哪怕面对任何“巨无霸”型的企业,都不存在“小”的问题,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执法。所谓的“小工商所”,更像是一种“自谦”的说法——故意把自己卑微到尘埃里,只不过是想逃避自身的责任。真正令“小工商所”害怕的,是“大超市”背后有“神仙”。
“在殷清利的10起举报中,有5起涉及当地沃尔玛、阳光超市、美食林等邯郸市大型企业。”别的不说,像沃尔玛这种“世界500强企业”肯定是当地招商引资来的重点企业,属于当地政府官员的“政绩工程”。是谁的“政绩”,谁就会扮演“神仙”。至于其他“大超市”,可能有多种“来头”:或者也是招商引资来的,或者是官员家属开办或参股的,或者是有涉及行贿问题的。不论哪中“来头”,都让工商所望而生畏。
食品安全领域问题丛生,表面上看是无良企业在发黑心财,但更深刻的根源是地方上各路“神仙”在背后兴风作浪,把问题企业当宝贝疙瘩一样呵护着。假如没有“神仙”伸手阻拦,都像“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那么干脆,还有什么妖魔鬼怪能逃得过去?这不是手段问题,也不是决心问题,是一个利益问题,进而是反腐败问题。
“神仙”不除,食品安全难保。只有把那些包庇纵容妖魔鬼怪的“神仙”统统贬为“凡人”,我们才能真正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