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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国税函[1999]82号1999年4月20日各市、地国家税务局:为切实加强涉外税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人库,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涉外税收、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一)外商投资企业:包括超税负返还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征收营业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中省局对超税负返还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全面清算检查;对征收营业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进行抽查,抽查的重点是旅游业、饮食业、娱乐业和建安业。(二)内资国有企业:包括省国际投资公司、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