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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特殊人群,儿童的用药安全尤其是禁忌问题不单是患者用药咨询的主要内容,也是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话题。之前中央电视台“儿童安全用药”公益广告频频警示:因为用药不当,我国每年约有3万名儿童陷入“无声”世界。儿童不是缩小版的成人,在使用成人药品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必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遵循相关临床证据谨慎使用。然而,很多药品说明书中有关儿童用药的描述却让人一头雾水。
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栏时有时无
根据国家关于药品说明书的格式规范和要求,化学药品或生物制品必须要有“儿童用药”栏,就算是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文献参考,也应在说明书中注明“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参考文献”;而对中药或天然药,如果未进行该项研究,说明书可不列此项。基于用药安全和疗效考虑,不建议儿童使用无相关儿童用药说明的成人药品。
儿童年龄的界定范围
不同国家和不同标准对儿童的年龄界定不尽相同。《现代汉语词典》记载:儿童为较幼小的未成年人(年纪比少年小),由于少年是指人10~16岁阶段,因此字面理解儿童系指小于10岁的未成年人。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儿童年龄直接界定。《中国国家处方集》界定儿童年龄范围为18周岁以下。医学界更多地以14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儿童研究对象。
药品说明书中有关儿童禁忌年龄的描述现状
由于儿童年龄界定尚无定论,不同药品说明书对儿童用药禁忌年龄的描述千差万别。有简单注明“兒童禁用”的,如坦索罗辛、固肾口服液等。也有注明具体年龄范围的,如利伐沙班的“不推荐将利伐沙班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吲哚美辛巴布膏的“15岁以下儿童禁用”,替比夫定的“尚未在16岁以下儿童中进行替比夫定的研究,目前不推荐在儿童中使用替比夫定”等。还有部分药品说明书虽然没有明确儿童的年龄界定,但也对具体年龄人群做了限定,比如美洛昔康的“不得用于儿童及16岁以下青少年”,莫西沙星的“儿童和青少年(
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栏时有时无
根据国家关于药品说明书的格式规范和要求,化学药品或生物制品必须要有“儿童用药”栏,就算是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文献参考,也应在说明书中注明“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参考文献”;而对中药或天然药,如果未进行该项研究,说明书可不列此项。基于用药安全和疗效考虑,不建议儿童使用无相关儿童用药说明的成人药品。
儿童年龄的界定范围
不同国家和不同标准对儿童的年龄界定不尽相同。《现代汉语词典》记载:儿童为较幼小的未成年人(年纪比少年小),由于少年是指人10~16岁阶段,因此字面理解儿童系指小于10岁的未成年人。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儿童年龄直接界定。《中国国家处方集》界定儿童年龄范围为18周岁以下。医学界更多地以14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儿童研究对象。
药品说明书中有关儿童禁忌年龄的描述现状
由于儿童年龄界定尚无定论,不同药品说明书对儿童用药禁忌年龄的描述千差万别。有简单注明“兒童禁用”的,如坦索罗辛、固肾口服液等。也有注明具体年龄范围的,如利伐沙班的“不推荐将利伐沙班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吲哚美辛巴布膏的“15岁以下儿童禁用”,替比夫定的“尚未在16岁以下儿童中进行替比夫定的研究,目前不推荐在儿童中使用替比夫定”等。还有部分药品说明书虽然没有明确儿童的年龄界定,但也对具体年龄人群做了限定,比如美洛昔康的“不得用于儿童及16岁以下青少年”,莫西沙星的“儿童和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