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卢塞恩市长的道歉所想到的

来源 :小学教学参考(综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pangju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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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瑞士的卢塞恩发生这样的一件事情:一只野鸭在广场上做窝孵了一只小野鸭,为此市长亲自探视;七日后小野鸭意外死亡,结果鸟类保护组织发出抗议,市长为此道歉;令人更吃惊的是,一个环保组织又发难,说野鸭跑到广场上孵蛋是因为卢塞恩湖被污染;而后水质鉴定的结果是水被污染了,市长纵然多次道歉无用,最终黯然辞职。
  这个故事令人感慨万千。卢塞恩市是瑞士第三大城市。卢塞恩市长大概相当于我们的省级高干。好歹人家也是个市长,这样一只小野鸭的意外死亡却直接导致了市长大人的下台,在我们看来有点不可思议。卢塞恩市民这样认为,市长大人没权力为树形象、拉选票而去探望小野鸭,致使小野鸭受到惊吓而死亡——这样严重侵犯了动物的生存权,市长该道歉。一个市长为了小野鸭的死亡而黯然离去,真有点天方夜谭。
  我不由地想起了我们的教育。人家市长可谓“好心办坏事”。也许小野鸭的死亡与他的探视毫无瓜葛,但是他却必须为此道歉乃至辞职。那么,我们在教育中往往也会“好心办坏事”,当出现这样类似的事情时,我们是否也像市长大人一样公开道歉,或者要求低一点,能向学生当面进行蜻蜓点水式的道歉?我看有点难,在我们看来,教师向学生道歉——那是有点别扭的事情,哪怕是教师错了,老师也不愿意在公开场合认错道歉,当然私底下认错有些老师还是能做到的。因为每个教师都认为:无论如何在学生面前不能失“面子”,想尽一切办法要维护自己的威信。
  从教师的角度来理解,这样做也许有他的苦衷,但是从学生的角度来看,这样处理就值得商榷了。新课程改革有这样的理念:学生是个性独特的生命体,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人格权、发展权、生命权,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与不同的态度、价值观,每个学生是不能轻易地被忽视、漠视、冷视;而教师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合作者、参与者。在学习过程中,师生的地位是相等的,教师是平等中的首席,在此基础上构成学习共同体进而实现共同发展、共同成长。由此可见,教师没有权力漠视学生的感受。随意推卸自己的责任。如果真的是自己误会了学生,要向学生说声我错了;如果真的是自己委屈了学生,那更应该勇于道歉。教师固然要珍惜自己的“面子”,可学生也有自己的“面子”呀!不能为了教师的“面子”去牺牲学生的“面子”。想想人家市长都能如此,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强求维护自己的“面子”呢?小野鸭的生存权尚且人家是这么的关注,那么学生的人格权、发展权就不能重视吗?任何漠视学生、无辜的责备学生的行为,虽然一般不会导致像意外死亡这样的事件,但是它犹过之而不及,显得更可怕,学生因为老师的漠视产生对抗、对立的情绪,甚至会影响学生的一生,使他走上自暴自弃的道路,最终慢慢地成为社会的寄生者、危害者。
  由此可见,教师没有必要在学生面前无原则的维护自己的“面子”。其实在自己犯错的情况下向学生道歉反而会赢得学生的尊敬。因为学生不欢迎一个自以为是的教师反而喜欢一个勇于认错的老师。所以我们们应该向卢塞恩市市长学习,要敢于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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