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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案件因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多发性而必然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我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轻伤案件的处理模式不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确立轻伤害案件的自诉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和社区矫正制度既符合刑事谦抑性原则,又避免了诉讼迟延,有利于及时对被告人实施教育改造,以较好地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且体现了刑事法律关系中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