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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印发《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资格进行了规定,要求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应当经过国家认可的医院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1年内接受培训。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参与开展公立医院行政领导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