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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资不抵债,被一家私营企业收购。在最后一次全厂职工大会上,行将离任的厂长说:“是机遇也是挑战。”纯粹的官话套话安慰话,机遇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挑战则是必须面对失业的现实。
一筹莫展之际,我突然想到了常明。
我和常明是高中时的同学,彼此好得就像一个娘养的兄弟。后来常明考上了大学,我顶替退休的父亲参加了工作。道不同不相为谋。虽然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由于相距较远,渐渐断了联络。据说那小子现在混成了“四有”新人,跑步进入了共产主义。如果他能现身说法指点迷津,对我的角色转换肯定大有裨益。
好不容易联系上常明,他约我在一家小酒馆见面。
握手,寒暄,拥抱,虚假的热情。
我们要了两盘时鲜小炒,两盘冷拼。常明还是原来的秉性。干过一杯劣质白酒,他大大咧咧地说:“兄弟,是不是遇到了难处?有事你说话!”“没什么事。”我笑了笑,“就是想找你聊聊!”
“聊聊?”常明似乎感到意外。他望着我愣了片刻,迷惑的一双眼睛旋即变得潮润。然后,他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于是我们聊了起来。常明问起我现在的处境,也许出于虚荣的自尊,或者担心带有功利色彩的谈话会破坏久别重逢的融洽气氛,我没有告诉他失业的遭遇,只说还在原单位混,日子过得一直不坏不好。
突然想到一个话题。
我说:“常明,你读大四那年,我给你寄过几封信,怎么不回呢?”
“我去了可可西里。”
“干什么?看藏羚羊?”
“也是,但不全是。”
常明原本热情洋溢的神情陡然变得阴郁。他沉吟片刻,顾自干掉一杯酒:“说来话长,我去可可西里,原是为了赴一个爱情之约。读大二那年,我处了一个女朋友,叫琳。琳有着非同一般漂亮女孩的气质和风度。我们说好的,毕业后去一趟可可西里,看藏羚羊,也让广袤的荒原戈壁见证我们伟大的爱情。
“没想到,我们曾经海枯石烂也不变的爱情竟然脆弱得不堪一击。升入大四那年,琳竟然爱上了他们班里的一位男生,理由简单却充分,那位男生家里非常富裕,能让她一生幸福。我向来信守诺言。同琳分手的第二天,我背起行囊,孤身一人去了可可西里。
“进入可可西里腹地后,我迷了路。我本就是奔着为爱情殉葬才去的,所以并不畏惧死亡。在那里,我见到了一群藏羚羊,他们并不怕人,好奇的眼睛里流露出不设防的善良和纯真。看到藏羚羊的那一刻,我哭了,哭得天昏地暗——为了逝去的爱情。”
常明泪眼闪烁。我们默默地干掉一杯酒,他接着说:“那时候,我的身体已经相当虚弱。我打算一直走下去,走向爱情的地老天荒。就在告别藏羚羊的当天下午,我下意识地偶然一次回头,突然发现身后跟着一条狼。那是一条瘦骨嶙峋的老狼,眼睛浑浊无光,脑袋无力地耷拉着,身上凌乱的背毛枯草一样干燥晦暗。它大概有一段时间没有捕获到猎物了,它用渴望而饥饿的眼神望着我,我走它走,我停它停,始终保持十几米远的距离。我们差不多势均力敌。由此足见它的狡猾——它在等待着我的生命之火最后熄灭,然后不费吹灰之力吃掉我。
“我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的结局。按我当时的心境,如果被一条健康的狼吃掉,倒也认了。但让这样一条丑陋的狼吃掉自己,怎么都感觉死得龌龊。在我生命的绝境中,那条偶然出现的狼唤醒了我本能的求生欲望。为了尽早走出荒漠,我扔掉了所有行李,只把剩余不多的水和干粮带在身上。
“尽管十分节省,三天后,水和干粮还是用光了。饥渴难耐,有几次我突然回头袭击那条狼,每次都被它逃掉了,它依旧保持一定距离跟在我的身后。那时候我已经虚弱不堪,神智昏迷,我们追逐的样子就像两个趔趔趄趄的醉汉。
“靠偶尔能捕捉到的蜥蜴和挖草根果腹,我又坚持了几天。我神智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跌跌撞撞地朝着未知的前途奔命。摔倒,爬起来;再摔倒,再爬起来。我极其疲倦,但生命拒绝死亡,仍然支撑着我往前走。那条狼的情况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有一次,我在昏迷中隐约听到耳边有呼哧呼哧的喘气声,我突然惊醒,把那条狼吓得一瘸一拐地往后跳,它太虚弱了,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其情景令人捧腹,但我并没有感到好笑。
“大概两天后,我终于看到了一座蒙古包。最初我以为那是幻觉,因为那时我的眼前经常出现各种幻觉。我想喊,但喊不出。在一次爬向蒙古包的长时间昏迷中,我感觉有舌头在舔我的手——那是狼在试探——狼的耐性大得可怕,而人的耐性也毫不逊色。从断粮那天起,我们一直都在寻找机会攻击对方。我等待着。当那条和我一样奄奄一息的狼用尽身上最后的力气,努力地把牙齿插进我的手背的时候,我顺势攥住了它的下巴。一切都很缓慢,狼虚弱无力地挣扎,我的那只手虚弱无力地攥着。这样僵持了足有半个小时,我终于把身体压在了狼的身上……”
“后来呢?”我好奇地问。
“喝过狼血,爬向蒙古包,好心的牧民救了我!”
故事讲完,常明已经泪流满面。他下意识抹了一把脸,然后说:“这么些年,你知道我怎么过来的吗?”他自问自答:“从可可西里回来后,我被学校开除了。为了谋生,我在建筑工地当过小工,摆过地摊,擦过皮鞋,甚至给饭店刷过盘子洗过碗。每当遇到挫折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可可西里的遭遇,感觉背后有一条狼在虎视眈眈——你要么被狼吃掉,要么战胜它……”
(凝香草摘自《小小说原创版》)
一筹莫展之际,我突然想到了常明。
我和常明是高中时的同学,彼此好得就像一个娘养的兄弟。后来常明考上了大学,我顶替退休的父亲参加了工作。道不同不相为谋。虽然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由于相距较远,渐渐断了联络。据说那小子现在混成了“四有”新人,跑步进入了共产主义。如果他能现身说法指点迷津,对我的角色转换肯定大有裨益。
好不容易联系上常明,他约我在一家小酒馆见面。
握手,寒暄,拥抱,虚假的热情。
我们要了两盘时鲜小炒,两盘冷拼。常明还是原来的秉性。干过一杯劣质白酒,他大大咧咧地说:“兄弟,是不是遇到了难处?有事你说话!”“没什么事。”我笑了笑,“就是想找你聊聊!”
“聊聊?”常明似乎感到意外。他望着我愣了片刻,迷惑的一双眼睛旋即变得潮润。然后,他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于是我们聊了起来。常明问起我现在的处境,也许出于虚荣的自尊,或者担心带有功利色彩的谈话会破坏久别重逢的融洽气氛,我没有告诉他失业的遭遇,只说还在原单位混,日子过得一直不坏不好。
突然想到一个话题。
我说:“常明,你读大四那年,我给你寄过几封信,怎么不回呢?”
“我去了可可西里。”
“干什么?看藏羚羊?”
“也是,但不全是。”
常明原本热情洋溢的神情陡然变得阴郁。他沉吟片刻,顾自干掉一杯酒:“说来话长,我去可可西里,原是为了赴一个爱情之约。读大二那年,我处了一个女朋友,叫琳。琳有着非同一般漂亮女孩的气质和风度。我们说好的,毕业后去一趟可可西里,看藏羚羊,也让广袤的荒原戈壁见证我们伟大的爱情。
“没想到,我们曾经海枯石烂也不变的爱情竟然脆弱得不堪一击。升入大四那年,琳竟然爱上了他们班里的一位男生,理由简单却充分,那位男生家里非常富裕,能让她一生幸福。我向来信守诺言。同琳分手的第二天,我背起行囊,孤身一人去了可可西里。
“进入可可西里腹地后,我迷了路。我本就是奔着为爱情殉葬才去的,所以并不畏惧死亡。在那里,我见到了一群藏羚羊,他们并不怕人,好奇的眼睛里流露出不设防的善良和纯真。看到藏羚羊的那一刻,我哭了,哭得天昏地暗——为了逝去的爱情。”
常明泪眼闪烁。我们默默地干掉一杯酒,他接着说:“那时候,我的身体已经相当虚弱。我打算一直走下去,走向爱情的地老天荒。就在告别藏羚羊的当天下午,我下意识地偶然一次回头,突然发现身后跟着一条狼。那是一条瘦骨嶙峋的老狼,眼睛浑浊无光,脑袋无力地耷拉着,身上凌乱的背毛枯草一样干燥晦暗。它大概有一段时间没有捕获到猎物了,它用渴望而饥饿的眼神望着我,我走它走,我停它停,始终保持十几米远的距离。我们差不多势均力敌。由此足见它的狡猾——它在等待着我的生命之火最后熄灭,然后不费吹灰之力吃掉我。
“我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的结局。按我当时的心境,如果被一条健康的狼吃掉,倒也认了。但让这样一条丑陋的狼吃掉自己,怎么都感觉死得龌龊。在我生命的绝境中,那条偶然出现的狼唤醒了我本能的求生欲望。为了尽早走出荒漠,我扔掉了所有行李,只把剩余不多的水和干粮带在身上。
“尽管十分节省,三天后,水和干粮还是用光了。饥渴难耐,有几次我突然回头袭击那条狼,每次都被它逃掉了,它依旧保持一定距离跟在我的身后。那时候我已经虚弱不堪,神智昏迷,我们追逐的样子就像两个趔趔趄趄的醉汉。
“靠偶尔能捕捉到的蜥蜴和挖草根果腹,我又坚持了几天。我神智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跌跌撞撞地朝着未知的前途奔命。摔倒,爬起来;再摔倒,再爬起来。我极其疲倦,但生命拒绝死亡,仍然支撑着我往前走。那条狼的情况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有一次,我在昏迷中隐约听到耳边有呼哧呼哧的喘气声,我突然惊醒,把那条狼吓得一瘸一拐地往后跳,它太虚弱了,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其情景令人捧腹,但我并没有感到好笑。
“大概两天后,我终于看到了一座蒙古包。最初我以为那是幻觉,因为那时我的眼前经常出现各种幻觉。我想喊,但喊不出。在一次爬向蒙古包的长时间昏迷中,我感觉有舌头在舔我的手——那是狼在试探——狼的耐性大得可怕,而人的耐性也毫不逊色。从断粮那天起,我们一直都在寻找机会攻击对方。我等待着。当那条和我一样奄奄一息的狼用尽身上最后的力气,努力地把牙齿插进我的手背的时候,我顺势攥住了它的下巴。一切都很缓慢,狼虚弱无力地挣扎,我的那只手虚弱无力地攥着。这样僵持了足有半个小时,我终于把身体压在了狼的身上……”
“后来呢?”我好奇地问。
“喝过狼血,爬向蒙古包,好心的牧民救了我!”
故事讲完,常明已经泪流满面。他下意识抹了一把脸,然后说:“这么些年,你知道我怎么过来的吗?”他自问自答:“从可可西里回来后,我被学校开除了。为了谋生,我在建筑工地当过小工,摆过地摊,擦过皮鞋,甚至给饭店刷过盘子洗过碗。每当遇到挫折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可可西里的遭遇,感觉背后有一条狼在虎视眈眈——你要么被狼吃掉,要么战胜它……”
(凝香草摘自《小小说原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