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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观是法意识的核心,实现法治必须关注法意识的培育."无讼"仍然是当代中国农民诉讼观的主流.然而我们却不能将此完全归因于传统法文化,而推卸当代人的责任.传统文化赖以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今日农民之无讼观根源可归结为:因立法缺失而不能诉、司法腐败而不敢诉、政府法律服务不到位而不知诉以及农民经济困难而诉不起.因此,农村法治进程缓慢怪不得农民意识落后,实现法治的重任还是应由各级国家机关来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