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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县城洪洞吸引了举国上下无数人的注意力。可惜,造成此次“吸引”的,是民警夫妇被杀。人们不只关心案件本身,更因为当时有报道称,受害人有数亿家产,三个儿女都在美国读大学。
11月12日,洪洞县鸿安古槐大厦一单元1501发生命案,死者王建雄、韩惠芳系夫妻关系,生前分别是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中队原队长,和洪洞县公安局信访科干警。现场勘查发现,死者家中有物品失窃现象。
据悉,案发后,公安部已介入,和当地公安部门、纪检部门组成专案调查组,围绕死者的死因和生前财产情况展开调查。
一个不爱说话的仗义乡亲
距离洪洞县城约15公里的南步亭村村东头,村民刘娃(化名)慢吞吞地吃着早饭,外面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使得他时不时迷起眼。他在回忆曾经的同村人王建雄。
王建雄生于1959年,曾经就住在刘娃家西北边不远的一处老宅里。他家有9个孩子,王排行第五。那个院子如今已紧锁大门,王建雄兄妹先后都离开了老家,住到洪洞到城里。王父于几年前过世,母亲则在临汾市养老。
初中毕业后,王建雄就应征入伍了。刘娃再有机会见到他时,已是三年后的1980年左右。几个月后,王建雄成为了洪洞县公安局原局长张德英的司机。有人回忆,“张局长到县党校上课,都是王建雄开车接送。”
“他很少回来。”刘娃印象中的王建雄,不太爱说话,但人还不错,村里人有事找他,他一般都愿意帮。
“他是个能干的人,脑子好使,前些年开厂子应该赚到了钱。”刘娃说。
王建雄拥有的第一个厂就在老宅家门口不远,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他接手时,只是一个炼焦厂。眼下,这家厂已经改行,并更名为鼎新洗煤厂。
当时,41岁的王建雄已经成为洪洞县交警大队的一名交警。怎样拥有这个厂的,众说纷纭。有人说,是靠当交警收罚款得的钱。但据王家人自己说,王建雄的妻子韩惠芳家比较殷实。岳父家为王建雄的创业提供了资金支持,再加上王家自己的积蓄,上个世纪90年代,交警王建雄拥有了自己的第一份产业,也有了些钱。
“他年轻时脾气不好,容易发火,是个直性子。”距离刘娃家不远、王建雄曾经的小学同学王虎(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他认为王建雄在老家的一直很有口碑,从不惹是生非,回到村里时对村民也很客气。
在另外一位村民王春娃的印象里,王建雄“很仗义”。有一次王春娃骑摩托车进城,车没牌,被交警扣了。“我找到王建雄,他给扣我车的人打了一个电话,还说:你们扣车也不看看是谁的车?那人就把钥匙还给我了。”
王春娃请王建雄一起吃火锅,发现王建雄有一个习惯:“把鸡蛋打在啤酒里喝”。据说,王建雄夫妻俩一般也不在家里做饭,都在外面吃。
不过,也有接近王建雄的村民认为,他“虽然赚到了不少钱,但是很抠门儿”。外人很难从王那里借到钱。即便是一块儿玩牌,王建雄也很在乎输赢,有时候输了钱还会流汗。王建雄打牌也只打五块、十块,“大的不打”。有人注意到,王建雄打牌时抽烟,也只是拿出一支,自己点上,再把烟盒揣回兜里。
王建雄发财后,曾雇一位远亲当伙房大师傅。王妻有一天进到厨房看到白天还开着灯,毫不留情地将这个亲戚数落了一顿。
不过,村民们认为,抠门儿只是人之常情,与道德无关。所以,他们都判断王建雄被杀应该不是“仇杀”。
鲁生煤矿时代
在王春娃的印象里,十年前开始,每过一阵子,村间大路上来往的煤车队伍里,就会出现一辆桑塔纳警车。这是前往鲁生煤矿的王建雄。
王春娃对鲁生煤矿一点都不陌生。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他就曾在鲁生村矿山上打孔找矿。那是个“有水快流”政策主导的时代,所有人都可以办煤矿,国家对资源管理放开了,办矿审批放开了,一拥而起,商业办煤矿、学校办煤矿、政府办煤矿、农民也办煤矿。
找到煤资源的王春娃由于缺钱抽矿井的水,就通过亲戚联系到一位北京商人杜红波,后者投资了五六十万为矿井抽水,1995年终于出煤,这个煤矿定名为“鲁生煤矿”沿用至今。
据《中国工商企业黄页》和《洪洞县黄页(洪洞县煤炭采选业)》显示,这个位于洪洞县万安镇鲁生村的煤矿开业于1986年,有职工63人,年产值在100万~300万,其法人为“杜红坡”和“王建勋”。
在当地方言中,“波”经常被发音为“坡”,“雄”也被说成“勋”。 当地村民也证实,这二人其实就是杜红波和王建雄。本世纪初,他们在鲁生村碰上了头。
据一位了解当年情况的煤企老板回忆,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煤价开始一路走高,杜红波的鲁生煤矿也有了扭亏为盈的迹象,所产煤炭当时主要卖往距离洪洞县城20公里远的赵城镇煤场。
当时经营炼焦厂的王建雄找到杜红波,希望后者卖煤给自己的炼焦厂。杜红波以和赵城煤场有合同为由拒绝了。“王建雄找了好几次,杜都没答应。”这位老板说。
随后,杜红波的运煤车就常常被堵、被拦截和被扣罚。由于运煤车也是从社会上雇来的,司机一看老出事儿,便都不愿意给杜红波拉煤。
不得已,杜红波与王建雄签了合同,约定只向王建雄的炼焦厂供煤,并且价格低于市场价。据介绍,鲁生煤矿当时月产量200到300吨,市场煤价每吨六七十块钱。但是杜红波卖给王建雄的价格低于市场价二三十块钱。煤矿亏钱,晚上又常常有人偷煤。压力重重的杜红波最后决定放弃鲁生煤矿。
2000年下半年,杜红波以150万的价格将鲁生煤矿转让给了王建雄。王建雄第一年付给杜120万元,余款在第二年付清。但王建雄接手后,并没有马上改变法人。
王建雄找到了同村好友王柴娃,让后者帮忙经营煤矿。村民们说,由于王柴娃“能干,会打理财务”,他始终负责鲁生煤矿的经营,直至停产。
鲁生煤矿在王建雄的实际控制下经营起来。“生产面越来越大,工人也越来越多,鲁生村不够,还要从邻村招人”。同时,王建雄保证鲁生村村民每人每年一吨取暖用煤,价格是每吨130元。尽管后来煤价飞涨,但这个价格始终没变,一直保持到鲁生煤矿停业。
“鲁生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力都在鲁生煤矿干活,一个月挣两三千,维持生活还不错。”鲁生村村支书张天元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5年前后,鲁生村约有人口1500人,青壮年劳动力约占20%,其中大部分都在鲁生煤矿工作。
鲁生煤矿虽是小矿,却让王建雄身家倍增,缘于当时市场大环境下的煤价飞涨。曾经长期在鲁生煤矿负责过工作面的一位矿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杜红波经营时,一名矿工挖一吨煤的工资开始是6分钱,后来涨到了1块2;到了王建雄时,价格已经涨到6元钱。由此,前后几年间经营煤业利润的差距可窥一斑。而2001年前的煤价每吨只有179元,后来一路走高,竟涨到每吨210元。
就这样,王建雄无意中赶上了煤矿发展的黄金时期。他所谓的“亿万身家”,大概就是在这时期积累下来的。
与煤矿一起飞涨的身家
好景不长。2005年前后,县里开始取缔“高烟囱、土碉楼”。已是交警中队队长、46岁的王建雄将鲁生煤矿以1700万或1800万的价格卖给了别人。后者在经营不到一年之后,又卖给了曹家庄村的王麦生,价格为2500万。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王麦生曾经拥有左木乡柳沟煤矿、德运煤业有限公司等煤矿,目前,正经营一家名为维民生科技公司的企业。记者多次试图寻找、联系王麦生,均未果。
据知情人透露,当年转让鲁生煤矿时,接手者并未将全部款项付给王建雄。这家煤矿再次转让给王麦生后,对王建雄的债务也一起转给了王麦生。没人知道这部分数目有多大,是否归还。
据了解,王麦生在买下鲁生煤矿的同时,还买下了王建雄那个已经改为洗煤厂的原炼焦厂。据说也没有当时付清转让款。该厂不久后又被王麦生转让给了别人。
也就是说,王麦生同时接手了王建雄的两个产业,但都没有付清款项。
另一位知情人士说,王麦生接管鲁生煤矿后不久,又以4000万左右的价格将煤矿卖给了第五任经营者刘四。两个月后,刘四又以六七千万的价格再度转让。几手转让后,一个小煤矿的身价,像被炒房一样,翻了几番。
《中国新闻周刊》前往洪洞县安监局核实鲁生煤矿的登记信息,被告知该局并不负责对类似厂矿进行登记和监管,相关信息应该在县煤炭工业局。在县煤炭工业局,工作人员以“领导一直都在开会”为由,多次拒绝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不过,洪洞县工商管理局一位郭姓股长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电话采访时表示,鲁生煤矿从没以王建雄的名义登记过。
尽管鲁生煤矿的价格一直在翻番,但王建雄的欠款似乎始终没有收回。
此前有报道,据透露,案发后,警方勘察现场时在王建雄家里找到一张欠条,上显示王麦生欠王建雄本金7000万、利息5000万。此巨额欠条或与上述两桩买卖有关。另有消息称,王建雄夫妻遇害后,办案人员在他家账户上只发现了100余万元的存款。
因此,有当地人说:“王建雄其实没有媒体说的那么有钱。”一些曾经和王建雄打过交道的人认为,由于王建雄已多年不经营厂矿,加上已于2008年离职,存款不可能太多。当然会有些灰色收入,也“无非就是当队长时帮人解决一些交通违规之类的小事有点好处费,远不至于那么多”。
多人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此前媒体报道王建雄开一辆宝马车也不属实。王建雄的车是一辆奥迪A6。至于鸿安古槐大厦的王家,也不是什么“高价房”。“当时价格2800元左右并不算高,县城房子均价也在2500元左右。”不过,该小区是全县最早的高层住宅楼,因此格外醒目。
虽说如此,王建雄还是负担得起三个儿女在美国读大学。案发后,姐弟三人已返家奔丧。《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试图采访,均被以“过度悲伤”为由婉拒。
洪洞的转型之痛
在当地人看来,王建雄被杀看似偶然,实则不然。这和当地近年来以煤为主的社会经济转型有很大关系。
一位在山西长期关注煤炭策的资深记者认为:“煤矿企业的整合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也会让一直有赖于私营煤矿打工养生的当地老百姓生活受到影响,如何平衡其中的各种关系,这是洪洞经济社会转型必然要面对的问题。”
今年10月11日《求是》杂志上,中共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发表《以转型发展为主线 再造一个新山西》文章。他强调,山西作为欠发达中部资源型省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是以转型发展为主线,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洪洞县所在的临汾,曾是山西产煤大市,经济发展一度遥遥领先,在转型过程中,也必然要首当其冲。但临汾对于省里下达的压缩关闭30%的煤矿总数有些“有苦难言”。今年,当各界还在争议山西煤矿如何整合时,洪洞县出新招,由县政府“强制”入股境内的民营煤矿,此举在当地引起的争议尤为激烈。
这也不是突发奇想。早在去年10月,山西省便发布《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54号),对洪洞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中一部分予以批复,其中批复:“同意山西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11处煤矿为5处。”要求重组整合关闭七家矿井,并“立即注销”其相关证照。据相关人透露,鲁生煤矿就是在此轮整顿中被迫关停。
当地一位村支书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上世纪90年代,鲁生村村民很少外出打工,在矿上打工月薪就可达3000元左右,承包作业面的月收入超过5000元。加上煤矿对村民提供低价煤,老百姓的生活还算富足。但是,煤矿整合后,许多人失业在家,农业收入无法维持生活,外出务工找不到收入和以前差不多的工作,“一下子感到苦不堪言”。
村民张小怪举例子证明村里人生活的变化:“以前一年的收入就可以支付结婚所需的三万元彩礼钱,现在一年到头都不知道从哪里找这些钱。”
如今,鲁生村的村民只能靠烧煤泥过冬。这些煤泥,在鲁生煤矿停产之前,被村民视为“垃圾”。但残酷的现实是,现在连煤泥的价格都达到了每吨一二百元。很多村民都说,有五六年没用过煤了。
《中国新闻周刊》接触的多名私营煤矿老板,现在均停业在家。一位承包运煤大车业务的私营老板也向《中国新闻周刊》诉苦:随着私营煤矿的关停和国有煤矿的重组,他们的生意也在迅速减少。
与此对比的是:本世纪初开始经营煤矿的一部分人,已在煤价一路高涨中获得了可观利益。有官员分析认为,在2003年至2007年,正是煤炭市场井喷、政府管理又相对缺位的时期,仅洪洞县靠煤发财的党政干部就有数百人。王建雄正是其中之一。
前述那名当地记者认为,煤炭整合,导致老百姓生活来源被切断,生活压力加大,许多年轻人赋闲在家,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此前那些既得利益者则可以通过进入新的投资新领域获利,导致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大。面对这种不平等,处于社会底层的老百姓的仇富心理很容易被激发,便会产生恶性社会事件。
不过,他也承认,王建雄案件并未彻底调查清楚,尚不能确定该事件是否属于仇富者所为。但是,山西各级政府应该面对目前产生的一些问题,通过改善民生等政策方式来缓和可能激发的社会矛盾。
山西省或许已经意识到了这种潜在的危险。据山西省政法网消息,11月9日,该省高院向全省法院下发《关于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包括“发生的企业改组兼并等各类纠纷”在内的六个重点领域的案件,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
11月12日,洪洞县鸿安古槐大厦一单元1501发生命案,死者王建雄、韩惠芳系夫妻关系,生前分别是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中队原队长,和洪洞县公安局信访科干警。现场勘查发现,死者家中有物品失窃现象。
据悉,案发后,公安部已介入,和当地公安部门、纪检部门组成专案调查组,围绕死者的死因和生前财产情况展开调查。
一个不爱说话的仗义乡亲
距离洪洞县城约15公里的南步亭村村东头,村民刘娃(化名)慢吞吞地吃着早饭,外面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使得他时不时迷起眼。他在回忆曾经的同村人王建雄。
王建雄生于1959年,曾经就住在刘娃家西北边不远的一处老宅里。他家有9个孩子,王排行第五。那个院子如今已紧锁大门,王建雄兄妹先后都离开了老家,住到洪洞到城里。王父于几年前过世,母亲则在临汾市养老。
初中毕业后,王建雄就应征入伍了。刘娃再有机会见到他时,已是三年后的1980年左右。几个月后,王建雄成为了洪洞县公安局原局长张德英的司机。有人回忆,“张局长到县党校上课,都是王建雄开车接送。”
“他很少回来。”刘娃印象中的王建雄,不太爱说话,但人还不错,村里人有事找他,他一般都愿意帮。
“他是个能干的人,脑子好使,前些年开厂子应该赚到了钱。”刘娃说。
王建雄拥有的第一个厂就在老宅家门口不远,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他接手时,只是一个炼焦厂。眼下,这家厂已经改行,并更名为鼎新洗煤厂。
当时,41岁的王建雄已经成为洪洞县交警大队的一名交警。怎样拥有这个厂的,众说纷纭。有人说,是靠当交警收罚款得的钱。但据王家人自己说,王建雄的妻子韩惠芳家比较殷实。岳父家为王建雄的创业提供了资金支持,再加上王家自己的积蓄,上个世纪90年代,交警王建雄拥有了自己的第一份产业,也有了些钱。
“他年轻时脾气不好,容易发火,是个直性子。”距离刘娃家不远、王建雄曾经的小学同学王虎(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他认为王建雄在老家的一直很有口碑,从不惹是生非,回到村里时对村民也很客气。
在另外一位村民王春娃的印象里,王建雄“很仗义”。有一次王春娃骑摩托车进城,车没牌,被交警扣了。“我找到王建雄,他给扣我车的人打了一个电话,还说:你们扣车也不看看是谁的车?那人就把钥匙还给我了。”
王春娃请王建雄一起吃火锅,发现王建雄有一个习惯:“把鸡蛋打在啤酒里喝”。据说,王建雄夫妻俩一般也不在家里做饭,都在外面吃。
不过,也有接近王建雄的村民认为,他“虽然赚到了不少钱,但是很抠门儿”。外人很难从王那里借到钱。即便是一块儿玩牌,王建雄也很在乎输赢,有时候输了钱还会流汗。王建雄打牌也只打五块、十块,“大的不打”。有人注意到,王建雄打牌时抽烟,也只是拿出一支,自己点上,再把烟盒揣回兜里。
王建雄发财后,曾雇一位远亲当伙房大师傅。王妻有一天进到厨房看到白天还开着灯,毫不留情地将这个亲戚数落了一顿。
不过,村民们认为,抠门儿只是人之常情,与道德无关。所以,他们都判断王建雄被杀应该不是“仇杀”。
鲁生煤矿时代
在王春娃的印象里,十年前开始,每过一阵子,村间大路上来往的煤车队伍里,就会出现一辆桑塔纳警车。这是前往鲁生煤矿的王建雄。
王春娃对鲁生煤矿一点都不陌生。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他就曾在鲁生村矿山上打孔找矿。那是个“有水快流”政策主导的时代,所有人都可以办煤矿,国家对资源管理放开了,办矿审批放开了,一拥而起,商业办煤矿、学校办煤矿、政府办煤矿、农民也办煤矿。
找到煤资源的王春娃由于缺钱抽矿井的水,就通过亲戚联系到一位北京商人杜红波,后者投资了五六十万为矿井抽水,1995年终于出煤,这个煤矿定名为“鲁生煤矿”沿用至今。
据《中国工商企业黄页》和《洪洞县黄页(洪洞县煤炭采选业)》显示,这个位于洪洞县万安镇鲁生村的煤矿开业于1986年,有职工63人,年产值在100万~300万,其法人为“杜红坡”和“王建勋”。
在当地方言中,“波”经常被发音为“坡”,“雄”也被说成“勋”。 当地村民也证实,这二人其实就是杜红波和王建雄。本世纪初,他们在鲁生村碰上了头。
据一位了解当年情况的煤企老板回忆,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煤价开始一路走高,杜红波的鲁生煤矿也有了扭亏为盈的迹象,所产煤炭当时主要卖往距离洪洞县城20公里远的赵城镇煤场。
当时经营炼焦厂的王建雄找到杜红波,希望后者卖煤给自己的炼焦厂。杜红波以和赵城煤场有合同为由拒绝了。“王建雄找了好几次,杜都没答应。”这位老板说。
随后,杜红波的运煤车就常常被堵、被拦截和被扣罚。由于运煤车也是从社会上雇来的,司机一看老出事儿,便都不愿意给杜红波拉煤。
不得已,杜红波与王建雄签了合同,约定只向王建雄的炼焦厂供煤,并且价格低于市场价。据介绍,鲁生煤矿当时月产量200到300吨,市场煤价每吨六七十块钱。但是杜红波卖给王建雄的价格低于市场价二三十块钱。煤矿亏钱,晚上又常常有人偷煤。压力重重的杜红波最后决定放弃鲁生煤矿。
2000年下半年,杜红波以150万的价格将鲁生煤矿转让给了王建雄。王建雄第一年付给杜120万元,余款在第二年付清。但王建雄接手后,并没有马上改变法人。
王建雄找到了同村好友王柴娃,让后者帮忙经营煤矿。村民们说,由于王柴娃“能干,会打理财务”,他始终负责鲁生煤矿的经营,直至停产。
鲁生煤矿在王建雄的实际控制下经营起来。“生产面越来越大,工人也越来越多,鲁生村不够,还要从邻村招人”。同时,王建雄保证鲁生村村民每人每年一吨取暖用煤,价格是每吨130元。尽管后来煤价飞涨,但这个价格始终没变,一直保持到鲁生煤矿停业。
“鲁生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力都在鲁生煤矿干活,一个月挣两三千,维持生活还不错。”鲁生村村支书张天元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5年前后,鲁生村约有人口1500人,青壮年劳动力约占20%,其中大部分都在鲁生煤矿工作。
鲁生煤矿虽是小矿,却让王建雄身家倍增,缘于当时市场大环境下的煤价飞涨。曾经长期在鲁生煤矿负责过工作面的一位矿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杜红波经营时,一名矿工挖一吨煤的工资开始是6分钱,后来涨到了1块2;到了王建雄时,价格已经涨到6元钱。由此,前后几年间经营煤业利润的差距可窥一斑。而2001年前的煤价每吨只有179元,后来一路走高,竟涨到每吨210元。
就这样,王建雄无意中赶上了煤矿发展的黄金时期。他所谓的“亿万身家”,大概就是在这时期积累下来的。
与煤矿一起飞涨的身家
好景不长。2005年前后,县里开始取缔“高烟囱、土碉楼”。已是交警中队队长、46岁的王建雄将鲁生煤矿以1700万或1800万的价格卖给了别人。后者在经营不到一年之后,又卖给了曹家庄村的王麦生,价格为2500万。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王麦生曾经拥有左木乡柳沟煤矿、德运煤业有限公司等煤矿,目前,正经营一家名为维民生科技公司的企业。记者多次试图寻找、联系王麦生,均未果。
据知情人透露,当年转让鲁生煤矿时,接手者并未将全部款项付给王建雄。这家煤矿再次转让给王麦生后,对王建雄的债务也一起转给了王麦生。没人知道这部分数目有多大,是否归还。
据了解,王麦生在买下鲁生煤矿的同时,还买下了王建雄那个已经改为洗煤厂的原炼焦厂。据说也没有当时付清转让款。该厂不久后又被王麦生转让给了别人。
也就是说,王麦生同时接手了王建雄的两个产业,但都没有付清款项。
另一位知情人士说,王麦生接管鲁生煤矿后不久,又以4000万左右的价格将煤矿卖给了第五任经营者刘四。两个月后,刘四又以六七千万的价格再度转让。几手转让后,一个小煤矿的身价,像被炒房一样,翻了几番。
《中国新闻周刊》前往洪洞县安监局核实鲁生煤矿的登记信息,被告知该局并不负责对类似厂矿进行登记和监管,相关信息应该在县煤炭工业局。在县煤炭工业局,工作人员以“领导一直都在开会”为由,多次拒绝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不过,洪洞县工商管理局一位郭姓股长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电话采访时表示,鲁生煤矿从没以王建雄的名义登记过。
尽管鲁生煤矿的价格一直在翻番,但王建雄的欠款似乎始终没有收回。
此前有报道,据透露,案发后,警方勘察现场时在王建雄家里找到一张欠条,上显示王麦生欠王建雄本金7000万、利息5000万。此巨额欠条或与上述两桩买卖有关。另有消息称,王建雄夫妻遇害后,办案人员在他家账户上只发现了100余万元的存款。
因此,有当地人说:“王建雄其实没有媒体说的那么有钱。”一些曾经和王建雄打过交道的人认为,由于王建雄已多年不经营厂矿,加上已于2008年离职,存款不可能太多。当然会有些灰色收入,也“无非就是当队长时帮人解决一些交通违规之类的小事有点好处费,远不至于那么多”。
多人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此前媒体报道王建雄开一辆宝马车也不属实。王建雄的车是一辆奥迪A6。至于鸿安古槐大厦的王家,也不是什么“高价房”。“当时价格2800元左右并不算高,县城房子均价也在2500元左右。”不过,该小区是全县最早的高层住宅楼,因此格外醒目。
虽说如此,王建雄还是负担得起三个儿女在美国读大学。案发后,姐弟三人已返家奔丧。《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试图采访,均被以“过度悲伤”为由婉拒。
洪洞的转型之痛
在当地人看来,王建雄被杀看似偶然,实则不然。这和当地近年来以煤为主的社会经济转型有很大关系。
一位在山西长期关注煤炭策的资深记者认为:“煤矿企业的整合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也会让一直有赖于私营煤矿打工养生的当地老百姓生活受到影响,如何平衡其中的各种关系,这是洪洞经济社会转型必然要面对的问题。”
今年10月11日《求是》杂志上,中共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发表《以转型发展为主线 再造一个新山西》文章。他强调,山西作为欠发达中部资源型省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是以转型发展为主线,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洪洞县所在的临汾,曾是山西产煤大市,经济发展一度遥遥领先,在转型过程中,也必然要首当其冲。但临汾对于省里下达的压缩关闭30%的煤矿总数有些“有苦难言”。今年,当各界还在争议山西煤矿如何整合时,洪洞县出新招,由县政府“强制”入股境内的民营煤矿,此举在当地引起的争议尤为激烈。
这也不是突发奇想。早在去年10月,山西省便发布《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54号),对洪洞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中一部分予以批复,其中批复:“同意山西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11处煤矿为5处。”要求重组整合关闭七家矿井,并“立即注销”其相关证照。据相关人透露,鲁生煤矿就是在此轮整顿中被迫关停。
当地一位村支书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上世纪90年代,鲁生村村民很少外出打工,在矿上打工月薪就可达3000元左右,承包作业面的月收入超过5000元。加上煤矿对村民提供低价煤,老百姓的生活还算富足。但是,煤矿整合后,许多人失业在家,农业收入无法维持生活,外出务工找不到收入和以前差不多的工作,“一下子感到苦不堪言”。
村民张小怪举例子证明村里人生活的变化:“以前一年的收入就可以支付结婚所需的三万元彩礼钱,现在一年到头都不知道从哪里找这些钱。”
如今,鲁生村的村民只能靠烧煤泥过冬。这些煤泥,在鲁生煤矿停产之前,被村民视为“垃圾”。但残酷的现实是,现在连煤泥的价格都达到了每吨一二百元。很多村民都说,有五六年没用过煤了。
《中国新闻周刊》接触的多名私营煤矿老板,现在均停业在家。一位承包运煤大车业务的私营老板也向《中国新闻周刊》诉苦:随着私营煤矿的关停和国有煤矿的重组,他们的生意也在迅速减少。
与此对比的是:本世纪初开始经营煤矿的一部分人,已在煤价一路高涨中获得了可观利益。有官员分析认为,在2003年至2007年,正是煤炭市场井喷、政府管理又相对缺位的时期,仅洪洞县靠煤发财的党政干部就有数百人。王建雄正是其中之一。
前述那名当地记者认为,煤炭整合,导致老百姓生活来源被切断,生活压力加大,许多年轻人赋闲在家,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此前那些既得利益者则可以通过进入新的投资新领域获利,导致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大。面对这种不平等,处于社会底层的老百姓的仇富心理很容易被激发,便会产生恶性社会事件。
不过,他也承认,王建雄案件并未彻底调查清楚,尚不能确定该事件是否属于仇富者所为。但是,山西各级政府应该面对目前产生的一些问题,通过改善民生等政策方式来缓和可能激发的社会矛盾。
山西省或许已经意识到了这种潜在的危险。据山西省政法网消息,11月9日,该省高院向全省法院下发《关于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包括“发生的企业改组兼并等各类纠纷”在内的六个重点领域的案件,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