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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博士和中国妻子的婚姻遭遇“性爱公证”,感情和性生活同时进入冰冻状态。几经周折,俩人终于明白,感情是人内心世界的一种反映,激情的迸发也得在双方你情我愿的情况下进行……
我的婚姻居然连性爱也要公证?
当聂君当着众人的面,手持玫瑰、单膝下跪,向我求婚的时候,我幸福地点头答应了。
在众人眼中,聂君是个不可多得的“钻石王老五”,很小就随同父亲去了美国,刚刚读完博士回国,在一家世界500强企业里面担任要职,人也长得高大威猛,风度翩翩……
我们为结婚购置的新房、车子、家电等所有财产都进行了公证,这是聂君提出来的。我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西方国家的夫妻都是这样的。
婚礼的前两天,所有的喜帖都发送完了,我和聂君累得筋疲力尽。突然聂君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合同让我签字。我一看,哭笑不得。这份“性爱公证”的内容如下:甲(聂君)乙(李小茹)双方在结婚后,在30岁以前,每星期的性生活为3-5次;31岁-40岁,每星期的性生活为3-4次;41-50岁,每星期的性生活为2-3次……每次性生活质量以保证对方轻松愉悦为准。
我忍俊不禁地说:“哈哈,你该不是逗我开心吧!”聂君一本正经地反问:“你觉得这很好笑吗?这组正确无误的数据可是我从专家那儿得来的,既可享受性爱的美妙又不会损伤健康……如果你觉得没什么不妥,明天我们就带着合同去公证处公证吧。”
我这才相信原来这不是一个玩笑。太荒谬了!我觉得婚姻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财产公证姑且不说,像“性爱”这么隐私这么美妙的事情也要公证,还是夫妻吗?
我给聂君解释了许多,可是他依然不能理解,他说:“在美国,这样的公证实在是太平常了,丈夫对妻子做出不嫖娼、不发生外遇的承诺也要公证,甚至有的父母要求女儿在18岁以前必须保证是处女也会去公证……因为公证,生活才能安全、持久!”
我无法想象那么多奇奇怪怪的公证,可是,我是那么地深爱着聂君,并且我们即将结婚,如果这个时候出现什么状况,显然是没办法给大家交待的。于是,我无奈地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且在公证处进行了司法公证,也就是说,这个合同产生了法律效应。聂君搂着我的腰,安慰我:“亲爱的,我们的行为代表一种时尚和先锋,我会更加爱你的!”
“不合格”的性爱搅乱生活的安宁
聂君的确非常爱我,虽然他将我们的生活分配得你是你我是我,但也体现出男女平等的一面,这种男人时下正流行,被称做“新好男人”。
虽然如此,每个夜晚来临,我还是本能地出现一种恐惧——害怕性生活!事实上,我们的性生活从新婚第一夜开始就极为难受。那天晚上,喝得醉醺醺的聂君像个贪吃的孩子,要了一次又一次,而且每次都是直奔主题,全然不顾我的感受和情绪。我想新婚的男人都这样吧,谁不想把心爱的娇妻搂在怀里爱个够呢。所以,尽管我没有丝毫的快感,还是尽可能去迎合他。
第二天,聂君问昨晚欢爱了几次,我不好意思地说:“协议上说,30岁以前每周性生活控制在3-5次,可是昨晚,你就要了我3次,这下可好,本周你只剩下2次机会了。”其实,我只是一句玩笑话,性爱的感觉往往一触即发,哪有那么多客观限制,再说,我还想好好体验一下“飘飘欲仙”的感觉呢。谁知,聂君一下子严肃起来,平静地说:“那今晚我们就不能再亲热了,要控制一下,淫多伤身呢!”
结果,那天晚上,聂君居然碰都不碰我一下。此后,聂君一直坚守着性爱规则,每周欢爱的次数绝对不少于3次,但也绝对不超过5次。很多次为了抵制我的诱惑,他都主动睡到客房,留下我在新婚的大床上孤枕难眠。虽然我们每周保持固定的性爱,但彼此的快乐很少同步,因为他想要的时候我不想要,而我想的时候他又不想,等到我们都有感觉时,为了遵守所谓的性爱规则,不得不压抑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渴望。
性是爱的温度计,甜蜜的性能促进爱的完美,相反,糟糕的性也会降低爱的热度。所以,我必须寻找到一种适合我们的性爱模式。一天,我在杂志上无意中看到这样一句话:“身体也是一门‘语言学’,如果爱侣之间利用表情、动作、姿势等来表达出丰富的含义,有助于肌肤之亲的良好开端……”
这句话,让我大受启发:如果我在自己想要的时候给聂君一点心领神会的“暗示”,这样,我们就能够共同步入性爱的天堂了。那天,我对正在床头看书的聂君说:“亲爱的,我的皮肤饿了。”没想到他居然头也不抬地说:“啊,皮肤饿了呀?那就补点水呀。”说罢,还将一瓶补水霜递给我。那一刻,我气得差点晕过去。
据说美国夫妻经常交流彼此的性感受,从而明白对方需要什么,找到床笫之欢的密码。我想,从小在美国接受教育的聂君不会介意我向他表达真实的性感受和性期待吧?2006年6月的一天夜里,我找了一个机会和聂君交流起来:“亲爱的,我想告诉你一件让我很不好意思说出口的事情……”聂君见我红着脸半天没有说出来,坦然问:“是关于我们的性生活吗?”我点点头。
聂君说:“其实我早就观察出你不是那么快乐,没有高潮你也喊,纯粹是为了配合我,不过,你放心了,今晚我会‘用功’点,让你重新认识我!”看着聂君一脸的坏笑,我也期待着那激情一刻的到来。
然而,那一夜却让我无比痛苦。聂君为了让我享受到更多感觉,有意识地延长亲密时间,不断地亲吻、拥抱、抚摸,有时候,我能明显感觉到他的快乐颠峰已经到来,但是他会停止下来,然后和我再次亲热。可是,我的心里早就产生了负担--我不要那些所谓的次数,也不要时间长短,我只要最自然、最投入的爱就可以了!
我和聂君的性爱陷入了死胡同,很多时候,我拒绝聂君碰我。一天,聂君别有用意地塞给我一张报纸,上面有一条报道《首例夫妻“空床费”索赔案尘埃落定》。我明白了聂君的用意,一气之下撕了报纸,恼羞成怒地吼道:“你是不是也要去法官那儿告我,索要空床费!”聂君也不甘示弱地说:“我们是公证过的,每周必须保证适量的性生活次数,以及保证轻松愉悦的质量!”
我冷笑道:“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快乐可言,按照公证规定,你也必须负责!”
用“协议”抵消“协议”,爱在性之上
性爱的不协调让我和聂君的感情受到了极大的挫伤,我们虽然不再争吵,但却像两个陌生的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尽管我们的婚姻因为性爱而发生矛盾和冲突,但是,并不想离婚,毕竟我们是真心相爱。朋友说得对,也许我们需要一个专家来评判是非对错,指点迷津。我很快联系上了一位知名的性学专家许教授。
许教授看了我们的性爱公证合同,哈哈大笑,他说:“没想到,现在中国夫妻也有公证性爱的了!”他似乎早就知道我们求助他的原因,直接拿出一份问卷让我们分别填写,内容包括:写下感觉最好和最坏的一次亲密事件?是什么影响了你们性爱的美好感受?你最期待的性爱体验是怎样的……
许教授分别看过我和聂君的问卷,笑着说:“你们肯定不会相信,其实你们回答的内容惊人的一致。”我和聂君几乎异口同声地说:“不可能,我们根本就是水火不容,怎么可能会一样?”
我和聂君分别抢过对方的答卷一看,原来我们的回答真的是一模一样。在聂君的记忆里,最美好的一次性体验是我过生日那晚,亲热前他送了我精美的礼物,还说了好多动听的情话,并且热烈地亲吻我,爱抚我,打开了我的身体之门,我在美妙的感觉中极力迎合他,让他跟我一样快乐……可惜那样的体验机会很少,所谓的性爱公证规则让我们不能畅快地享受鱼水之欢,所以,我在“是什么影响了我们性爱美好感受?”这一栏里,如实地写下公证性爱。而聂君的回答也是这四个字,理由是我们有性差异,我不能达到协议上的要求。至于期待的性体验,我们都用到了激情、美妙、缠绵等类似的词……
许教授说:“这个问卷告诉你们,首先,你们心灵相通、彼此相爱,这在婚姻里比性更重要;第二,这个问卷提醒你们,夫妻间的性生活也是一种互动,所有好与不好的感觉彼此都是一样的,没有谁因为性爱公证而获得更多或损失更多。”许教授的说法很对,之前,我和聂君都认为自己是损失方,对方才是过失方,看来我们都是对方的损失方也是过失方。
许教授加重语气,说:“出生要办出生公证,长大结婚要办财产公证,直到最后死亡,还得办个医嘱公证……公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当中不可回避的事情。但感情和性爱这种无形的非物质的东西公证后有意义吗?合法、理性地管理一个公司可能会让公司发展壮大,但是用它来管理家庭,显然是行不通的,感情和感觉都是人内心世界的一种反映,激情的迸发也得在双方你情我愿的情况下进行……”
许教授的一席话说得聂君哑口无言,其实通过刚才的问卷他也明白了许多道理。许教授又把目光对准我:“如果你在情感上忽略这条公证,而不是先入为主地产生不良情绪,那么,你也同样可以享受得到美好的性体验。”
告别许教授回到家后,聂君拿出性爱公证抱歉地对我说:“老婆对不起,都是这个公证伤害了我们。”我不让他撕毁,说:“没什么,现在我不拿它当回事了,就让它留着作为纪念吧,如果你哪天真觉得不需要了,就过期作废吧。”聂君紧紧将我拥在怀里,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履行过性爱规则,“想爱就爱想做就做!”成为聂君的口头禅,没有心理压力的我,也一心一意地体验着性爱的欢愉,不知不觉中逐渐开放身体,和聂君水乳交融,共同达到快乐的颠峰。和谐的性生活促使我们的感情更坚固,更甜美。许多女伴们见了我就嫉妒地说:“你怎么越来越漂亮、自信了,秘诀是什么呀?”
2007年4月12日,聂君回美国办理一些事情。送他上飞机后,我在包里发现了一张他不知什么时候塞进去的纸条:“老婆,以下5条爱情协议请你过目,我已经签字,你如果觉得可以,也请签字,然后贴在我们的床头,我会遵照执行的……”
协议内容如下:
1.如果两个人同在一个房间,必须在小于或等于半小时内和对方说大于或等于一句的话。
2.不许把吵架后不说话的时间延续到当晚临睡前,不管对错,男方都会先说一句“我爱你”。
3.双方闹矛盾时,永远不许提及离婚或分手的话语。
4.要时时真诚地赞美对方。
5.绝对不用“性”来衡量对方,判断生活质量的好坏。
回到家,我在协议上认真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小心地贴到了床头。如果我们都按照协议关爱对方,以后的生活还有什么迈不过去的沟沟坎坎?丈夫从美国回来后,高兴地告诉我:“我一到美国,就告诉那边的朋友们,其实没有公证的婚姻生活更轻松、更惬意!”
后来,我再也找不到那份性爱公证了,就连那份婚前财产公证也不见了。聂君狡猾地说:“不见了就不见了,有什么好找的呢?”
【专家点评:】
公证是对自己权利的保护,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公证契约有无形和有形两种,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变革,西方文化的渗透,婚姻模式的开放,“处女公证”、“忠贞公证”、“性爱公证”等“另类”公证频繁出现。旧的传统已被忽视或抛弃,新的人伦规则又尚未建立,这是公证带给人们的烦恼。我们提倡一定的公证,但反对公证的冷漠化、泛滥化。维系感情最基础的是情爱,其次是性爱和责任、义务,单纯依靠公证去维护和监守双方的生活,是一种悲哀。■
(责编 时光)
我的婚姻居然连性爱也要公证?
当聂君当着众人的面,手持玫瑰、单膝下跪,向我求婚的时候,我幸福地点头答应了。
在众人眼中,聂君是个不可多得的“钻石王老五”,很小就随同父亲去了美国,刚刚读完博士回国,在一家世界500强企业里面担任要职,人也长得高大威猛,风度翩翩……
我们为结婚购置的新房、车子、家电等所有财产都进行了公证,这是聂君提出来的。我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西方国家的夫妻都是这样的。
婚礼的前两天,所有的喜帖都发送完了,我和聂君累得筋疲力尽。突然聂君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合同让我签字。我一看,哭笑不得。这份“性爱公证”的内容如下:甲(聂君)乙(李小茹)双方在结婚后,在30岁以前,每星期的性生活为3-5次;31岁-40岁,每星期的性生活为3-4次;41-50岁,每星期的性生活为2-3次……每次性生活质量以保证对方轻松愉悦为准。
我忍俊不禁地说:“哈哈,你该不是逗我开心吧!”聂君一本正经地反问:“你觉得这很好笑吗?这组正确无误的数据可是我从专家那儿得来的,既可享受性爱的美妙又不会损伤健康……如果你觉得没什么不妥,明天我们就带着合同去公证处公证吧。”
我这才相信原来这不是一个玩笑。太荒谬了!我觉得婚姻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财产公证姑且不说,像“性爱”这么隐私这么美妙的事情也要公证,还是夫妻吗?
我给聂君解释了许多,可是他依然不能理解,他说:“在美国,这样的公证实在是太平常了,丈夫对妻子做出不嫖娼、不发生外遇的承诺也要公证,甚至有的父母要求女儿在18岁以前必须保证是处女也会去公证……因为公证,生活才能安全、持久!”
我无法想象那么多奇奇怪怪的公证,可是,我是那么地深爱着聂君,并且我们即将结婚,如果这个时候出现什么状况,显然是没办法给大家交待的。于是,我无奈地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且在公证处进行了司法公证,也就是说,这个合同产生了法律效应。聂君搂着我的腰,安慰我:“亲爱的,我们的行为代表一种时尚和先锋,我会更加爱你的!”
“不合格”的性爱搅乱生活的安宁
聂君的确非常爱我,虽然他将我们的生活分配得你是你我是我,但也体现出男女平等的一面,这种男人时下正流行,被称做“新好男人”。
虽然如此,每个夜晚来临,我还是本能地出现一种恐惧——害怕性生活!事实上,我们的性生活从新婚第一夜开始就极为难受。那天晚上,喝得醉醺醺的聂君像个贪吃的孩子,要了一次又一次,而且每次都是直奔主题,全然不顾我的感受和情绪。我想新婚的男人都这样吧,谁不想把心爱的娇妻搂在怀里爱个够呢。所以,尽管我没有丝毫的快感,还是尽可能去迎合他。
第二天,聂君问昨晚欢爱了几次,我不好意思地说:“协议上说,30岁以前每周性生活控制在3-5次,可是昨晚,你就要了我3次,这下可好,本周你只剩下2次机会了。”其实,我只是一句玩笑话,性爱的感觉往往一触即发,哪有那么多客观限制,再说,我还想好好体验一下“飘飘欲仙”的感觉呢。谁知,聂君一下子严肃起来,平静地说:“那今晚我们就不能再亲热了,要控制一下,淫多伤身呢!”
结果,那天晚上,聂君居然碰都不碰我一下。此后,聂君一直坚守着性爱规则,每周欢爱的次数绝对不少于3次,但也绝对不超过5次。很多次为了抵制我的诱惑,他都主动睡到客房,留下我在新婚的大床上孤枕难眠。虽然我们每周保持固定的性爱,但彼此的快乐很少同步,因为他想要的时候我不想要,而我想的时候他又不想,等到我们都有感觉时,为了遵守所谓的性爱规则,不得不压抑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渴望。
性是爱的温度计,甜蜜的性能促进爱的完美,相反,糟糕的性也会降低爱的热度。所以,我必须寻找到一种适合我们的性爱模式。一天,我在杂志上无意中看到这样一句话:“身体也是一门‘语言学’,如果爱侣之间利用表情、动作、姿势等来表达出丰富的含义,有助于肌肤之亲的良好开端……”
这句话,让我大受启发:如果我在自己想要的时候给聂君一点心领神会的“暗示”,这样,我们就能够共同步入性爱的天堂了。那天,我对正在床头看书的聂君说:“亲爱的,我的皮肤饿了。”没想到他居然头也不抬地说:“啊,皮肤饿了呀?那就补点水呀。”说罢,还将一瓶补水霜递给我。那一刻,我气得差点晕过去。
据说美国夫妻经常交流彼此的性感受,从而明白对方需要什么,找到床笫之欢的密码。我想,从小在美国接受教育的聂君不会介意我向他表达真实的性感受和性期待吧?2006年6月的一天夜里,我找了一个机会和聂君交流起来:“亲爱的,我想告诉你一件让我很不好意思说出口的事情……”聂君见我红着脸半天没有说出来,坦然问:“是关于我们的性生活吗?”我点点头。
聂君说:“其实我早就观察出你不是那么快乐,没有高潮你也喊,纯粹是为了配合我,不过,你放心了,今晚我会‘用功’点,让你重新认识我!”看着聂君一脸的坏笑,我也期待着那激情一刻的到来。
然而,那一夜却让我无比痛苦。聂君为了让我享受到更多感觉,有意识地延长亲密时间,不断地亲吻、拥抱、抚摸,有时候,我能明显感觉到他的快乐颠峰已经到来,但是他会停止下来,然后和我再次亲热。可是,我的心里早就产生了负担--我不要那些所谓的次数,也不要时间长短,我只要最自然、最投入的爱就可以了!
我和聂君的性爱陷入了死胡同,很多时候,我拒绝聂君碰我。一天,聂君别有用意地塞给我一张报纸,上面有一条报道《首例夫妻“空床费”索赔案尘埃落定》。我明白了聂君的用意,一气之下撕了报纸,恼羞成怒地吼道:“你是不是也要去法官那儿告我,索要空床费!”聂君也不甘示弱地说:“我们是公证过的,每周必须保证适量的性生活次数,以及保证轻松愉悦的质量!”
我冷笑道:“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快乐可言,按照公证规定,你也必须负责!”
用“协议”抵消“协议”,爱在性之上
性爱的不协调让我和聂君的感情受到了极大的挫伤,我们虽然不再争吵,但却像两个陌生的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尽管我们的婚姻因为性爱而发生矛盾和冲突,但是,并不想离婚,毕竟我们是真心相爱。朋友说得对,也许我们需要一个专家来评判是非对错,指点迷津。我很快联系上了一位知名的性学专家许教授。
许教授看了我们的性爱公证合同,哈哈大笑,他说:“没想到,现在中国夫妻也有公证性爱的了!”他似乎早就知道我们求助他的原因,直接拿出一份问卷让我们分别填写,内容包括:写下感觉最好和最坏的一次亲密事件?是什么影响了你们性爱的美好感受?你最期待的性爱体验是怎样的……
许教授分别看过我和聂君的问卷,笑着说:“你们肯定不会相信,其实你们回答的内容惊人的一致。”我和聂君几乎异口同声地说:“不可能,我们根本就是水火不容,怎么可能会一样?”
我和聂君分别抢过对方的答卷一看,原来我们的回答真的是一模一样。在聂君的记忆里,最美好的一次性体验是我过生日那晚,亲热前他送了我精美的礼物,还说了好多动听的情话,并且热烈地亲吻我,爱抚我,打开了我的身体之门,我在美妙的感觉中极力迎合他,让他跟我一样快乐……可惜那样的体验机会很少,所谓的性爱公证规则让我们不能畅快地享受鱼水之欢,所以,我在“是什么影响了我们性爱美好感受?”这一栏里,如实地写下公证性爱。而聂君的回答也是这四个字,理由是我们有性差异,我不能达到协议上的要求。至于期待的性体验,我们都用到了激情、美妙、缠绵等类似的词……
许教授说:“这个问卷告诉你们,首先,你们心灵相通、彼此相爱,这在婚姻里比性更重要;第二,这个问卷提醒你们,夫妻间的性生活也是一种互动,所有好与不好的感觉彼此都是一样的,没有谁因为性爱公证而获得更多或损失更多。”许教授的说法很对,之前,我和聂君都认为自己是损失方,对方才是过失方,看来我们都是对方的损失方也是过失方。
许教授加重语气,说:“出生要办出生公证,长大结婚要办财产公证,直到最后死亡,还得办个医嘱公证……公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当中不可回避的事情。但感情和性爱这种无形的非物质的东西公证后有意义吗?合法、理性地管理一个公司可能会让公司发展壮大,但是用它来管理家庭,显然是行不通的,感情和感觉都是人内心世界的一种反映,激情的迸发也得在双方你情我愿的情况下进行……”
许教授的一席话说得聂君哑口无言,其实通过刚才的问卷他也明白了许多道理。许教授又把目光对准我:“如果你在情感上忽略这条公证,而不是先入为主地产生不良情绪,那么,你也同样可以享受得到美好的性体验。”
告别许教授回到家后,聂君拿出性爱公证抱歉地对我说:“老婆对不起,都是这个公证伤害了我们。”我不让他撕毁,说:“没什么,现在我不拿它当回事了,就让它留着作为纪念吧,如果你哪天真觉得不需要了,就过期作废吧。”聂君紧紧将我拥在怀里,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履行过性爱规则,“想爱就爱想做就做!”成为聂君的口头禅,没有心理压力的我,也一心一意地体验着性爱的欢愉,不知不觉中逐渐开放身体,和聂君水乳交融,共同达到快乐的颠峰。和谐的性生活促使我们的感情更坚固,更甜美。许多女伴们见了我就嫉妒地说:“你怎么越来越漂亮、自信了,秘诀是什么呀?”
2007年4月12日,聂君回美国办理一些事情。送他上飞机后,我在包里发现了一张他不知什么时候塞进去的纸条:“老婆,以下5条爱情协议请你过目,我已经签字,你如果觉得可以,也请签字,然后贴在我们的床头,我会遵照执行的……”
协议内容如下:
1.如果两个人同在一个房间,必须在小于或等于半小时内和对方说大于或等于一句的话。
2.不许把吵架后不说话的时间延续到当晚临睡前,不管对错,男方都会先说一句“我爱你”。
3.双方闹矛盾时,永远不许提及离婚或分手的话语。
4.要时时真诚地赞美对方。
5.绝对不用“性”来衡量对方,判断生活质量的好坏。
回到家,我在协议上认真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小心地贴到了床头。如果我们都按照协议关爱对方,以后的生活还有什么迈不过去的沟沟坎坎?丈夫从美国回来后,高兴地告诉我:“我一到美国,就告诉那边的朋友们,其实没有公证的婚姻生活更轻松、更惬意!”
后来,我再也找不到那份性爱公证了,就连那份婚前财产公证也不见了。聂君狡猾地说:“不见了就不见了,有什么好找的呢?”
【专家点评:】
公证是对自己权利的保护,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公证契约有无形和有形两种,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变革,西方文化的渗透,婚姻模式的开放,“处女公证”、“忠贞公证”、“性爱公证”等“另类”公证频繁出现。旧的传统已被忽视或抛弃,新的人伦规则又尚未建立,这是公证带给人们的烦恼。我们提倡一定的公证,但反对公证的冷漠化、泛滥化。维系感情最基础的是情爱,其次是性爱和责任、义务,单纯依靠公证去维护和监守双方的生活,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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