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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感”说作为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中关于审美体验发生的理论,始于《礼记·乐记》对音乐的探讨,其作为一种动态变化的审美艺术活动,可以从审美体验的视域进行划分,分别为直接感知、情意感动、生命感发三个纵深递进的阶段.在此过程中,艺术家调动各种心理体验方式,对自然万物进行观照、感受、认知、理解及领悟,在这些体验方式的交替进行和相互渗透过程中,审美体验由表层到深层不断深化,最终通向审美体验的目的——自由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