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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是指进行一项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就是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既要全面又有重点。下面笔者就对工程施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的控制作继续阐述:
1、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主要是由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的工地代表和造价部来完成的,这里要注意,现在的监理工程师只注意工程质量的控制,不注意工程造价的控制,加之前期工程招标和设计阶段监理工程师还没有进场,前边的情况不熟悉,还有,工程造价的计算是一个复杂而专业、政策性强的工作过程,监理工程师很难实现,这只有靠建设单位的工地代表和造价部门的人来控制,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工程开工时,工地代表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材料单价及其他关于此工程的所有文件;
(2)工地代表必须仔细阅读图纸,正确理解设计意图,工程未成形之前,在心中必须将整个工程成型,做到心中已有一栋无形的房子,施工中注意合理的进行设计变更,对设计不妥的地方及时更正,加强工程索赔控制,进行全方位合同管理,熟练运用概预算定额,合理进行现场签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过程应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对停水、停电的时间,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情况等都应有详细记录。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量增减变更等签证手续。
(4)施工过程中变更的材料,实际价格高于或低于预算价(或投标价),或采用的新材料没有预算价,或改变材料的规格、质量档次导致材料价格变化较大等情况,结算时需进行差价调整的,应在甲乙方和监理三方在的情况下办理价格签证手续。
(5)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施工,没有相应预算计价的,应收集有关施工数据,编制补充预算定额,作为结算依据。
只有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以上这些资料收集,工程结算时不会甲乙双方扯皮,工程结算才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结果。
2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这一阶段得出的工程造价就是整个工程实实在在的投资,各单位都比较重视,但是长期以来,竣工结算超施工图预算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也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符合理的因素。建设单位还是要特别注意。
现阶段的工程结算情况是:由施工方根据投标报价、施工组织情况、工程变更、施工中的各种协议等资料事迹施工情况先编制施工结算,结算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到结算后报有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审核,以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审核结果作为该工程的最终结算依据,这当中就有一些弊端在里面了,主要是:
(1)施工方结算时心态问题:站在施工方的角度,为了使利益最大化,施工方在编制工程结算时会有一些虚高的现象,甚至不排除个别施工队在结算上故意做文章的情况。
(2)造价咨询单位审计工程结算的情况是:由于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没哟全程参与工程的建设,对工程的建设司情况了解不深刻,只能从施工方提供的竣工资料中进行了解,对工程的施工组织及施工中发生的情况不清楚,在工程造价审计中就会有偏差。
(3)早甲方和施工方串通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没有依据的设想,但作為建设单位不能不防范的问题,因为从我们这里的造价公司收费情况来看,一般造价公司按送审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审计费后还要按审计金额的一个比例收取效益审计费用,这当中会不会出现施工方虚报工程结算价,审计方猛杀结算价,表面上看审计单位是为建设单位省下了许多费用,节约了许多投资,其实是施工方和审计方共同做的假象,目的是合理的套取建设单位的钱。
3建设单位审核工程结算要注意的问题。
(1)隐蔽工程的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属于事后审核,因此对隐蔽工程的审核,主要依赖于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隐蔽验收资料及审核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如果竣工图纸、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隐蔽验收资料相互一致,除非通过专业的检测工具进行验证,否则无法进一步深入,但是,审核人员可以根据建筑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现场经验,对不符合实际的地方提出质疑,有可能从中发现问题。笔者曾审某办公综合楼工程,基础为人工挖孔桩,由于基础超深,设计单位出具了设计变更,桩径由1.2m变为1.5米,桩护壁由0.15米厚变为0.30厚米,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隐蔽验收资料相互一致,一般说来,我们认为没什么问题了,但是,笔者发现该办公综合楼的局部轴线距离仅3.6米,而相邻桩最小距离为4.2米(含护壁厚度),如按设计变更,根本没法实施,于是向业主、施工单位提出质疑,并得到业主及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通过现场开挖核实,对相应工程量进行了审减,最终该项目人工挖孔桩基础审减率约45%。 (2)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核。难点在于审核其变更是否成立,有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总价包干,因此施工单位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主要通过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来实现。审核时要结合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招标答疑、设计图纸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笔者经验,通常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a、招标已明确的问题,又作为设计变更提出。某工程设计图中某几根梁未进行平法标注,在招标答疑时招标人已作了书面答复,在工程实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又对相关问题提出设计变更并得到业主、监理的书面认可,可能是业主、监理及设计单位在审核变更时,忽视了招标答疑的内容,由此造成重复计价。由于有的施工单位驻工地的代表对工程预算和有关的管理规定不熟悉,有的施工单位有意扭曲预算定额和有关的管理规定,造成盲目签证。 b、属于施工合同约定应由施工单位承担风险范围内的内容。如措施费包干的项目、变更金额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数额以上的、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合理预见的风险等,在工程实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增加。 c、由于有的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对工程造价和相关规定不熟悉,或有意扭曲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定额和相关规定,而业主及监理疏忽大意、把关不严,造成盲目签证。 (3)索赔的审核。由于相关文献资料及参考书对工程索赔均有详尽介绍,本文本文仅谈谈在审核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的索赔时需要注意的几方面: a、索赔事项是否成立。应从索赔依据是否成立、索赔事件是否真实、索赔时效期是否已过等方面并结合专业知识进行仔细甄别,去伪存真。 b、索赔费用的计算方式、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 c、索赔工期计算方式是否正确。要注意结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日志、现场施工照片、监理质量整改通知、监理日志、隐蔽验收资料、施工现场会议纪要等,审核其中是否存在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对于施工质量问题、施工机械设备故障、施工管理不善、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未按施工进度计划进行配备等造成的工期延误,则不应给予施工单位工期补偿。
1、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主要是由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的工地代表和造价部来完成的,这里要注意,现在的监理工程师只注意工程质量的控制,不注意工程造价的控制,加之前期工程招标和设计阶段监理工程师还没有进场,前边的情况不熟悉,还有,工程造价的计算是一个复杂而专业、政策性强的工作过程,监理工程师很难实现,这只有靠建设单位的工地代表和造价部门的人来控制,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工程开工时,工地代表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材料单价及其他关于此工程的所有文件;
(2)工地代表必须仔细阅读图纸,正确理解设计意图,工程未成形之前,在心中必须将整个工程成型,做到心中已有一栋无形的房子,施工中注意合理的进行设计变更,对设计不妥的地方及时更正,加强工程索赔控制,进行全方位合同管理,熟练运用概预算定额,合理进行现场签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过程应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对停水、停电的时间,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情况等都应有详细记录。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量增减变更等签证手续。
(4)施工过程中变更的材料,实际价格高于或低于预算价(或投标价),或采用的新材料没有预算价,或改变材料的规格、质量档次导致材料价格变化较大等情况,结算时需进行差价调整的,应在甲乙方和监理三方在的情况下办理价格签证手续。
(5)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施工,没有相应预算计价的,应收集有关施工数据,编制补充预算定额,作为结算依据。
只有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以上这些资料收集,工程结算时不会甲乙双方扯皮,工程结算才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结果。
2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这一阶段得出的工程造价就是整个工程实实在在的投资,各单位都比较重视,但是长期以来,竣工结算超施工图预算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也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符合理的因素。建设单位还是要特别注意。
现阶段的工程结算情况是:由施工方根据投标报价、施工组织情况、工程变更、施工中的各种协议等资料事迹施工情况先编制施工结算,结算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到结算后报有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审核,以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审核结果作为该工程的最终结算依据,这当中就有一些弊端在里面了,主要是:
(1)施工方结算时心态问题:站在施工方的角度,为了使利益最大化,施工方在编制工程结算时会有一些虚高的现象,甚至不排除个别施工队在结算上故意做文章的情况。
(2)造价咨询单位审计工程结算的情况是:由于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没哟全程参与工程的建设,对工程的建设司情况了解不深刻,只能从施工方提供的竣工资料中进行了解,对工程的施工组织及施工中发生的情况不清楚,在工程造价审计中就会有偏差。
(3)早甲方和施工方串通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没有依据的设想,但作為建设单位不能不防范的问题,因为从我们这里的造价公司收费情况来看,一般造价公司按送审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审计费后还要按审计金额的一个比例收取效益审计费用,这当中会不会出现施工方虚报工程结算价,审计方猛杀结算价,表面上看审计单位是为建设单位省下了许多费用,节约了许多投资,其实是施工方和审计方共同做的假象,目的是合理的套取建设单位的钱。
3建设单位审核工程结算要注意的问题。
(1)隐蔽工程的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属于事后审核,因此对隐蔽工程的审核,主要依赖于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隐蔽验收资料及审核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如果竣工图纸、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隐蔽验收资料相互一致,除非通过专业的检测工具进行验证,否则无法进一步深入,但是,审核人员可以根据建筑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现场经验,对不符合实际的地方提出质疑,有可能从中发现问题。笔者曾审某办公综合楼工程,基础为人工挖孔桩,由于基础超深,设计单位出具了设计变更,桩径由1.2m变为1.5米,桩护壁由0.15米厚变为0.30厚米,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隐蔽验收资料相互一致,一般说来,我们认为没什么问题了,但是,笔者发现该办公综合楼的局部轴线距离仅3.6米,而相邻桩最小距离为4.2米(含护壁厚度),如按设计变更,根本没法实施,于是向业主、施工单位提出质疑,并得到业主及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通过现场开挖核实,对相应工程量进行了审减,最终该项目人工挖孔桩基础审减率约45%。 (2)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核。难点在于审核其变更是否成立,有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总价包干,因此施工单位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主要通过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来实现。审核时要结合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招标答疑、设计图纸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笔者经验,通常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a、招标已明确的问题,又作为设计变更提出。某工程设计图中某几根梁未进行平法标注,在招标答疑时招标人已作了书面答复,在工程实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又对相关问题提出设计变更并得到业主、监理的书面认可,可能是业主、监理及设计单位在审核变更时,忽视了招标答疑的内容,由此造成重复计价。由于有的施工单位驻工地的代表对工程预算和有关的管理规定不熟悉,有的施工单位有意扭曲预算定额和有关的管理规定,造成盲目签证。 b、属于施工合同约定应由施工单位承担风险范围内的内容。如措施费包干的项目、变更金额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数额以上的、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合理预见的风险等,在工程实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增加。 c、由于有的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对工程造价和相关规定不熟悉,或有意扭曲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定额和相关规定,而业主及监理疏忽大意、把关不严,造成盲目签证。 (3)索赔的审核。由于相关文献资料及参考书对工程索赔均有详尽介绍,本文本文仅谈谈在审核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的索赔时需要注意的几方面: a、索赔事项是否成立。应从索赔依据是否成立、索赔事件是否真实、索赔时效期是否已过等方面并结合专业知识进行仔细甄别,去伪存真。 b、索赔费用的计算方式、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 c、索赔工期计算方式是否正确。要注意结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日志、现场施工照片、监理质量整改通知、监理日志、隐蔽验收资料、施工现场会议纪要等,审核其中是否存在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对于施工质量问题、施工机械设备故障、施工管理不善、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未按施工进度计划进行配备等造成的工期延误,则不应给予施工单位工期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