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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荔波县印发《荔波县瑶族婚姻奖励办法(试行)》,以文件的形式鼓励瑶族与外族联婚(姻)。在此之前,荔波瑶族地区以订立石碑的方式对内部的婚姻进行改革,共有同治二年(1863)的《永留后代碑》、民国三十八年(1949)的《永流后代碑》和1987年的《求留后记碑》三块。通过考察,荔波瑶族婚姻改革主导级别由低向高,通婚范围由内向外扩展,婚姻观念由“禁”到“革”至“奖”的演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