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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奸是强奸罪中的加重构成之一,轮奸是否成立直接涉及被告人重大的人身自由,甚至是生命的剥夺。其中,关于"轮奸"的认定主要存在两人以上的连续强奸行为是否均要求达到既遂、轮奸是否以共同犯罪为前提、是否存在片面轮奸等三大问题。从客观主义、主观违法性、犯罪的本质以及有效保护被害人的公共政策出发,本文初步回答了这三大问题,认为"轮奸"并不需要以共同犯罪为前提、两人以上的连续强奸行为均要求达到既遂,存在片面轮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