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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摇的信心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婚姻法解释(三)》正式施行。新司解一公布,涉及房产分割等热点问题,立即引起了社会各方极大的关注和热议,赞誉者认为它有助于矫正畸形的择偶观,反对者谓之没有保护女性,更有人认为新司解只是保护了财产,没有保护婚姻……
热烈的争论背后是实实在在的生活,不少婚姻遇到问题、或是面临婚姻的人前所未有地感受到与法律如此贴近。新司解施行仅一周,北京就出现首例离婚涉房案,女方首付得房男方获补偿;深圳出现首付购房的婆婆把媳妇扫地出门的新闻;南京一对新婚夫妻,因丈夫不肯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离婚;仅仅半月,来自重庆民政部门的数据即显示,结婚人数下降了三成;上海等地则出现房产证加名潮……看起来,新司解动摇着人们对婚姻的信心。
然而仔细推敲不难发现,新司解实施只是一个总爆发:此前若干年,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导致行为方式错综复杂,各种压力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家庭中的每个人,爱情被物化、外遇成婚姻杀手,婚姻的根基早已摇摇欲坠,很多人看来不能保障自身利益的法律,成了压在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
然而任何时候,我们都需要家庭的温暖、爱人的亲密,婚姻对绝大多数人仍然是缔结家庭、通往幸福的桥梁。不论法律怎么变化,社会怎么变迁,仍然要尽力去维护赖以幸福的婚姻。而我们要清楚,能够保障婚姻幸福的,从来不是法律,而是每个人自己。
解读
当李雷 韩梅梅
遇到婚姻法新解释
专家/姚宗锋(西安永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安法律维权中心顾问)
每一次《婚姻家庭法》的修订都会引起所有家庭的关注。最高院最新出台的《解释(三)》再次引起巨大争议。
社会越浮躁,婚姻越复杂。
进入与走出围城的门槛降低,人们对婚姻的容忍度随之降低。围绕财产发生的战争,出轨、“小三”事件频频发生,隐瞒和转移共同财产……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的代价,是每当纠纷出现,冰冷的法律成了唯一的解决途径。
我们以在80后心目中印象深刻的中学英语课本里的主角李雷和韩梅梅为主角,解读法律为婚姻问题提供的最新解决办法。
李雷首付买的房,韩梅梅有份吗?
李雷和韩梅梅结婚了。
为应付“有房才能结婚”的局势需要,李雷用自己的积蓄做首付买了一套房,因是婚前行为,他理所当然只在房产证上写了自己的名字。婚后,他和韩梅梅一起经营家庭,也包括共同还贷。一天,小夫妻为一点生活琐事大吵一架,韩梅梅干脆跑回娘家。冷静下来后她突然想到一件事:如果以后和丈夫离了婚,那套房子该算在谁的头上?
解读:归李雷。《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遇到财产问题首先应按夫妻双方的协议处理,没有协议或协商不成,不动产就归产权登记一方,并按照共同还贷比例在婚后返还对方相应房款。涉及增值部分,同样按比例由产权登记方给另一方予以补偿。
所以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不管是首付还是还贷,都要注意保存个人财产支付的证据。特别是在恋爱、同居期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建议支付款直接从个人银行账户汇入指定账号。
离婚时对是否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另外一方也要有相应的证据,比如平时有使用共同财产购买价值比较大的家居设施。
小三找上门,李雷该付她损失费吗?
韩梅梅最终回家了,但在她缺席的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丈夫出轨事件:李雷和大学同学李丽曾是校园情侣,在韩梅梅负气回娘家后,两人重新取得联系,旧情复燃并同居了一段时间。不过很快意识到家庭重要性的李雷提出了分手。没想分了手这事还完不了。今年,李丽抱着一个孩子找上门,并拒绝去做亲子鉴定,只要求付一笔损失费。李雷该付这笔钱吗?
解读:不付。《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若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妻子私自打掉孩子,李雷能索赔吗?
婚姻里需要忠诚,没了忠诚还可以有坦诚。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雷最终向妻子托盘而出。韩梅梅失声痛哭,并告诉丈夫:她怀孕了!韩梅梅无法原谅李雷的背叛,虽然她和丈夫达成保密共识,但一直想报复,刚刚怀上的孩子就成了报复的工具:她要打掉这个孩子作为对丈夫不忠的惩罚!在知道刚刚怀上的孩子没了后,李雷能告妻子侵害自己的生育权吗?
解读:不能。《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生不生孩子是两个人的问题,但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男方为生育付出的时间很短暂,女方却要怀胎十月,权利与义务不相等。因此本着维护弱者权益的原则,当意见不统一时,主动权在女方,但男方有可以和女方离婚的权利。
韩梅梅父母买的房,归谁所有?
闻知丈夫竟然把自己告上法庭,韩梅梅二度负气回娘家,这一次她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了父母,并决定与李雷离婚。但问题又来了:为了让女儿生活有保障,父母在她与李雷婚后不久,就用全款给女儿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是韩梅梅的名字。如果和李雷离了婚,他要争这套房子怎么办?
解读:归韩梅梅一人。新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则子女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另有约定的除外。
要证明房产是父母的赠与,同样要保存证据,尤其是资金来源的证据,如银行转账的存根等。最一劳永逸的做法是在房产过户时登记在子女名下。需要提醒的是,这条规定同样存在漏洞。如男方婚后与女方感情不和,预料到要离婚,就可能隐瞒女方将财产转移给父母,然后让父母出资买房再回赠给他,最终将夫妻共同财产变成男方的个人财产。
也许会出现的其他问题
1.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赠与对方的房子,如何认定?
答: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一般人的房屋赠与都必须到房屋变更登记以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变动,赠与方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2.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方私自卖了,另一方能要回房子吗?
答:若购买方为善意购买、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无法追回房产。当离婚时无过错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赔偿内容包括共有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
3.婚后一方擅自用夫妻共有财产为“小三”买房,另一方能要回房子吗?
答:若产权证名字为第三者,不能要回。但可以起诉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方,对无过错一方进行赔偿。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并要求过错一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4.没离婚也能请求分割财产吗?
答:特殊情况能。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
婚姻法新解,谁亏谁赚?
你赚了:
如果你独立购房。自己的房子永远归自己,还不用被说惦记男人的财产。拥有自己的房子,女人才更有安全感啊。
如果你有勇气表达。没有房子的女人如果有勇气也会赚,大不了向老公说出自己的欲望:“亲爱的,我们去公证,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是婆婆大人。婆媳是“天敌”,在多年的战争中婆婆从来没讨到好,这下,婆婆的春天到了,面对现实伶牙俐齿的小妖精也得收声。
如果你有自己的事业。女强人们不用担心被骗钱骗色了,让那些想吃软饭的小白脸见鬼去吧。如果你坚守婚姻。据调查,中国近七成离婚是由
女人提出来的,新司解出台,至少能减轻一些女人动不动就闹离婚的状况。
你亏了:
如果你想离婚致富。离婚致富的女人排在亏本第一批,以为结婚就是事业,买卖不成还可以分红的女人醒醒吧。别说富豪了,就是工薪男人也彻底醒了,父母给儿子买房算儿子的,彻底断了希望靠结婚致富的女人的财路。
如果你是小三。远离出轨,远离做小三小四吧,新司解说了,来源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的另一方是有权通过起诉讨回财产的,绝对不会给小三好脸色看。
如果你是家庭主妇。新解支持独立的女人,却没有给家庭主妇一个宽容的机会。女人付出青春、劳动之后,很可能在离婚时净身出户。
如果你是心机丈母娘。指望把女儿当招商银行来养的妈醒醒吧,自己赚钱,给女儿买套房才是正道。
热 议
这是让弱者越弱
新版解释产生了太多的不公平。按它说的,男方只要出了首付就可以只写他的名字,房子就是他一个人的,但贷款的债务却是夫妻共同的。在此情况下,男方若有了小三,净身出户的可能是无辜的妻子。当社会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当社会本身还在欺负女人的时候,就不要提什么法律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只有整个中国一半以上小孩跟母亲姓,我才相信有男女平等。
——陆琪,婚恋情感作家
男人房子在自己名下,婚后玩了小三也不用给她什么实质东西;还可以跟老婆离婚,也不用付出什么代价。离婚成本降了,对婚姻的打击更猛烈了。
——夏满婷,曾做全职主妇6年,在广州还有数万名她这样的“三
无”家庭妇女:无财产,无收入,无娘家可依靠结了婚,两人的钱都一块花了,你能分出哪一块钱是谁卡里取出来的吗?就算我记了账,法院认可吗?当年真该学老外那样也签个婚前协议的。可万一婚前财产公证让对方心里疙瘩影响了感情怎么办?
——网友“空之结界K9”在微博上说
我未婚,有房,但看到新司解真不想结婚了。女人结婚不是为了房子,只是为了和他有一个家,能在那里生活一辈子,可现在最起码的保障都没有了。当男人换老婆真的就像换衣服一样轻松时,婚姻还有什么意义。
——网友“哭泣蓝精灵”
房价会涨,男人会更难娶媳妇了
我举双手双脚支持“父母为儿女买房,另一半无权分配”的规定。父母为子女当房奴已经够惨了,自己的血汗钱还要被贪婪的媳妇或者女婿抢走。子女自己的婚姻问题,为什么要无辜的父母来埋单?
——网友“彭晓霞”的话说出了许多父母的心声
当剩女不可怕了。以后买房子的单身女人肯定会越来越多,开发商们该笑了。
——胡昭然,武汉70后,决定单身到底今后男人更难娶到老婆了!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结婚时女方一定会要很多的彩礼。而且新房女方一定会要求写上她的名字,不同意?分手!现在女人结婚后又出去挣钱养家又当老妈子又当保姆,年老色衰后还会被扫地出门,脑残了才会考虑结婚。
——网友“午餐肉”,80后单身宅男开始担忧自己的未来
其实这是个进步,只不过不彻底
在财产权利意识日益高涨的中国,婚姻也面临“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现代婚姻是夫妻两人财产、债务的结合,双方应有足够的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在财产问题上想得更周到一些。很多问题,只有事先“约法三章”,事后才能寻得法律保障。
——《新京报》社评
要维护婚姻稳定就要有一个高离婚成本的稳定机制,如日本规定离婚后妻子要拿走70%的财产。现在看来我们只迈出了第一步,让以后的结婚者知道提前保护自己,可之前的呢?这还是存在很大的不公平。
——马光远,法律专家,《今日观察》栏目评论员
很多女性对新司解忧心忡忡,我想说:1. 你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谁都抢不走。2. 你可以住你老公的房子。3. 你可以用法律提前保护自己,比如把你的名字加上去。4. 如果你不愿做以上任何事情,一无所有就算是爱的代价。
——媒体评论人张泉灵认为不少女性的担忧太过,应该全面看待《解释(三)》的作用
婚姻只与感情有关
有记者采访我对于《婚姻法》解释三的看法,说实话,我很不喜欢讨论这个话题。如果是好好过日子的一对儿,如果是真心相爱的人们,哪里用得着去研究什么《新婚姻法》?
——茱莉,婚恋心理学专家
新司解争议在于,本该适用社会规范的家庭,引入了市场规范的因素,把原撕破脸离婚时讨论的争议前置化。可惜研究表明社会规范和市场规范碰撞,前者很容易退出且过程无法逆转。
——网友“败犬公主S”的评价得到很多赞同
什么新婚姻法、旧新婚姻法的,乱七八糟的!哪个女人要是嫁给我,我第二天就去房管局把房子的名字写成老婆的名字,一套房子算什么啊?连爱情、家庭都没有了,要这破房子做什么啊?为了房子而烦恼都是脑子有问题的人!
——网友“不帅但很酷”的豪言壮语在男同胞中亦有很多支持者
实 录
真正的爱情不只有甜蜜,还有未雨绸缪的那些准备。
越理智,婚姻越能感性
文/本刊记者 张笑溪
江琪在美国生活了十几年,为了嫁给现在的丈夫,6年前她结束了在美国的生活追回杭州,最终成为杭州媳妇。但婚前她要求和丈夫签订一份协议的决定,让公婆险些翻脸:“活了大半辈子,第一次看到这么势利的女孩子。”
丈夫喝过几年洋墨水,江琪决定从说服他开始:国内的相关法律在婚姻责任义务和权益的规定上太笼统,甚至有前后矛盾的地方,要想婚姻稳定,就要“靠自己商讨出更多的细节办法”。
经过几个月的艰难“谈判”,一份涵盖了财产、感情经营、孩子、父母等各方面内容的协议出炉:
“婚前财产均属个人财产,婚后所有收入纳入共同财产,设立共同账户,由该账户承担所有的共同消费。为防止隐瞒收入、转移财产等情况,工资条、纳税证明、转账存根以及其他非现金方式的收入,都要登记造册,此外收入较低的一方有查询伴侣名下财产的权利。”
“年收入的30%用于储蓄和购买理财产品。所有收益夫妻享有均等权利。无外因导致的离婚,拥有孩子监护权方享有60%的财产。因第三者导致的离异,过错方只能获得10%的财产。”
“婚后必须结交这样的共同朋友:他们已婚且婚姻幸福,是很多家庭的榜样。若非出差和不得缺席的会议、应酬,周六周日必须和家人一起度过。”
“女方因生育、教育孩子或其他需要成为家庭主妇,男方在不超过三年的时间里辞职进修,任何一方有重大疾病无法工作时,无收入的一方有权自由支配另一方的收入。”
“国内退休金不高,父母有必要的大额消费支出时(如旅游、更换电器、医疗等),子女出资60%。”“婚后根据就业和经济形势决定是在国内定居还是迁往美国,但男方不应以结婚为交换条件要求女方必须帮其获得绿卡。”
“有孩子后,孩子在国内接受基础教育,但每年寒暑假飞往美国陪伴外公外婆。初中毕业后去美国接受高等教育。”……
协议未达成前,两人多次为对方“不可理喻的想法”争吵冷战。尤其在父母的养老和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分歧最大。但有克制的争吵最后反而促进了夫妻感情,让他们对以后的生活有足够准备。
他们的婚姻保障方案
婚前财产归属明确,减少纠纷
赵斌,28岁,成都高校教师 妻子孙勤27岁,广告公司美编因为房子的事,我们“结婚”一年多了都没领证。我婚前买了一套房,老婆在单位修集资房时也买了一套,但产权证迟迟没到手,她总觉得如果婚后拿到证万一不承认这是婚前财产了,会便宜了我,于是就拖呗。其实我觉得她拿到房产证了再领证也不错,以后少很多经济上的麻烦,感情也纯粹些。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婚姻法解释(三)》正式施行。新司解一公布,涉及房产分割等热点问题,立即引起了社会各方极大的关注和热议,赞誉者认为它有助于矫正畸形的择偶观,反对者谓之没有保护女性,更有人认为新司解只是保护了财产,没有保护婚姻……
热烈的争论背后是实实在在的生活,不少婚姻遇到问题、或是面临婚姻的人前所未有地感受到与法律如此贴近。新司解施行仅一周,北京就出现首例离婚涉房案,女方首付得房男方获补偿;深圳出现首付购房的婆婆把媳妇扫地出门的新闻;南京一对新婚夫妻,因丈夫不肯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离婚;仅仅半月,来自重庆民政部门的数据即显示,结婚人数下降了三成;上海等地则出现房产证加名潮……看起来,新司解动摇着人们对婚姻的信心。
然而仔细推敲不难发现,新司解实施只是一个总爆发:此前若干年,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导致行为方式错综复杂,各种压力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家庭中的每个人,爱情被物化、外遇成婚姻杀手,婚姻的根基早已摇摇欲坠,很多人看来不能保障自身利益的法律,成了压在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
然而任何时候,我们都需要家庭的温暖、爱人的亲密,婚姻对绝大多数人仍然是缔结家庭、通往幸福的桥梁。不论法律怎么变化,社会怎么变迁,仍然要尽力去维护赖以幸福的婚姻。而我们要清楚,能够保障婚姻幸福的,从来不是法律,而是每个人自己。
解读
当李雷 韩梅梅
遇到婚姻法新解释
专家/姚宗锋(西安永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安法律维权中心顾问)
每一次《婚姻家庭法》的修订都会引起所有家庭的关注。最高院最新出台的《解释(三)》再次引起巨大争议。
社会越浮躁,婚姻越复杂。
进入与走出围城的门槛降低,人们对婚姻的容忍度随之降低。围绕财产发生的战争,出轨、“小三”事件频频发生,隐瞒和转移共同财产……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的代价,是每当纠纷出现,冰冷的法律成了唯一的解决途径。
我们以在80后心目中印象深刻的中学英语课本里的主角李雷和韩梅梅为主角,解读法律为婚姻问题提供的最新解决办法。
李雷首付买的房,韩梅梅有份吗?
李雷和韩梅梅结婚了。
为应付“有房才能结婚”的局势需要,李雷用自己的积蓄做首付买了一套房,因是婚前行为,他理所当然只在房产证上写了自己的名字。婚后,他和韩梅梅一起经营家庭,也包括共同还贷。一天,小夫妻为一点生活琐事大吵一架,韩梅梅干脆跑回娘家。冷静下来后她突然想到一件事:如果以后和丈夫离了婚,那套房子该算在谁的头上?
解读:归李雷。《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遇到财产问题首先应按夫妻双方的协议处理,没有协议或协商不成,不动产就归产权登记一方,并按照共同还贷比例在婚后返还对方相应房款。涉及增值部分,同样按比例由产权登记方给另一方予以补偿。
所以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不管是首付还是还贷,都要注意保存个人财产支付的证据。特别是在恋爱、同居期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建议支付款直接从个人银行账户汇入指定账号。
离婚时对是否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另外一方也要有相应的证据,比如平时有使用共同财产购买价值比较大的家居设施。
小三找上门,李雷该付她损失费吗?
韩梅梅最终回家了,但在她缺席的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丈夫出轨事件:李雷和大学同学李丽曾是校园情侣,在韩梅梅负气回娘家后,两人重新取得联系,旧情复燃并同居了一段时间。不过很快意识到家庭重要性的李雷提出了分手。没想分了手这事还完不了。今年,李丽抱着一个孩子找上门,并拒绝去做亲子鉴定,只要求付一笔损失费。李雷该付这笔钱吗?
解读:不付。《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若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妻子私自打掉孩子,李雷能索赔吗?
婚姻里需要忠诚,没了忠诚还可以有坦诚。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雷最终向妻子托盘而出。韩梅梅失声痛哭,并告诉丈夫:她怀孕了!韩梅梅无法原谅李雷的背叛,虽然她和丈夫达成保密共识,但一直想报复,刚刚怀上的孩子就成了报复的工具:她要打掉这个孩子作为对丈夫不忠的惩罚!在知道刚刚怀上的孩子没了后,李雷能告妻子侵害自己的生育权吗?
解读:不能。《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生不生孩子是两个人的问题,但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男方为生育付出的时间很短暂,女方却要怀胎十月,权利与义务不相等。因此本着维护弱者权益的原则,当意见不统一时,主动权在女方,但男方有可以和女方离婚的权利。
韩梅梅父母买的房,归谁所有?
闻知丈夫竟然把自己告上法庭,韩梅梅二度负气回娘家,这一次她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了父母,并决定与李雷离婚。但问题又来了:为了让女儿生活有保障,父母在她与李雷婚后不久,就用全款给女儿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是韩梅梅的名字。如果和李雷离了婚,他要争这套房子怎么办?
解读:归韩梅梅一人。新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则子女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另有约定的除外。
要证明房产是父母的赠与,同样要保存证据,尤其是资金来源的证据,如银行转账的存根等。最一劳永逸的做法是在房产过户时登记在子女名下。需要提醒的是,这条规定同样存在漏洞。如男方婚后与女方感情不和,预料到要离婚,就可能隐瞒女方将财产转移给父母,然后让父母出资买房再回赠给他,最终将夫妻共同财产变成男方的个人财产。
也许会出现的其他问题
1.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赠与对方的房子,如何认定?
答: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一般人的房屋赠与都必须到房屋变更登记以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变动,赠与方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2.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方私自卖了,另一方能要回房子吗?
答:若购买方为善意购买、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无法追回房产。当离婚时无过错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赔偿内容包括共有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
3.婚后一方擅自用夫妻共有财产为“小三”买房,另一方能要回房子吗?
答:若产权证名字为第三者,不能要回。但可以起诉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方,对无过错一方进行赔偿。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并要求过错一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4.没离婚也能请求分割财产吗?
答:特殊情况能。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
婚姻法新解,谁亏谁赚?
你赚了:
如果你独立购房。自己的房子永远归自己,还不用被说惦记男人的财产。拥有自己的房子,女人才更有安全感啊。
如果你有勇气表达。没有房子的女人如果有勇气也会赚,大不了向老公说出自己的欲望:“亲爱的,我们去公证,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是婆婆大人。婆媳是“天敌”,在多年的战争中婆婆从来没讨到好,这下,婆婆的春天到了,面对现实伶牙俐齿的小妖精也得收声。
如果你有自己的事业。女强人们不用担心被骗钱骗色了,让那些想吃软饭的小白脸见鬼去吧。如果你坚守婚姻。据调查,中国近七成离婚是由
女人提出来的,新司解出台,至少能减轻一些女人动不动就闹离婚的状况。
你亏了:
如果你想离婚致富。离婚致富的女人排在亏本第一批,以为结婚就是事业,买卖不成还可以分红的女人醒醒吧。别说富豪了,就是工薪男人也彻底醒了,父母给儿子买房算儿子的,彻底断了希望靠结婚致富的女人的财路。
如果你是小三。远离出轨,远离做小三小四吧,新司解说了,来源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的另一方是有权通过起诉讨回财产的,绝对不会给小三好脸色看。
如果你是家庭主妇。新解支持独立的女人,却没有给家庭主妇一个宽容的机会。女人付出青春、劳动之后,很可能在离婚时净身出户。
如果你是心机丈母娘。指望把女儿当招商银行来养的妈醒醒吧,自己赚钱,给女儿买套房才是正道。
热 议
这是让弱者越弱
新版解释产生了太多的不公平。按它说的,男方只要出了首付就可以只写他的名字,房子就是他一个人的,但贷款的债务却是夫妻共同的。在此情况下,男方若有了小三,净身出户的可能是无辜的妻子。当社会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当社会本身还在欺负女人的时候,就不要提什么法律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只有整个中国一半以上小孩跟母亲姓,我才相信有男女平等。
——陆琪,婚恋情感作家
男人房子在自己名下,婚后玩了小三也不用给她什么实质东西;还可以跟老婆离婚,也不用付出什么代价。离婚成本降了,对婚姻的打击更猛烈了。
——夏满婷,曾做全职主妇6年,在广州还有数万名她这样的“三
无”家庭妇女:无财产,无收入,无娘家可依靠结了婚,两人的钱都一块花了,你能分出哪一块钱是谁卡里取出来的吗?就算我记了账,法院认可吗?当年真该学老外那样也签个婚前协议的。可万一婚前财产公证让对方心里疙瘩影响了感情怎么办?
——网友“空之结界K9”在微博上说
我未婚,有房,但看到新司解真不想结婚了。女人结婚不是为了房子,只是为了和他有一个家,能在那里生活一辈子,可现在最起码的保障都没有了。当男人换老婆真的就像换衣服一样轻松时,婚姻还有什么意义。
——网友“哭泣蓝精灵”
房价会涨,男人会更难娶媳妇了
我举双手双脚支持“父母为儿女买房,另一半无权分配”的规定。父母为子女当房奴已经够惨了,自己的血汗钱还要被贪婪的媳妇或者女婿抢走。子女自己的婚姻问题,为什么要无辜的父母来埋单?
——网友“彭晓霞”的话说出了许多父母的心声
当剩女不可怕了。以后买房子的单身女人肯定会越来越多,开发商们该笑了。
——胡昭然,武汉70后,决定单身到底今后男人更难娶到老婆了!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结婚时女方一定会要很多的彩礼。而且新房女方一定会要求写上她的名字,不同意?分手!现在女人结婚后又出去挣钱养家又当老妈子又当保姆,年老色衰后还会被扫地出门,脑残了才会考虑结婚。
——网友“午餐肉”,80后单身宅男开始担忧自己的未来
其实这是个进步,只不过不彻底
在财产权利意识日益高涨的中国,婚姻也面临“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现代婚姻是夫妻两人财产、债务的结合,双方应有足够的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在财产问题上想得更周到一些。很多问题,只有事先“约法三章”,事后才能寻得法律保障。
——《新京报》社评
要维护婚姻稳定就要有一个高离婚成本的稳定机制,如日本规定离婚后妻子要拿走70%的财产。现在看来我们只迈出了第一步,让以后的结婚者知道提前保护自己,可之前的呢?这还是存在很大的不公平。
——马光远,法律专家,《今日观察》栏目评论员
很多女性对新司解忧心忡忡,我想说:1. 你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谁都抢不走。2. 你可以住你老公的房子。3. 你可以用法律提前保护自己,比如把你的名字加上去。4. 如果你不愿做以上任何事情,一无所有就算是爱的代价。
——媒体评论人张泉灵认为不少女性的担忧太过,应该全面看待《解释(三)》的作用
婚姻只与感情有关
有记者采访我对于《婚姻法》解释三的看法,说实话,我很不喜欢讨论这个话题。如果是好好过日子的一对儿,如果是真心相爱的人们,哪里用得着去研究什么《新婚姻法》?
——茱莉,婚恋心理学专家
新司解争议在于,本该适用社会规范的家庭,引入了市场规范的因素,把原撕破脸离婚时讨论的争议前置化。可惜研究表明社会规范和市场规范碰撞,前者很容易退出且过程无法逆转。
——网友“败犬公主S”的评价得到很多赞同
什么新婚姻法、旧新婚姻法的,乱七八糟的!哪个女人要是嫁给我,我第二天就去房管局把房子的名字写成老婆的名字,一套房子算什么啊?连爱情、家庭都没有了,要这破房子做什么啊?为了房子而烦恼都是脑子有问题的人!
——网友“不帅但很酷”的豪言壮语在男同胞中亦有很多支持者
实 录
真正的爱情不只有甜蜜,还有未雨绸缪的那些准备。
越理智,婚姻越能感性
文/本刊记者 张笑溪
江琪在美国生活了十几年,为了嫁给现在的丈夫,6年前她结束了在美国的生活追回杭州,最终成为杭州媳妇。但婚前她要求和丈夫签订一份协议的决定,让公婆险些翻脸:“活了大半辈子,第一次看到这么势利的女孩子。”
丈夫喝过几年洋墨水,江琪决定从说服他开始:国内的相关法律在婚姻责任义务和权益的规定上太笼统,甚至有前后矛盾的地方,要想婚姻稳定,就要“靠自己商讨出更多的细节办法”。
经过几个月的艰难“谈判”,一份涵盖了财产、感情经营、孩子、父母等各方面内容的协议出炉:
“婚前财产均属个人财产,婚后所有收入纳入共同财产,设立共同账户,由该账户承担所有的共同消费。为防止隐瞒收入、转移财产等情况,工资条、纳税证明、转账存根以及其他非现金方式的收入,都要登记造册,此外收入较低的一方有查询伴侣名下财产的权利。”
“年收入的30%用于储蓄和购买理财产品。所有收益夫妻享有均等权利。无外因导致的离婚,拥有孩子监护权方享有60%的财产。因第三者导致的离异,过错方只能获得10%的财产。”
“婚后必须结交这样的共同朋友:他们已婚且婚姻幸福,是很多家庭的榜样。若非出差和不得缺席的会议、应酬,周六周日必须和家人一起度过。”
“女方因生育、教育孩子或其他需要成为家庭主妇,男方在不超过三年的时间里辞职进修,任何一方有重大疾病无法工作时,无收入的一方有权自由支配另一方的收入。”
“国内退休金不高,父母有必要的大额消费支出时(如旅游、更换电器、医疗等),子女出资60%。”“婚后根据就业和经济形势决定是在国内定居还是迁往美国,但男方不应以结婚为交换条件要求女方必须帮其获得绿卡。”
“有孩子后,孩子在国内接受基础教育,但每年寒暑假飞往美国陪伴外公外婆。初中毕业后去美国接受高等教育。”……
协议未达成前,两人多次为对方“不可理喻的想法”争吵冷战。尤其在父母的养老和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分歧最大。但有克制的争吵最后反而促进了夫妻感情,让他们对以后的生活有足够准备。
他们的婚姻保障方案
婚前财产归属明确,减少纠纷
赵斌,28岁,成都高校教师 妻子孙勤27岁,广告公司美编因为房子的事,我们“结婚”一年多了都没领证。我婚前买了一套房,老婆在单位修集资房时也买了一套,但产权证迟迟没到手,她总觉得如果婚后拿到证万一不承认这是婚前财产了,会便宜了我,于是就拖呗。其实我觉得她拿到房产证了再领证也不错,以后少很多经济上的麻烦,感情也纯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