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反不正当竞争法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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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是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源地,早在1896年,该国就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中国颁布第一部专门的竞争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其颁布实施为经营者共同遵守竞争规则,保证市场竞争机制的正常运转,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必要的法律基础.至今已运行近二十年,通过比较中德两国在保护范围、“不可期待的烦扰”、比较广告等方面的规定,以期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借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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