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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毒,有害食品及假冒伪劣产品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造成损害事件发生时,市区《含县区)两公里半径内,质检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时起15分钟内到达现场,郊区5公里半径内30分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局面,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质检部门报告。这是2005年广西百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实施针对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处理的一项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