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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是多少
问:山东青岛市李博
——听说国家新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文件,请问参保范围是如何规定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适用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4〕8号
答:
文件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W
企业职工退休时
养老保险缴纳不足15年
该怎么办
问:辽宁丹东市多民权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马上要退休了,但养老保险缴纳不足15年。这该怎么办?
适用文件:辽宁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基本养老保险法律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
辽人社〔2012〕277号
答:
文件规定:“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经本人申请可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接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时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以缴费达到15年的时点确定。”
“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的,剩余的年限按原延长缴费第5年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趸缴。以完成趸缴的时点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以完成趸缴的时点确定。基础养老金以完成趸缴时点(退休时间)确定计算基数。趸缴年限内各自然年度指数统一趸缴当时的缴费基数对应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即趸缴年限内各年的指数等同)。”
“自2012年7月1日起,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条件的,从登记的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采取趸缴的方式追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而变相增加缴费年限。若参保人员提供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依据要求追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须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W
申请仲裁被退回后诉至法院
会被受理吗
问:山西太原市郑挺锋
——我朋友准备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问如果他被退回不予受理后,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适用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法释〔2013〕4号
答: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文件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W
职工尚在试用期内
单位需要缴纳社保吗
问:北京苏樱
——我们单位新招用了几名职工,目前还在试用期。请问需要给他们缴纳社保吗?
适用文件:《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20号
答:
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虽然职工尚在试用期内,但已经发生了用工行为,单位应该履行缴纳义务。
缴费标准是多少
问:山东青岛市李博
——听说国家新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文件,请问参保范围是如何规定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适用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4〕8号
答:
文件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W
企业职工退休时
养老保险缴纳不足15年
该怎么办
问:辽宁丹东市多民权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马上要退休了,但养老保险缴纳不足15年。这该怎么办?
适用文件:辽宁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基本养老保险法律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
辽人社〔2012〕277号
答:
文件规定:“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经本人申请可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接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时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以缴费达到15年的时点确定。”
“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的,剩余的年限按原延长缴费第5年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趸缴。以完成趸缴的时点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以完成趸缴的时点确定。基础养老金以完成趸缴时点(退休时间)确定计算基数。趸缴年限内各自然年度指数统一趸缴当时的缴费基数对应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即趸缴年限内各年的指数等同)。”
“自2012年7月1日起,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条件的,从登记的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采取趸缴的方式追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而变相增加缴费年限。若参保人员提供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依据要求追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须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W
申请仲裁被退回后诉至法院
会被受理吗
问:山西太原市郑挺锋
——我朋友准备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问如果他被退回不予受理后,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适用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法释〔2013〕4号
答: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文件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W
职工尚在试用期内
单位需要缴纳社保吗
问:北京苏樱
——我们单位新招用了几名职工,目前还在试用期。请问需要给他们缴纳社保吗?
适用文件:《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20号
答:
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虽然职工尚在试用期内,但已经发生了用工行为,单位应该履行缴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