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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档保护中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没有专项经费;二是缺少硬件设施及专业人才;三是尚未建立非遗档案数据库;四是基于档案的编研与宣传不足。惠州市今后应从6个方面完善惠州市非遗建档保护:一是制定非遗建档保护的实施细则;二是建立非遗档案的协同保护机制;三是设立非遗建档保护的专项资金;四是建立非遗档案数据库;五是加强非遗传承人档案的建设;六是推进非遗档案的优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