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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西方还是东方,人权观念的觉醒都表征着历史的进步。但最近,我却对这个观念很困惑。直接原因是——
苏州的许多打工妹和打工仔都得职业病了——慢性中度正己烷中毒。
正己烷,一种有机化合物,可用作溶剂、化学试剂、涂料稀释剂、聚合反应的介质等。它对健康的危害包括“麻醉和刺激作用”,长期接触可致神经炎。如果吸入高浓度正己烷可出现头痛、头晕、恶心等。重者引起神志丧失甚至死亡。
中毒后的打工妹们“手麻,腿没劲,头晕,有人做着活突然就晕倒了”。于是几经周折,被确定是职业病而住院,又几经周折被评为伤残九级或十级。而后是辞职,工厂会按照你的伤残等级,把相应的赔偿给你,并签订一个协议,表示今后的命运再也与工厂无关。
针对国内工业生产愈演愈烈的环境污染和健康损害事件,去年4月,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自然之友等全国34家环保组织,发布了“IT产业重金属污染报告”,并以这个报告为基础,发动了对29家著名模式IT品牌的“绿色选择行动”,要求它们加强“供应链管理”,约束其上游生产厂商践行环境责任,如果发现上游生产厂商在生产过程中有严重伤害环境行为,则应当督促改善,或者撤销对这家厂商的订单。据说这是逼迫企业兑现其基本环境责任的比较好的办法。(上述事实均引自于2011.1.26《中国青年报》)
但导致苏州打工妹们职业性慢性中毒的苏州联建科技公司是富士康公司的“二级代工”,发生员工“连跳”事件的富士康公司,则是苹果公司的“一级代工”。而苹果公司号称自己是全球最绿色的公司,是因为“它们没有自己的生产车间,它的所有产品都是委托其他工厂代工生产的。给苹果公司生产一个产品,苹果公司拿走了绝大部分利润,代工厂只能拿到极低的收益。”现在,苹果公司会因为它的代工厂有严重伤害环境的行为而加强“供应链管理”,直至取消其订单吗?恐怕如果没有其母国的法律约束,它也绝不会有上述的主动行为。甚至连一点应有的环境损害补偿都不会提供。那么,这些母国的政府和法律会逼迫、督催它对不发达国家工人的健康权、生命权和环境破坏去履行社会责任吗?根据以往的种种经验,也不会。
所谓人权,首先是人的健康权、生命权。推而广之,还有享受良好的自然环境权。中国的代工厂,不仅“代”西方大公司获取了源源不断的丰厚的利润,也“代”西方大公司、大品牌压榨了环境,压榨了员工的健康权、生命权。换句话说,西方的富裕和发达,实则是建立在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理与心理痛苦之上的,但最后,它得了便宜还卖乖,反而指责不发达国家没有人权。这也是我对西方国家人权观念起先十分认同,继而质疑,最后侧目而视的原因之一。
而在中国,像联建科技公司这样的代工厂又何其多!
由此推而广之深长思之,还有很多类似问题都可比附参照。譬如,发达国家的所谓知识产权的观念固然很有道理,但不发达国家的“文化产权”要不要得到尊重? 如果尊重,并想在全人类真正推广“公平、正义”这样的“普世价值”和建立国际新秩序,它们就应把当年从这些文明古国掠去的大量文物归还给这些国家。他们会吗?
还有一件事想说说。前一段时间,因为著名青年钢琴家朗朗在白宫演奏了一曲《我的祖国》,竟引起了网络上部分人的痛骂和斥责。骂朗朗“侮辱美国人民”的有之,斥责朗朗“出卖自己道德和良心”的更有之。这些大得惊人的罪名用来攻讦一个阳光、纯粹的音乐家,实在出乎许多善良人们的意料。
侮辱美国人民?就是当年抗美援朝时,中国人民也是把杜鲁门政府和美国人民严格相区别的,如今,更不会将美国现政府与当年的杜鲁门-艾奇逊-杜勒斯政府和麦卡锡主义混为一谈。如果说,演奏了一曲《上甘岭》电影插曲,表达了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也表达了无数中国人对自己祖国的无限深情和热爱,就成了“侮辱美国人民”,这不啻是说,当年那场朝鲜战争,是“美国人民”,而不是少数美国政客和战争狂人发动的。但这是什么逻辑?按照这个逻辑,德语版的《拯救美国大兵瑞恩》今天在德国上映,是不是也侮辱了德国人民?
我不知道,对朗朗捶胸顿足、大泼污水的这部分人,对去年美国插手中日钓鱼岛之争和南海纠纷并竭力打压中国的行径是不是也这样歇斯底里?如果不是,和今年的“先美国人之急而急”的嘴脸相对比,某些中国人的“道德和良心”,倒是很值得拷问的。
苏州的许多打工妹和打工仔都得职业病了——慢性中度正己烷中毒。
正己烷,一种有机化合物,可用作溶剂、化学试剂、涂料稀释剂、聚合反应的介质等。它对健康的危害包括“麻醉和刺激作用”,长期接触可致神经炎。如果吸入高浓度正己烷可出现头痛、头晕、恶心等。重者引起神志丧失甚至死亡。
中毒后的打工妹们“手麻,腿没劲,头晕,有人做着活突然就晕倒了”。于是几经周折,被确定是职业病而住院,又几经周折被评为伤残九级或十级。而后是辞职,工厂会按照你的伤残等级,把相应的赔偿给你,并签订一个协议,表示今后的命运再也与工厂无关。
针对国内工业生产愈演愈烈的环境污染和健康损害事件,去年4月,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自然之友等全国34家环保组织,发布了“IT产业重金属污染报告”,并以这个报告为基础,发动了对29家著名模式IT品牌的“绿色选择行动”,要求它们加强“供应链管理”,约束其上游生产厂商践行环境责任,如果发现上游生产厂商在生产过程中有严重伤害环境行为,则应当督促改善,或者撤销对这家厂商的订单。据说这是逼迫企业兑现其基本环境责任的比较好的办法。(上述事实均引自于2011.1.26《中国青年报》)
但导致苏州打工妹们职业性慢性中毒的苏州联建科技公司是富士康公司的“二级代工”,发生员工“连跳”事件的富士康公司,则是苹果公司的“一级代工”。而苹果公司号称自己是全球最绿色的公司,是因为“它们没有自己的生产车间,它的所有产品都是委托其他工厂代工生产的。给苹果公司生产一个产品,苹果公司拿走了绝大部分利润,代工厂只能拿到极低的收益。”现在,苹果公司会因为它的代工厂有严重伤害环境的行为而加强“供应链管理”,直至取消其订单吗?恐怕如果没有其母国的法律约束,它也绝不会有上述的主动行为。甚至连一点应有的环境损害补偿都不会提供。那么,这些母国的政府和法律会逼迫、督催它对不发达国家工人的健康权、生命权和环境破坏去履行社会责任吗?根据以往的种种经验,也不会。
所谓人权,首先是人的健康权、生命权。推而广之,还有享受良好的自然环境权。中国的代工厂,不仅“代”西方大公司获取了源源不断的丰厚的利润,也“代”西方大公司、大品牌压榨了环境,压榨了员工的健康权、生命权。换句话说,西方的富裕和发达,实则是建立在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理与心理痛苦之上的,但最后,它得了便宜还卖乖,反而指责不发达国家没有人权。这也是我对西方国家人权观念起先十分认同,继而质疑,最后侧目而视的原因之一。
而在中国,像联建科技公司这样的代工厂又何其多!
由此推而广之深长思之,还有很多类似问题都可比附参照。譬如,发达国家的所谓知识产权的观念固然很有道理,但不发达国家的“文化产权”要不要得到尊重? 如果尊重,并想在全人类真正推广“公平、正义”这样的“普世价值”和建立国际新秩序,它们就应把当年从这些文明古国掠去的大量文物归还给这些国家。他们会吗?
还有一件事想说说。前一段时间,因为著名青年钢琴家朗朗在白宫演奏了一曲《我的祖国》,竟引起了网络上部分人的痛骂和斥责。骂朗朗“侮辱美国人民”的有之,斥责朗朗“出卖自己道德和良心”的更有之。这些大得惊人的罪名用来攻讦一个阳光、纯粹的音乐家,实在出乎许多善良人们的意料。
侮辱美国人民?就是当年抗美援朝时,中国人民也是把杜鲁门政府和美国人民严格相区别的,如今,更不会将美国现政府与当年的杜鲁门-艾奇逊-杜勒斯政府和麦卡锡主义混为一谈。如果说,演奏了一曲《上甘岭》电影插曲,表达了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也表达了无数中国人对自己祖国的无限深情和热爱,就成了“侮辱美国人民”,这不啻是说,当年那场朝鲜战争,是“美国人民”,而不是少数美国政客和战争狂人发动的。但这是什么逻辑?按照这个逻辑,德语版的《拯救美国大兵瑞恩》今天在德国上映,是不是也侮辱了德国人民?
我不知道,对朗朗捶胸顿足、大泼污水的这部分人,对去年美国插手中日钓鱼岛之争和南海纠纷并竭力打压中国的行径是不是也这样歇斯底里?如果不是,和今年的“先美国人之急而急”的嘴脸相对比,某些中国人的“道德和良心”,倒是很值得拷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