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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案例教学法作为将保险理论和实际保险问题有效结合的教学方式,在高校新教师的保险教学中日益受到重视。本文主要介绍了保险案例教学法的一般模式,并针对高校新教师在保险案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包括教师要贴近生活,精选案例;明确教学导向,深入思考问题;启发学生参与,认真评价总结。
关键词:高校新教师;案例教学法;保险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1)05-141-02
高校新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充满活力的年轻群体,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对实际保险问题有一定的理解,但多数新教师从教时间段,教学经验较少,缺乏教学理论知识,因而在保险类课程教学中存在不少困难。案例教学法是沟通“教”和“学”的有效方式,可以缩短高校新教师的教学适应时间、快速提高教学能力,但是,由于高校新教师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理解和运用程度不同,保险案例教学效果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笔者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归纳保险案例教学法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与新教师共勉。
一、保险案例教学法的一般模式
案例教学法是有别于传统的灌输式教学的有效教学方式,更加注重保险理论和实际保险业务的有效衔接,使保险制度和保险概念更易于理解。案例教学法的目标是深入浅出,能够将保险理论知识点有机地融合在典型案例中。案例教学法的一般模式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1、案例选取
案例是以在生活中真实发生的保险事实为原型,经过一定简化和概括的能够突出人们之间保险关系和保险问题的典型事件。选取的保险案例需要具有真实性、典型性、理论性和启发性等特点。案例可以分为描述型案例和综合型案例。描述型案例包含的知识点较为单一,一个案例叙述一个简单的保险问题即可,这种案例适合于保险基础理论部分的教学,如保险合同和保险基本原则部分的内容。综合型案例容纳的知识点较多,涉及到某一个具体保险事件的来龙去脉,这种案例多用在保险实务部分,如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等,学生通过对某一种保险综合案例的分析讨论,有利于将已学的保险基础理论知识融会贯通。
2、问题设置
问题设置是将案例的生活场景引向对应保险理论知识点的桥梁,不仅需要考虑某种保险类型下主要人物的保险角色及其之间的保险关系、某一个具体知识点等,而且需要对保险理论不同的知识点进行综合、比较,或者就保险术语与相关概念进行区分,更深层次的问题还需要就某一种保险相关的制度实施情况等进行拓展和讨论。描述型案例主要通过教师讲授的方式进行,重在帮助学生理解某一个具体的保险知识点,问题的设置相对单一;综合型案例则由浅入深,将涉及到的知识点用问题的形式一步一步展现出来,一些拓展性的问题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激发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学生从事相关选题研究的兴趣。
3、教学互动
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教师不仅要案例准备充分,更重要的是运用恰当的方式和灵活的技巧来合理组织、引导学生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如对描述型案例可以采用自悟互教的方式,对综合分析型案例则可以采用讨论合作的方式。除了课堂上的案例讨论外,还可采用课下面谈或者网络联系的方式。分析综合型案例时,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之前将学生分成不同小组,把准备讨论的案例放在网络上由学生先期预习,让学生自己找案例相关的资料,形成自己的见解。在实施课堂教学时,在教师的主持下,由每个小组的负责人发表意见,全班学生集体交流,最后由教师总结、点评,之后还可以设置一些开放性的拓展问题由有兴趣的同学自己去完成。
4、效果评估
案例教学需要结合实施效果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师有必要认真对待每一次案例教学的学生反馈、评价,总结选取的案例是否合适、和相关知识点的联系是否紧密;问题设置的逻辑性如何,是否和学生的认识理解一致,问题设置的深入如何,是否有学生从其他角度提出的新问题;教学互动中学生讨论的激烈程度,教师掌握讨论的节奏是否合适,等等。对重点教学任务的案例教学环节,教师还需要设立案例讨论和学生课程成绩挂钩的激励机制,需要建立学生档案,对不同学生的准备程度、讨论参与度、对开放性问题的兴趣等方面要给出综合型的评价,这也是激励教师自己提高教学能力的有效方式和手段。
二、高校新教师运用保险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
高校新教师由于对保险案例教学法认识、理解和具体运用上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归纳起来,可以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浅入浅出
高校新教师对保险案例教学法的定位存在一定偏差,对案例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也缺乏相关的深入研究,导致案例教学的准备不足和实施效果较差。案例教学准备不足表现在选取和保险理论相关的案例的随意性比较大,用简单的例子来代替事实丰富的案例,或者选取的案例典型性、理论性不强,而且在问题设置上,也较为简单,逻辑性较差,对案例本身所体现的保险理论挖掘不够。在实施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偏重教师讲授,缺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的方式和技巧,没有调动学生积极参与的积极性,师生互动效果差,而且没有系统地评估和总结案例教学的实施效果,自身的教学能力也得不到有效的提高。
2、浅入深出
除了案例教学准备不足的问题外,高校新教师在实施案例教学和反馈的环节表现过头。新教师对保险理论的认识较深,他们会认为一些保险概念和术语是学生已经掌握的,对学生是第一次学习保险类新课程的认识不足,导致师生缺乏互动。教师引导学生讨论时,更多采用学生尚没有学习和了解的一些保险专业词汇,或者在学生理解案例所体现的保险知识点的基础上,又引申出和案例本身相关度并不高的大量保险词汇和案例,使学生在案例讨论中抓不住重点,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受挫,在这种情形下。新教师在总结案例教学效果时会认为学生“难教”,而学生则认为老师教学水平不够,该门课程“难学”。
3、深入深出
高校新教师如果过于强调案例的综合型和问题的逻辑性,不结合学生特点情况下过于强调师生互动效果,就会出现“深入深出”的问题。高校新教师学历层次较高,从事保险研究的时间较长,习惯于保险理论中抽象的数理分析,所以在案例选取环节,新教师会认为描述型的案例较为简单,更多地偏好于综合型案例,而且一个案例所包含的问题也过多。新教师选取案例并不是按本科生课程设置或教学安排来进行,而更像是研究生课程的专题研究,比如新教师在保险基本理论的教学环节中,用描述型案例就可以让学生理解保险利益原则的教学内容变成了围绕这一知识点展开的保险知识大讨论。导致学生不仅没有掌握该知识点,反而越听越糊涂,师生之间没有形成良性的互动,教学效果也大打折扣,而且新教师在付出了大量的劳动之后教学能力也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
三、高校新教师运用保险案例教学法的改进措施
针对目前高校新教师保险案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贴近现实生活,精选合适案例
高校新教师要充分准备案例。案例的来源渠道主要有:资深教师提供的经典案例、各种已有文献资料中的保险案例、根据教师自己调研和收集到的保险事件自行设计的案例等。不管何种来源,保险案例在体现保险理论要求的基础上,一定要选择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近几年的保险事件作为案例素材。这样不仅有利于学生更好的理解保险案例的内容、激发学习兴趣,而且也有利于学生将已有的保险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提高分析和理解保险问题的能力。保险案例的选择要遵循“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的原则,不仅要增加案例的积累数量,而且教师要及时整理分析初选案例,提取能够体现保险理论基本知识点的典型案例,或者依据保险教学目的和任务对一些初选案例进行改造。
2、明确教学导向,深入思考问题
以突出保险课程的实践性为导向,科学安排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紧扣保险理论知识点的分布,合理分配保险课程各章节的案例教学方式和案例类型。新教师要从学生是保险课程初学者的定位去设置和安排案例中的问题,设置的问题要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共鸣。问题排列的前后顺序要注重由浅入深,层次递进,符合学生思考问题的一般逻辑。新教师要多向老教师学习,从他们运用案例教学法当中体会老教师引导学生分析案例的方式、技巧,以及如何控制案例问题的深度,多与老教师沟通。
3、启发学生参与,认真评价总结
在课前准备充分的条件下,强化课堂讨论效果。案例教学中,新教师要把握好课堂授课的节奏,突出学生的合作参与。对于需要较长讨论时间的综合型案例,一定要给学生留出充分思考的时间,可以在课前让学生了解和熟悉该案例,在课前就写出该案例所涉及问题的简单答案,经过课堂讨论后修改完善,作为作业交给老师。课堂讨论一定要以引导学生思考作为主要目的,强化学生主动思考已经学习过的保险理论知识的积极性。案例讨论结束还要当堂总结,不仅总结教学过程,而且总结学生的案例思考、讨论过程。通过这种认识过程的回顾,使学生认清自己对案例涉及的保险问题的思维过程,评价学生自己从案例教学中学到的保险知识、认识和思考保险问题的角度,解决保险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保险理论知识在该类保险事件中的运用应该注意到的细节问题。等等。这种思维模式的锻炼可以帮助学生形成科学评价保险问题的基本框架和思维体系,培养学生从独特的视角认识和评价保险事件的创新性思维方式。当然,新教师对案例教学课后的教学效果评估也较为重要,这需要新教师对案例教学的已经改进的方面进行回顾和评价,纪录下成功的经验,发掘尚待解决和尚未意识到的新问题,并通过下次案例教学的实施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李琴英.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应用[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6,(03):157-159.
[2]刘妍.讨论式案例教学在高校社会保险课程中的运用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0,(09):39-41.
[3]严继莹,保险学案例教学若干问题的思考[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9,(01):98-99.
[4]张洪涛,徐徐.新形势下保险教育和学科建设的几点思考[J].成人高教学刊,2005,(05):17-19.
[5]朱文.案例教学方法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24,(10):39-41.
关键词:高校新教师;案例教学法;保险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1)05-141-02
高校新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充满活力的年轻群体,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对实际保险问题有一定的理解,但多数新教师从教时间段,教学经验较少,缺乏教学理论知识,因而在保险类课程教学中存在不少困难。案例教学法是沟通“教”和“学”的有效方式,可以缩短高校新教师的教学适应时间、快速提高教学能力,但是,由于高校新教师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理解和运用程度不同,保险案例教学效果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笔者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归纳保险案例教学法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与新教师共勉。
一、保险案例教学法的一般模式
案例教学法是有别于传统的灌输式教学的有效教学方式,更加注重保险理论和实际保险业务的有效衔接,使保险制度和保险概念更易于理解。案例教学法的目标是深入浅出,能够将保险理论知识点有机地融合在典型案例中。案例教学法的一般模式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1、案例选取
案例是以在生活中真实发生的保险事实为原型,经过一定简化和概括的能够突出人们之间保险关系和保险问题的典型事件。选取的保险案例需要具有真实性、典型性、理论性和启发性等特点。案例可以分为描述型案例和综合型案例。描述型案例包含的知识点较为单一,一个案例叙述一个简单的保险问题即可,这种案例适合于保险基础理论部分的教学,如保险合同和保险基本原则部分的内容。综合型案例容纳的知识点较多,涉及到某一个具体保险事件的来龙去脉,这种案例多用在保险实务部分,如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等,学生通过对某一种保险综合案例的分析讨论,有利于将已学的保险基础理论知识融会贯通。
2、问题设置
问题设置是将案例的生活场景引向对应保险理论知识点的桥梁,不仅需要考虑某种保险类型下主要人物的保险角色及其之间的保险关系、某一个具体知识点等,而且需要对保险理论不同的知识点进行综合、比较,或者就保险术语与相关概念进行区分,更深层次的问题还需要就某一种保险相关的制度实施情况等进行拓展和讨论。描述型案例主要通过教师讲授的方式进行,重在帮助学生理解某一个具体的保险知识点,问题的设置相对单一;综合型案例则由浅入深,将涉及到的知识点用问题的形式一步一步展现出来,一些拓展性的问题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激发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学生从事相关选题研究的兴趣。
3、教学互动
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教师不仅要案例准备充分,更重要的是运用恰当的方式和灵活的技巧来合理组织、引导学生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如对描述型案例可以采用自悟互教的方式,对综合分析型案例则可以采用讨论合作的方式。除了课堂上的案例讨论外,还可采用课下面谈或者网络联系的方式。分析综合型案例时,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之前将学生分成不同小组,把准备讨论的案例放在网络上由学生先期预习,让学生自己找案例相关的资料,形成自己的见解。在实施课堂教学时,在教师的主持下,由每个小组的负责人发表意见,全班学生集体交流,最后由教师总结、点评,之后还可以设置一些开放性的拓展问题由有兴趣的同学自己去完成。
4、效果评估
案例教学需要结合实施效果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师有必要认真对待每一次案例教学的学生反馈、评价,总结选取的案例是否合适、和相关知识点的联系是否紧密;问题设置的逻辑性如何,是否和学生的认识理解一致,问题设置的深入如何,是否有学生从其他角度提出的新问题;教学互动中学生讨论的激烈程度,教师掌握讨论的节奏是否合适,等等。对重点教学任务的案例教学环节,教师还需要设立案例讨论和学生课程成绩挂钩的激励机制,需要建立学生档案,对不同学生的准备程度、讨论参与度、对开放性问题的兴趣等方面要给出综合型的评价,这也是激励教师自己提高教学能力的有效方式和手段。
二、高校新教师运用保险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
高校新教师由于对保险案例教学法认识、理解和具体运用上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归纳起来,可以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浅入浅出
高校新教师对保险案例教学法的定位存在一定偏差,对案例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也缺乏相关的深入研究,导致案例教学的准备不足和实施效果较差。案例教学准备不足表现在选取和保险理论相关的案例的随意性比较大,用简单的例子来代替事实丰富的案例,或者选取的案例典型性、理论性不强,而且在问题设置上,也较为简单,逻辑性较差,对案例本身所体现的保险理论挖掘不够。在实施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偏重教师讲授,缺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的方式和技巧,没有调动学生积极参与的积极性,师生互动效果差,而且没有系统地评估和总结案例教学的实施效果,自身的教学能力也得不到有效的提高。
2、浅入深出
除了案例教学准备不足的问题外,高校新教师在实施案例教学和反馈的环节表现过头。新教师对保险理论的认识较深,他们会认为一些保险概念和术语是学生已经掌握的,对学生是第一次学习保险类新课程的认识不足,导致师生缺乏互动。教师引导学生讨论时,更多采用学生尚没有学习和了解的一些保险专业词汇,或者在学生理解案例所体现的保险知识点的基础上,又引申出和案例本身相关度并不高的大量保险词汇和案例,使学生在案例讨论中抓不住重点,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受挫,在这种情形下。新教师在总结案例教学效果时会认为学生“难教”,而学生则认为老师教学水平不够,该门课程“难学”。
3、深入深出
高校新教师如果过于强调案例的综合型和问题的逻辑性,不结合学生特点情况下过于强调师生互动效果,就会出现“深入深出”的问题。高校新教师学历层次较高,从事保险研究的时间较长,习惯于保险理论中抽象的数理分析,所以在案例选取环节,新教师会认为描述型的案例较为简单,更多地偏好于综合型案例,而且一个案例所包含的问题也过多。新教师选取案例并不是按本科生课程设置或教学安排来进行,而更像是研究生课程的专题研究,比如新教师在保险基本理论的教学环节中,用描述型案例就可以让学生理解保险利益原则的教学内容变成了围绕这一知识点展开的保险知识大讨论。导致学生不仅没有掌握该知识点,反而越听越糊涂,师生之间没有形成良性的互动,教学效果也大打折扣,而且新教师在付出了大量的劳动之后教学能力也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
三、高校新教师运用保险案例教学法的改进措施
针对目前高校新教师保险案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贴近现实生活,精选合适案例
高校新教师要充分准备案例。案例的来源渠道主要有:资深教师提供的经典案例、各种已有文献资料中的保险案例、根据教师自己调研和收集到的保险事件自行设计的案例等。不管何种来源,保险案例在体现保险理论要求的基础上,一定要选择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近几年的保险事件作为案例素材。这样不仅有利于学生更好的理解保险案例的内容、激发学习兴趣,而且也有利于学生将已有的保险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提高分析和理解保险问题的能力。保险案例的选择要遵循“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的原则,不仅要增加案例的积累数量,而且教师要及时整理分析初选案例,提取能够体现保险理论基本知识点的典型案例,或者依据保险教学目的和任务对一些初选案例进行改造。
2、明确教学导向,深入思考问题
以突出保险课程的实践性为导向,科学安排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紧扣保险理论知识点的分布,合理分配保险课程各章节的案例教学方式和案例类型。新教师要从学生是保险课程初学者的定位去设置和安排案例中的问题,设置的问题要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共鸣。问题排列的前后顺序要注重由浅入深,层次递进,符合学生思考问题的一般逻辑。新教师要多向老教师学习,从他们运用案例教学法当中体会老教师引导学生分析案例的方式、技巧,以及如何控制案例问题的深度,多与老教师沟通。
3、启发学生参与,认真评价总结
在课前准备充分的条件下,强化课堂讨论效果。案例教学中,新教师要把握好课堂授课的节奏,突出学生的合作参与。对于需要较长讨论时间的综合型案例,一定要给学生留出充分思考的时间,可以在课前让学生了解和熟悉该案例,在课前就写出该案例所涉及问题的简单答案,经过课堂讨论后修改完善,作为作业交给老师。课堂讨论一定要以引导学生思考作为主要目的,强化学生主动思考已经学习过的保险理论知识的积极性。案例讨论结束还要当堂总结,不仅总结教学过程,而且总结学生的案例思考、讨论过程。通过这种认识过程的回顾,使学生认清自己对案例涉及的保险问题的思维过程,评价学生自己从案例教学中学到的保险知识、认识和思考保险问题的角度,解决保险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保险理论知识在该类保险事件中的运用应该注意到的细节问题。等等。这种思维模式的锻炼可以帮助学生形成科学评价保险问题的基本框架和思维体系,培养学生从独特的视角认识和评价保险事件的创新性思维方式。当然,新教师对案例教学课后的教学效果评估也较为重要,这需要新教师对案例教学的已经改进的方面进行回顾和评价,纪录下成功的经验,发掘尚待解决和尚未意识到的新问题,并通过下次案例教学的实施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李琴英.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应用[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6,(03):157-159.
[2]刘妍.讨论式案例教学在高校社会保险课程中的运用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0,(09):39-41.
[3]严继莹,保险学案例教学若干问题的思考[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9,(01):98-99.
[4]张洪涛,徐徐.新形势下保险教育和学科建设的几点思考[J].成人高教学刊,2005,(05):17-19.
[5]朱文.案例教学方法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24,(10):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