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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全覆盖是实现每一个被告人获得有效的律师辩护和法律帮助的基本路径,是国家履行强制性法律援助义务的主要手段,是控辩平等武装的重要保障,是践行庭审实质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协商式诉讼模式的核心内容。刑事辩护全覆盖在理论上被称为普遍辩护,普遍辩护应当在保持"一体两翼"构造的前提下,以有效辩护为引领,并在有效辩护的规范和制约下形成良性运行的"三维模式",实现普遍辩护向审前程序挺进、法律援助从形式走向实质、律师辩护由独立趋于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