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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标签是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为指导和规范我国食品营养标签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促进公众膳食营养平衡和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卫生部在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国内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过实施营养标签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标签内容,一是有利于宣传普及食品营养知识,指导公众科学选择膳食;二是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合理平衡膳食和身体健康;三是有利于规范企业正确标示营养标签,科学宣传有关营养知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但是很多企业在标准的执行过程中还出现许多问题,营养标签标注的格式不正确,内容不完整、不准确,会在一定程度上误导消费者。所以根据笔者的检验经验,归纳整理出食品营养标签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供企业和监管人员参考。
1 计算和修约
获得营养成分含量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直接检测;二是通过间接计算。间接计算也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利用原料的营养成分含量数据,根据原料配方计算获得;一种是利用可信赖的食物成分数据库数据,根据原料配方计算获得。对于采用间接计算法的,部分小企业很难保证计算数值的准确性,往往和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大相径庭,所以建议企业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GB 28050-2011中规定了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的修约间隔、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标识方法。大多数企业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不能按照标准中规定的修约间隔进行修约,有效数字有的保留多,有的保留少;食品营养标签NRV%的修约间隔与标准不一致。数值和NRV%的修约规则可采用《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中规定的数值修约规则,也可直接采用四舍五入法,但要确保同一营养成分表中采用同一修约规则。很多企业甚至有些大企业在这方面很随意,有的营养成分修约按照四舍五入法,有的营养成分修约却按照四舍六入五单双法,虽然两种方法数值的差异不是很大,但是也能体现出一个企业的责任心和企业文化。
2 内容不完整
GB 28050-2011规定了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的名称,强制标示的营养成分在营养成分表中是必不可少的,而有些企业缺少强制标识的营养成分。
3 格式和顺序
GB 28050-2011规定,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同时,详细规定了营养标签的格式,食品企业可根据食品的营养特性、包装面积的大小和形状等因素选择使用其中的一种格式。很多企业在标准规定的营养标签的格式的基础上进行改动,有的甚至把营养声称都加到营养成分表里面。GB 28050-2011规定了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的顺序,部分企业对于强制标示的营养成分的顺序还能较好的把握,但是对于可选择标示的营养成分的顺序就有些混乱了。
4 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GB 28050-2011规定可以对食品进行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声称是对食物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指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同一产品可以同时对两个及以上符合要求的成分进行功能声称。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是很难掌握的内容,很多企业把握不好声称的用词,造成消费者的误解,也把握不好如何进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虽然在标准中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只是简单的一段标准用语,但是企业也很难正确标注。
根据以上问题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标准发布时间较晚,一些企业还缺乏经验;二是部分小企业人员素质较低,对于标准的内容很难掌握;三是一些企业不重视营养标签,没有认真贯彻、执行营养标签标准;四是部分企业借营养标签宣传自己的产品,有明知故犯的嫌疑。
根据以上问题及原因,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提高认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营养标签标准要求。
(2)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不仅要重处罚也要重帮助和整改,提倡以技术指导和规范执法并重的监督执法方式,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不规范的,应积极指导生产企业,帮助查找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对反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大培训力度,力争培训一家企业解决一家企业的标签问题,而不再反复检验,反复培训,反复复查。
(3)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将营养标签标准的各项要求与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逐步减少盐、脂肪和糖的用量,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通过实施营养标签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标签内容,一是有利于宣传普及食品营养知识,指导公众科学选择膳食;二是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合理平衡膳食和身体健康;三是有利于规范企业正确标示营养标签,科学宣传有关营养知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但是很多企业在标准的执行过程中还出现许多问题,营养标签标注的格式不正确,内容不完整、不准确,会在一定程度上误导消费者。所以根据笔者的检验经验,归纳整理出食品营养标签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供企业和监管人员参考。
1 计算和修约
获得营养成分含量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直接检测;二是通过间接计算。间接计算也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利用原料的营养成分含量数据,根据原料配方计算获得;一种是利用可信赖的食物成分数据库数据,根据原料配方计算获得。对于采用间接计算法的,部分小企业很难保证计算数值的准确性,往往和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大相径庭,所以建议企业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GB 28050-2011中规定了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的修约间隔、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标识方法。大多数企业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不能按照标准中规定的修约间隔进行修约,有效数字有的保留多,有的保留少;食品营养标签NRV%的修约间隔与标准不一致。数值和NRV%的修约规则可采用《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中规定的数值修约规则,也可直接采用四舍五入法,但要确保同一营养成分表中采用同一修约规则。很多企业甚至有些大企业在这方面很随意,有的营养成分修约按照四舍五入法,有的营养成分修约却按照四舍六入五单双法,虽然两种方法数值的差异不是很大,但是也能体现出一个企业的责任心和企业文化。
2 内容不完整
GB 28050-2011规定了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的名称,强制标示的营养成分在营养成分表中是必不可少的,而有些企业缺少强制标识的营养成分。
3 格式和顺序
GB 28050-2011规定,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同时,详细规定了营养标签的格式,食品企业可根据食品的营养特性、包装面积的大小和形状等因素选择使用其中的一种格式。很多企业在标准规定的营养标签的格式的基础上进行改动,有的甚至把营养声称都加到营养成分表里面。GB 28050-2011规定了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的顺序,部分企业对于强制标示的营养成分的顺序还能较好的把握,但是对于可选择标示的营养成分的顺序就有些混乱了。
4 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GB 28050-2011规定可以对食品进行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声称是对食物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指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同一产品可以同时对两个及以上符合要求的成分进行功能声称。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是很难掌握的内容,很多企业把握不好声称的用词,造成消费者的误解,也把握不好如何进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虽然在标准中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只是简单的一段标准用语,但是企业也很难正确标注。
根据以上问题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标准发布时间较晚,一些企业还缺乏经验;二是部分小企业人员素质较低,对于标准的内容很难掌握;三是一些企业不重视营养标签,没有认真贯彻、执行营养标签标准;四是部分企业借营养标签宣传自己的产品,有明知故犯的嫌疑。
根据以上问题及原因,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提高认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营养标签标准要求。
(2)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不仅要重处罚也要重帮助和整改,提倡以技术指导和规范执法并重的监督执法方式,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不规范的,应积极指导生产企业,帮助查找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对反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大培训力度,力争培训一家企业解决一家企业的标签问题,而不再反复检验,反复培训,反复复查。
(3)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将营养标签标准的各项要求与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逐步减少盐、脂肪和糖的用量,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促进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