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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是全国首批开展公益诉讼试点省份。4年多来,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探索公益诉讼实践,在促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明显。近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该《决定》拓展了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明确了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严格了检察建议办理要求,是云南省公益诉讼工作的再次发力和再次提升,必将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