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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那些与货物交易有密切联系的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并最终将农业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结合我国国情,应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将增值税课征范围延伸到整个工业生产流通及大部分服务领域,使我国的增值税形成一个完整的课征体系,把那些与货物交易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划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代理业、仓储业、租赁业以及广告业等;将那些与货物交易关系不密切的服务业(金融、保险、咨询业等)课征营业税,既要沿用简便易行的课征办法,又不破坏增值税的运作机制,以达到税收征管的科学、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