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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二次土地调查办在圆满完成锦州、营口两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潜力分析试点任务的基础上,决定将沈阳市于洪区、瓦房店市、抚顺县、宽甸县、彰武县确定为试点单位,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这次扩大试点任务主要有四项:一是查清试点测区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和权属,建立村庄地籍档案,为规范村庄地籍管理行为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