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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关于公益性出版单位融资渠道的研究相对较少。笔者对此问题进行了一些尝试性的思考。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笔者认为研究公益性出版单位拓宽融资渠道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设计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与模式,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障碍问题、完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提高现有资源的使用和分配效率,放大国有资本在公益出版领域的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健康的文化需求、维护和巩固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构建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绝非是要政府或单位本身从中赚取更多利润或国有资本的逐渐退出。
一、探索公益性出版融资渠道的现实基础
研究公益性出版单位的融资渠道,首先要对我国的公益性出版单位有客观的认识。我国的公益性出版单位虽然是事业编制,但是并不是由财政完全“养”起来,走的是企业化经营之路。国家虽然加大了公益性出版的财政支持力度,但资金规模毕竟有限。公益性出版要想做大做强,离不开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国外的公益性出版单位,又鲜有可借鉴的融资经验。
1.公益性出版单位要走企业化经营之路
2009年4月7日,原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2010年年底全面完成我国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任务。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2012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也提出推动一般时政类报刊社、公益性出版社、代表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能力。从这三个文件可以看出,《意见》旨在对经营性出版单位实行彻底的转企改制,《决定》和《纲要》旨在公益性出版单位中引进企业化管理的思路,带活公益性出版的发展。由此可见,改革的实质是把中国出版产业从事业单位推向全行业企业化。
2.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于公益性出版的直接投入相对有限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也可以看出虽然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长,但增长的幅度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政府在公益性出版方面的投资逐年增加,但从其占GDP的比重以及增长速度上看仍很少,2002-2008年文化体育传媒的财政支出费用占GDP的比重不到1%,直到十七届六中全会之后,“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的要求才逐步得到落实。2011年全国文化事业费持续增长到392.62亿元。该部分经费的投入是按照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思路,文化事业费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基层、用于农村,并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对于公益性出版单位的直接投入非常有限。比如作为公益性出版社的典型代表——人民出版社就是自筹自支的事业单位,并没有得到过事业经费。
3.国外公益出版机构的融资经验鲜有可借鉴之处
欧美非营利性的新闻出版机构主要包括一些政府出版机构和经营性的非赢利组织。前者一般附属于政府的某个部门,没有独立的主体地位,其出版物或由政府订购,或免费派发,因此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预算。而经营性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大学出版社、学术类期刊以及一些非营利性学术机构旗下的出版社。这类出版企业也采取公司制形态,只是其出版的内容更多偏重于学术和文化。对此类出版机构,政府一般给予免缴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同时也规定其公司利润不得用于股东分红,而必须继续用于教育文化事业。同时,政府也鼓励个人和机构对非营利性出版机构给予捐赠和资助。
综合以上分析,鉴于公益性出版单位也要走向企业化管理,而财政支持公益性出版的资金又相对短缺,所以除了政府采购、定向资助、出版基金、税收减免等财政支持外,亟需拓宽视野、探索其他的融资渠道。如何理顺公益性出版单位的融资机制、拓展筹资渠道、筹集足够的资金用以弥补成本,使更多关注社会效益、回归公益性本质的公益出版顺利进行,是政府和公益出版单位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
二、公益性出版的融资新渠道
融资的概念包括如下几层含义:①融资是资金筹集和运用的行为;②融资既包括内部资金的积累,也包括对外部资金的使用,③外部资金的持有者可以以投资、借贷、无偿提供等多种方式将资金注入。公益性出版单位融资的资金来源大体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自身运营过程中形成的内部积累;二是政府财政补助及社会慈善捐赠等,这一类资金是不需要偿还的;三是各种形式的外部借贷、股权转让等方式形成的外部资金注入,需要以利息或分红等形式为投资者提供回报。第一类是公益性出版单位目前主要的资金来源;第二类是公益性出版单位积极争取的资金,也是财政需加大投入的方向;而第三类则是基本没有触及的领域。本文尝试从以下三个渠道拓宽公益性出版的融资渠道,其中,第一、二种融资渠道基本属于不需要偿还的资金来源,第三种则是需要提供回报的资金来源。除了以下提到的几种具体的融资渠道,更应该建立一些可以长久持续的融资机制,将社会资金(包括国内和国外资金)充分的利用起来,从而使闲置资金充分利用到公益性出版。
1.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应助力公益出版
近年来根据国家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财税政策,不少省、市、自治区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财政部2012年4月重新修订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等7大领域。有的地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在引导和扶持方面效果非常显著。目前的专项基金侧重于产业发展的引导层面,对于公益性出版单位的发展以及公益性出版项目的运作,应该更加关注。因为专项基金的性质和投放原则都体现着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和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公益性出版单位也应该积极研究政策、追踪产业走向、打开视野,不仅多策划公益出版项目,也应从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里寻找合适的项目,积极申请专项资金。 2.将福利彩票运作机制引入公益性出版融资
目前,中国福利彩票已经成为国家筹集社会资金发展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的重要渠道,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可以尝试发行“公益出版彩票”(或扩大为“公益文化彩票”),运作包括分配模式可以借鉴已有的彩票形式,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用必须纳入财政专户,支出应符合彩票公益金制度和彩票发行、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其中,福利彩票所筹集的公益金有50%留在地方,其余50%上缴中央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现有的体育彩票是国家体育总局)之间按60%、30%、5%、5%的比例分配。
如果“公益出版彩票”筹集到的资金规模有限,也可按照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一移交的方式,由政府建造、项目公司运营、交付公众免费或接近成本价使用。具体来说就是,社会上的闲余资金通过政府授权项目吸收,由项目公司以企业化的方式运营,将成本降到最低。项目的所有权归政府,通过项目公司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技术,从而使出版物的成本再次降低,公众消费负担也随之降低。当前的公益性出版单位是事业单位,却以企业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决策,所以完全可以担当项目公司的角色。由于福利彩票多年的成功运作经验,使“公益出版彩票”机制具有操作的可行性。
3.积极引导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入公益性出版
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设立是借鉴成熟资本市场“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由发起人定向募集,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基金资产,主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解决文化产业融资问题的一种探索和尝试。从2009年初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带动了《中国好声音》的项目运营)成立以来,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超过一百家的文化产业基金成立。2011年7月6日根据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由中央财政注资引导,吸收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认购设立的我国首支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属于文化产业基金中的“国家队”,该基金投资了新华网、中国出版集团等项目。与专项基金不同的是,投资基金由民间资本投入,投向营利性文化企业和项目,市场化运作,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上市、股权交易、分红等途径退出,资金规模也比较庞大,普遍是几十亿。从目前实际投资状况分析,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在2009年、2010年和2011年披露的投资案例数共有52个,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00亿元,实际只投出50%左右,这意味着募集来的资金有一半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公益性出版单位和公益性出版项目是否也能从投资基金相对庞大的资金“蓄水池”中获得投资,是一个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也是业内应该尝试实践的方向。政府也应该积极引导投资基金投向公益出版项目,对于这类基金根据投入公益出版的资金规模相应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税收上的优惠。
除了以上提到的三条渠道,从资本市场上来看还有许多可以继续探讨的方式,比如发行债券,公益性出版单位的经营性业务通过上市融资,将赢利所得“反哺”公益性出版;鼓励慈善捐赠;各类慈善基金中,除了用善款购买出版物捐赠,也可以直接投向公益性出版单位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定向印制公益性出版物。公益性出版势必要做大做强,而不是逐渐萎缩。
(作者单位系人民出版社)
一、探索公益性出版融资渠道的现实基础
研究公益性出版单位的融资渠道,首先要对我国的公益性出版单位有客观的认识。我国的公益性出版单位虽然是事业编制,但是并不是由财政完全“养”起来,走的是企业化经营之路。国家虽然加大了公益性出版的财政支持力度,但资金规模毕竟有限。公益性出版要想做大做强,离不开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国外的公益性出版单位,又鲜有可借鉴的融资经验。
1.公益性出版单位要走企业化经营之路
2009年4月7日,原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2010年年底全面完成我国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任务。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2012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也提出推动一般时政类报刊社、公益性出版社、代表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能力。从这三个文件可以看出,《意见》旨在对经营性出版单位实行彻底的转企改制,《决定》和《纲要》旨在公益性出版单位中引进企业化管理的思路,带活公益性出版的发展。由此可见,改革的实质是把中国出版产业从事业单位推向全行业企业化。
2.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于公益性出版的直接投入相对有限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也可以看出虽然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长,但增长的幅度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政府在公益性出版方面的投资逐年增加,但从其占GDP的比重以及增长速度上看仍很少,2002-2008年文化体育传媒的财政支出费用占GDP的比重不到1%,直到十七届六中全会之后,“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的要求才逐步得到落实。2011年全国文化事业费持续增长到392.62亿元。该部分经费的投入是按照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思路,文化事业费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基层、用于农村,并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对于公益性出版单位的直接投入非常有限。比如作为公益性出版社的典型代表——人民出版社就是自筹自支的事业单位,并没有得到过事业经费。
3.国外公益出版机构的融资经验鲜有可借鉴之处
欧美非营利性的新闻出版机构主要包括一些政府出版机构和经营性的非赢利组织。前者一般附属于政府的某个部门,没有独立的主体地位,其出版物或由政府订购,或免费派发,因此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预算。而经营性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大学出版社、学术类期刊以及一些非营利性学术机构旗下的出版社。这类出版企业也采取公司制形态,只是其出版的内容更多偏重于学术和文化。对此类出版机构,政府一般给予免缴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同时也规定其公司利润不得用于股东分红,而必须继续用于教育文化事业。同时,政府也鼓励个人和机构对非营利性出版机构给予捐赠和资助。
综合以上分析,鉴于公益性出版单位也要走向企业化管理,而财政支持公益性出版的资金又相对短缺,所以除了政府采购、定向资助、出版基金、税收减免等财政支持外,亟需拓宽视野、探索其他的融资渠道。如何理顺公益性出版单位的融资机制、拓展筹资渠道、筹集足够的资金用以弥补成本,使更多关注社会效益、回归公益性本质的公益出版顺利进行,是政府和公益出版单位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
二、公益性出版的融资新渠道
融资的概念包括如下几层含义:①融资是资金筹集和运用的行为;②融资既包括内部资金的积累,也包括对外部资金的使用,③外部资金的持有者可以以投资、借贷、无偿提供等多种方式将资金注入。公益性出版单位融资的资金来源大体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自身运营过程中形成的内部积累;二是政府财政补助及社会慈善捐赠等,这一类资金是不需要偿还的;三是各种形式的外部借贷、股权转让等方式形成的外部资金注入,需要以利息或分红等形式为投资者提供回报。第一类是公益性出版单位目前主要的资金来源;第二类是公益性出版单位积极争取的资金,也是财政需加大投入的方向;而第三类则是基本没有触及的领域。本文尝试从以下三个渠道拓宽公益性出版的融资渠道,其中,第一、二种融资渠道基本属于不需要偿还的资金来源,第三种则是需要提供回报的资金来源。除了以下提到的几种具体的融资渠道,更应该建立一些可以长久持续的融资机制,将社会资金(包括国内和国外资金)充分的利用起来,从而使闲置资金充分利用到公益性出版。
1.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应助力公益出版
近年来根据国家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财税政策,不少省、市、自治区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财政部2012年4月重新修订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等7大领域。有的地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在引导和扶持方面效果非常显著。目前的专项基金侧重于产业发展的引导层面,对于公益性出版单位的发展以及公益性出版项目的运作,应该更加关注。因为专项基金的性质和投放原则都体现着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和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公益性出版单位也应该积极研究政策、追踪产业走向、打开视野,不仅多策划公益出版项目,也应从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里寻找合适的项目,积极申请专项资金。 2.将福利彩票运作机制引入公益性出版融资
目前,中国福利彩票已经成为国家筹集社会资金发展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的重要渠道,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可以尝试发行“公益出版彩票”(或扩大为“公益文化彩票”),运作包括分配模式可以借鉴已有的彩票形式,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用必须纳入财政专户,支出应符合彩票公益金制度和彩票发行、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其中,福利彩票所筹集的公益金有50%留在地方,其余50%上缴中央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现有的体育彩票是国家体育总局)之间按60%、30%、5%、5%的比例分配。
如果“公益出版彩票”筹集到的资金规模有限,也可按照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一移交的方式,由政府建造、项目公司运营、交付公众免费或接近成本价使用。具体来说就是,社会上的闲余资金通过政府授权项目吸收,由项目公司以企业化的方式运营,将成本降到最低。项目的所有权归政府,通过项目公司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技术,从而使出版物的成本再次降低,公众消费负担也随之降低。当前的公益性出版单位是事业单位,却以企业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决策,所以完全可以担当项目公司的角色。由于福利彩票多年的成功运作经验,使“公益出版彩票”机制具有操作的可行性。
3.积极引导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入公益性出版
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设立是借鉴成熟资本市场“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由发起人定向募集,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基金资产,主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解决文化产业融资问题的一种探索和尝试。从2009年初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带动了《中国好声音》的项目运营)成立以来,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超过一百家的文化产业基金成立。2011年7月6日根据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由中央财政注资引导,吸收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认购设立的我国首支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属于文化产业基金中的“国家队”,该基金投资了新华网、中国出版集团等项目。与专项基金不同的是,投资基金由民间资本投入,投向营利性文化企业和项目,市场化运作,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上市、股权交易、分红等途径退出,资金规模也比较庞大,普遍是几十亿。从目前实际投资状况分析,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在2009年、2010年和2011年披露的投资案例数共有52个,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00亿元,实际只投出50%左右,这意味着募集来的资金有一半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公益性出版单位和公益性出版项目是否也能从投资基金相对庞大的资金“蓄水池”中获得投资,是一个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也是业内应该尝试实践的方向。政府也应该积极引导投资基金投向公益出版项目,对于这类基金根据投入公益出版的资金规模相应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税收上的优惠。
除了以上提到的三条渠道,从资本市场上来看还有许多可以继续探讨的方式,比如发行债券,公益性出版单位的经营性业务通过上市融资,将赢利所得“反哺”公益性出版;鼓励慈善捐赠;各类慈善基金中,除了用善款购买出版物捐赠,也可以直接投向公益性出版单位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定向印制公益性出版物。公益性出版势必要做大做强,而不是逐渐萎缩。
(作者单位系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