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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制作为人民公社的替代物,有效地克服了人民公社时期农民”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在人地矛盾突出的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还具有巨大的社会福利功能。在土地承包制的逐渐演变中,形成了一个村樯特权阶层,他们事实上占有部分农业剩余,本文在设定的家族经营模型框架内,对此进行了分析,指出土地究竟是规模经营还是小生产将是效率与公平的长期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