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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早在“明清之际,闽、粤沿海劳动人民在同族、同乡的招引下,常自愿结伙随泉、漳商船到南洋各地谋生。他们自发地订立公凭(即约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以部分劳动所得,扣还‘客头’垫付的船资。后来的契约华工制,即由此演变而来。”而“猪仔”贩卖,是契约华工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产生于19世纪10年代。“猪仔”华工具有“一拐二卖三为奴”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