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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庆新农村建设是重庆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改革开放的一项新生事物和创新工程。像重庆这样一个大农村式的直辖市,面临着很多新农村建设的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同时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文章着重探讨了重庆新农村建设面临着的最主要的问题,即低城市化率、低质量的小城镇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和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希望通过这些问题的探讨,对重庆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重庆;新农村建设;城市化;剩余劳动力
一、重庆新农村建设面临的困境分析
(一)城市化率不高,大城市大农村现象严重
按照目前的状况来看,重庆市的城市化率与北京、上海、天津相比偏低。2004年底重庆市的城市化率还不到40%,到2007年重庆的城市化率为46.7%。而从人口趋于分布结构来看,按户籍人口计算,农业人口为62.5%。主城九区人口与外围地区常住人口规模比为1∶4.7,高于北京的1∶0.62、天津的1∶0.77,上海的1∶0.96。这种大城市、大农村的现状与其直辖市的地位极不相称。
从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来看,除开主城区的交通相对便利以外,与周边区县的交通线路,尤其是高速公路依然没有完全通达。比如到城口、巫溪、巫山等。重庆正着手建设八小时经济圈,希望市域通达时间为8小时,但这远远超出了主城区的直接辐射范围。相比之下,北京、上海、天津三个直辖市主城区到最远边界一般不超过2小时。由于时空距离大,城市经济辐射能级呈递减趋势。
(二)小城镇发展质量不高
重庆市大多数小城镇的发展质量堪忧。首先,小城镇规模小。有些小城镇发源于过去的一些场镇,至今仍保留着隔几天赶一场的习俗,只有简单的商品集散地功能。如垫江县五洞镇人口仅27000人,很难说起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其次,基础设施差。重庆许多小城镇的道路建设滞后,给排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少,同时城镇建设没有特色,千镇一面的现象十分突出。再次,小城镇产业结构不合理。很多小城镇没有主导产业,即使按照一定规划打造出来,仍然人气不足、商业不景气。第四、小城镇文化教育水平不高,仍然保留着比较浓厚的小农意识。最后,小城镇医疗保障滞后。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农民无钱进城看病,而小城镇医疗条件又差,80%以上的农民成为毫无保障的自费醫疗群体,尤其是在渝东南等贫困山区,许多贫困家庭陷入了因病致贫、因贫返病的恶性循环当中。
(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问题
重庆市现有农村人口2000万人,农业劳动力1300万人。农业人口多而土地资源有限,全市常用耕地总面积为223.91万公顷(重庆农业信息网),农业人均为1.05亩。由于人地矛盾尖锐,富余劳动力数量十分庞大,约有400万人处于失业和隐性失业状态。这些富余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培训单位少且收费高。他们多是转移到一些环境条件脏、差、累的行业,工作辛苦,收入低。这样的转移主要局限在低层次和初级阶段。
此外,由于民工用工信息不灵,重庆市八成以上的农民几乎都是投亲靠友,“一个带一群”或自己盲目外出务工,导致许多农民外出难以找到工作,就是找到工作,稳定性也差。
由于转移出去的大多是一些知识层次相对较高和有一技之长的中青年劳动力,造成农村人才外流,对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四)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困难重重
重庆作为一个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的直辖市,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农村边远地区的贫困落后形成极大的反差,呈现典型的二元经济特征。占全市人口近2/3的广大农村,特别是与东南和三峡库区农村还处于较为落后和贫困状态。到2007年底,重庆市还有50万绝对贫困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又113万相对贫困人口虽然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但生活状态还很不稳定。这些人绝大部分生活在自然环境条件恶劣、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地区,其收入来源主要是农村家庭经营收入。这些地区产业结构落后,生产能力低下,经济发展困难,贫困农户增收难度加大。
2001年,18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国内生产总值仅占全市的27%,人均GDP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8%,经济总量明显不足。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仅占全市的15%,人均财政收入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41%。国家扶贫资金虽然逐年增加,但远不能满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二、重庆新农村建设的途径探讨
(一)小城镇的发展是重庆城市化的支柱
对于重庆这样的大农村、大城市直辖市来说,小城镇的发展具有不可代替的优势。首先,相对于大城市来说,小城镇具有较大的创业、就业空间,进镇门槛低,容易使农村剩余劳动力真正落脚成为城镇人。此外,由于人口大量涌入大城市会造成人口膨胀、交通拥挤、住房短缺、环境恶化等“城市病”。这在客观上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不再成为受欢迎者,相反小城镇则时刻欢迎他们。对于400多万如此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小城镇起到了城镇化进程中的拦截器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重庆在“十一五”期间以至更长时期内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城乡协调发展的内涵包括:协调城乡生产力布局,提高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协调城乡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协调城乡就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协调城乡社会事业,提高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水平。小城镇发展要坚持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核心,以加快农业产业化为主线,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科技推广应用为依托,使之真正成为城市联系农村的纽带,从而起到以点带面的效应,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推动大城市与大农村协调发展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1、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公司+基地+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创新的重要形式。推进这一经营模式,带动农户增产增收增效益,促进农民工人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加工,立足当地资源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强、做大龙头企业;鼓励引导龙头企业不断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使企业与农户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合理的利益关系。
2、加快区(市)县域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要结合国家实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契机,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合理规划布局,把区(市)县企业的发展与工业小区,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机构加工业、建筑建材业、能源矿产业,提高农产品加工、转换、增值效益,延长农残品产品链。在扶持、壮大一批技术型区(市)县企业集团的同时,要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同时注重科技进步,实施品牌战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容纳量。
3、要放宽“农转非”的条件。重庆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的意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者均可申请转为城镇居民,从而进一步放宽了文化程度对农民工“农转非”的限制。大城市要按照《意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进一步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各地要根据城市规划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落户条件,改进农民工居住登记管理办法。
(三)重庆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
1、进一步增加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投入机制。目前扶贫开发中存在着的最大矛盾,是繁重的扶贫开发任务与扶贫资金紧缺,资金支持对于贫困群体摆脱贫困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扶贫投入。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扶贫资金,鼓励各类民间资本到贫困地区兴办有助于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的实体,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发展扶贫开发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援助性扶贫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和执行政府扶贫开发项目。
2、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医疗保障、农村养老保障和农业保险等四种制度。首先,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建立起全面覆盖农村特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争取将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的特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统一标准进行定额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其次,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制度,县级大病统筹资金由省、市、县、镇各级财政和农民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筹集,并可向社会募捐。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再次,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农村生活保障资金。如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补贴资金采取多元化方式,采用“税保联动”的形式,即国家和地方财政从税收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社保基金,其比例同农民个人交纳社保资金数额相衔接联动,避免因政策的变动带来的波动。除了个人缴纳外,可尝试建立稳定的农村社会保险经费,其来源包括地方政府划拨的专项经费,上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的补贴。最后,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扶持互助合作农业保险,做好防災、抗灾和救灾工作,防止农民因灾返贫。
3、制定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要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改进土地征用补偿方式。要调整土地收入分配结构,确定补偿安置最低标准,给被征地农民以及时、合理的补偿,并探索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长远生计的办法,将土地征用和交易与农民的社会保障挂钩,保障农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犯。
4、加大科技和文化扶贫力度,提高贫困地区科技水平和贫困人口素质。加强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是反贫困的重要途径。要实加强对山区农民的科技培训和推广,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加强农民应用农业新技术的培训,转变致富观念,增强科技意识,培养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5、建立健全开放式扶贫体系,要完善和充实社会化扶贫模式,实现社会扶贫的制度化和扶贫主体的多元化。继续实行政府主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支持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集团式对口扶贫,促进包括党政机关的定点联系、支持贫困地区开发建设;作好沿海发达地区对口帮助西部贫困地区的协调工作,促进东西扶贫协作;同时开展反贫困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利用优惠贷款发展贫困地区经济。目前,重庆在与国际合作扶贫方面比较薄弱,应当加大开拓力度。
6、要尽快转变乡镇职能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加强基层农村组织建设是建设社会新农村的组织保障。在贫困地区,基层干部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关键,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真正依靠基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加快和谐重庆建设步伐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J].重庆行政,2007(2).
2、2007全市耕地基本情况[EB/OL].重庆农业信息网,2008-01-25.
3、黄泓.关于重庆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6(7).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其中,杨兴礼为教授、通讯作者)
关键词:重庆;新农村建设;城市化;剩余劳动力
一、重庆新农村建设面临的困境分析
(一)城市化率不高,大城市大农村现象严重
按照目前的状况来看,重庆市的城市化率与北京、上海、天津相比偏低。2004年底重庆市的城市化率还不到40%,到2007年重庆的城市化率为46.7%。而从人口趋于分布结构来看,按户籍人口计算,农业人口为62.5%。主城九区人口与外围地区常住人口规模比为1∶4.7,高于北京的1∶0.62、天津的1∶0.77,上海的1∶0.96。这种大城市、大农村的现状与其直辖市的地位极不相称。
从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来看,除开主城区的交通相对便利以外,与周边区县的交通线路,尤其是高速公路依然没有完全通达。比如到城口、巫溪、巫山等。重庆正着手建设八小时经济圈,希望市域通达时间为8小时,但这远远超出了主城区的直接辐射范围。相比之下,北京、上海、天津三个直辖市主城区到最远边界一般不超过2小时。由于时空距离大,城市经济辐射能级呈递减趋势。
(二)小城镇发展质量不高
重庆市大多数小城镇的发展质量堪忧。首先,小城镇规模小。有些小城镇发源于过去的一些场镇,至今仍保留着隔几天赶一场的习俗,只有简单的商品集散地功能。如垫江县五洞镇人口仅27000人,很难说起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其次,基础设施差。重庆许多小城镇的道路建设滞后,给排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少,同时城镇建设没有特色,千镇一面的现象十分突出。再次,小城镇产业结构不合理。很多小城镇没有主导产业,即使按照一定规划打造出来,仍然人气不足、商业不景气。第四、小城镇文化教育水平不高,仍然保留着比较浓厚的小农意识。最后,小城镇医疗保障滞后。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农民无钱进城看病,而小城镇医疗条件又差,80%以上的农民成为毫无保障的自费醫疗群体,尤其是在渝东南等贫困山区,许多贫困家庭陷入了因病致贫、因贫返病的恶性循环当中。
(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问题
重庆市现有农村人口2000万人,农业劳动力1300万人。农业人口多而土地资源有限,全市常用耕地总面积为223.91万公顷(重庆农业信息网),农业人均为1.05亩。由于人地矛盾尖锐,富余劳动力数量十分庞大,约有400万人处于失业和隐性失业状态。这些富余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培训单位少且收费高。他们多是转移到一些环境条件脏、差、累的行业,工作辛苦,收入低。这样的转移主要局限在低层次和初级阶段。
此外,由于民工用工信息不灵,重庆市八成以上的农民几乎都是投亲靠友,“一个带一群”或自己盲目外出务工,导致许多农民外出难以找到工作,就是找到工作,稳定性也差。
由于转移出去的大多是一些知识层次相对较高和有一技之长的中青年劳动力,造成农村人才外流,对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四)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困难重重
重庆作为一个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的直辖市,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农村边远地区的贫困落后形成极大的反差,呈现典型的二元经济特征。占全市人口近2/3的广大农村,特别是与东南和三峡库区农村还处于较为落后和贫困状态。到2007年底,重庆市还有50万绝对贫困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又113万相对贫困人口虽然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但生活状态还很不稳定。这些人绝大部分生活在自然环境条件恶劣、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地区,其收入来源主要是农村家庭经营收入。这些地区产业结构落后,生产能力低下,经济发展困难,贫困农户增收难度加大。
2001年,18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国内生产总值仅占全市的27%,人均GDP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8%,经济总量明显不足。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仅占全市的15%,人均财政收入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41%。国家扶贫资金虽然逐年增加,但远不能满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二、重庆新农村建设的途径探讨
(一)小城镇的发展是重庆城市化的支柱
对于重庆这样的大农村、大城市直辖市来说,小城镇的发展具有不可代替的优势。首先,相对于大城市来说,小城镇具有较大的创业、就业空间,进镇门槛低,容易使农村剩余劳动力真正落脚成为城镇人。此外,由于人口大量涌入大城市会造成人口膨胀、交通拥挤、住房短缺、环境恶化等“城市病”。这在客观上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不再成为受欢迎者,相反小城镇则时刻欢迎他们。对于400多万如此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小城镇起到了城镇化进程中的拦截器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重庆在“十一五”期间以至更长时期内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城乡协调发展的内涵包括:协调城乡生产力布局,提高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协调城乡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协调城乡就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协调城乡社会事业,提高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水平。小城镇发展要坚持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核心,以加快农业产业化为主线,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科技推广应用为依托,使之真正成为城市联系农村的纽带,从而起到以点带面的效应,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推动大城市与大农村协调发展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1、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公司+基地+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创新的重要形式。推进这一经营模式,带动农户增产增收增效益,促进农民工人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加工,立足当地资源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强、做大龙头企业;鼓励引导龙头企业不断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使企业与农户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合理的利益关系。
2、加快区(市)县域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要结合国家实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契机,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合理规划布局,把区(市)县企业的发展与工业小区,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机构加工业、建筑建材业、能源矿产业,提高农产品加工、转换、增值效益,延长农残品产品链。在扶持、壮大一批技术型区(市)县企业集团的同时,要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同时注重科技进步,实施品牌战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容纳量。
3、要放宽“农转非”的条件。重庆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的意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者均可申请转为城镇居民,从而进一步放宽了文化程度对农民工“农转非”的限制。大城市要按照《意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进一步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各地要根据城市规划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落户条件,改进农民工居住登记管理办法。
(三)重庆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
1、进一步增加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投入机制。目前扶贫开发中存在着的最大矛盾,是繁重的扶贫开发任务与扶贫资金紧缺,资金支持对于贫困群体摆脱贫困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扶贫投入。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扶贫资金,鼓励各类民间资本到贫困地区兴办有助于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的实体,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发展扶贫开发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援助性扶贫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和执行政府扶贫开发项目。
2、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医疗保障、农村养老保障和农业保险等四种制度。首先,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建立起全面覆盖农村特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争取将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的特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统一标准进行定额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其次,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制度,县级大病统筹资金由省、市、县、镇各级财政和农民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筹集,并可向社会募捐。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再次,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农村生活保障资金。如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补贴资金采取多元化方式,采用“税保联动”的形式,即国家和地方财政从税收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社保基金,其比例同农民个人交纳社保资金数额相衔接联动,避免因政策的变动带来的波动。除了个人缴纳外,可尝试建立稳定的农村社会保险经费,其来源包括地方政府划拨的专项经费,上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的补贴。最后,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扶持互助合作农业保险,做好防災、抗灾和救灾工作,防止农民因灾返贫。
3、制定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要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改进土地征用补偿方式。要调整土地收入分配结构,确定补偿安置最低标准,给被征地农民以及时、合理的补偿,并探索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长远生计的办法,将土地征用和交易与农民的社会保障挂钩,保障农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犯。
4、加大科技和文化扶贫力度,提高贫困地区科技水平和贫困人口素质。加强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是反贫困的重要途径。要实加强对山区农民的科技培训和推广,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加强农民应用农业新技术的培训,转变致富观念,增强科技意识,培养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5、建立健全开放式扶贫体系,要完善和充实社会化扶贫模式,实现社会扶贫的制度化和扶贫主体的多元化。继续实行政府主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支持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集团式对口扶贫,促进包括党政机关的定点联系、支持贫困地区开发建设;作好沿海发达地区对口帮助西部贫困地区的协调工作,促进东西扶贫协作;同时开展反贫困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利用优惠贷款发展贫困地区经济。目前,重庆在与国际合作扶贫方面比较薄弱,应当加大开拓力度。
6、要尽快转变乡镇职能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加强基层农村组织建设是建设社会新农村的组织保障。在贫困地区,基层干部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关键,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真正依靠基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加快和谐重庆建设步伐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J].重庆行政,2007(2).
2、2007全市耕地基本情况[EB/OL].重庆农业信息网,2008-01-25.
3、黄泓.关于重庆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6(7).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其中,杨兴礼为教授、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