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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医闹”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高发病率的现象,甚至越来越凸现出专业化的,群体化甚至产业化的趋势。部分人以患者的家庭成员失去亲人的悲痛之情为契机,以维护权益的名义,去肆意为难、挑衅医护人员,并且还去破坏医院的秩序,以实现其盈利的不法目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有着这些情形,导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刑罚的首要分子由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变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次刑法修正案(九)将医闹纳入,将会有什么样的意义,以及有什么影响,值得我们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