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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大数据“杀熟”现象的存在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秩序也会受到该现象的冲击。从本质上讲,大数据“杀熟”是一种新型的价格歧视,具有垄断的色彩,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基于此,对大数据“杀熟”行为提出了一些建议来加以规范,明确“大数据杀熟”的表现形式、法律规制的困境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大数据“杀熟”法律规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