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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城市公用事业虽然在投资总量、投资结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其存在投资主体单一以及融资渠道狭窄方面的体制性障碍,严重制约了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为了促进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构建林区和谐社会,保证国有林区公用事业建设的稳步推进,有必要对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城市公用事业的投融资体制进行创新,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融资方式多元化。